遷安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辦事指南

遷安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是由派出所受理。

事項名稱,辦理地點,承諾時限,法律依據,收費標準,辦事須知,申請資料,辦理流程,

事項名稱

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辦理地點

派出所

承諾時限

1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河北省公安廳便民利民措施》

收費標準

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收取工本費每證10元,《關於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322號)。

辦事須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申請資料

1、居民戶口簿;
2、換領需攜帶原居民身份證;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出申請,提供《居民戶口薄》
2、在派出所辦理完居民身份證手續後憑派出所出具的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手續到屬地分、縣(市)局公安機關戶政管理部門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
3、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時公民應提交辦證人正面免冠一寸白色背景照片兩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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