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臨時居民身份證辦理指南

臨時居民身份證辦理是由公安派出所受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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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2005年10月1日實行)。

辦理條件

凡具有我市常住戶口的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辦理程式

1、申請人向常住戶口地派出所申請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派出所出具相關戶籍證明。
2、申請人持派出所出具的相關戶籍證明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戶政視窗申請。縣級公安機關戶政視窗受理申請後,制發證件。
3、荊門市東寶、掇刀、月亮湖轄區居民到市公安局戶政科辦證。

辦理方式

視窗辦理。

辦理時限

在收到申請後的3日內將臨時居民身份證發給申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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