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規範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費征管用的通知

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規範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費征管用的通知主要為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及管理等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規範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費征管用的通知
  • 頒布單位: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要內容:規範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費征管用
  • 類別:地方檔案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為規範全縣人口計畫生育經費管理,全面提高工作水平,特對社會撫養費、“知情選擇”保證金和計畫生育罰款的征、管、用作如下通知:
一、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及管理
1、社會撫養費徵收必須嚴格按照《貴州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56條、第57條、第58條和《貴州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的標準執行。
2、徵收社會撫養費時,要按照遵中法[2005]23號檔案精神規範執法程式,對所徵收的社會撫養費要出具財政專用票據。
3、所徵收的社會撫養費要按時上解縣計生局,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縣計生局嚴禁坐收坐支,務必及時、全額返還到上解鄉(鎮)。
二、計畫生育罰款的徵收及管理
1、必須嚴格依照計畫生育的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
2、必須使用財政的罰沒票據。
3、鄉(鎮)計生辦要建好台賬。
三、“知情選擇”保證金的管理
1、對已收取的“知情選擇”保證金要專戶儲存,不得挪用,自治縣政府將不定時組建工作組進行督查。
2、各鄉(鎮)要對歷年來已收取“知情選擇”保證金的對象進行造冊登記,對收支(即違約列支、挪用)情況清理統計後報縣計生局。
3、各鄉(鎮)不得繼續收取“知情選擇“保證金。
四、資金的使用
社會撫養費和計畫生育罰款必須全部用於計畫生育事業,即用於宣傳教育、服務設施、科技投入、併發症治療等支出,嚴禁挪作他用,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
五、有關要求
各鄉(鎮)人民政府接此通知後,要立即組織紀檢、財政、計生等部門對社會撫養費、“知情選擇”保證金的徵收、管理、使用情況進行自查自糾,自查情況於2006年4月30日前報縣計生局,縣計生局匯總後書面報自治縣人民政府。縣監察、審計、財政、計生等部門要對社會撫養費和“知情選擇”保證金的征、管、用情況進行督查,其督查結果作為年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任務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OO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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