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是2015年3月1日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黃恆福、銀仲智。
基本介紹
- 書名: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
- 作者:黃恆福、銀仲智
- 出版社: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出版社
- ISBN:9787511621092
《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是2015年3月1日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黃恆福、銀仲智。
《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是為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財務管理,規範合作社財務行為,保護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合作社的實際情況,財政部、...
《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是2015年3月1日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黃恆福、銀仲智。內容簡介 主要介紹農村經濟組織的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運行、農業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特點、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及相關財務政策及法規...
《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核算與管理》是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胡北忠 。 內容簡介 本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布實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為制度依據,結合農民專業合作社實際情況和一些特殊案例整理編寫,包括合作社...
《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問題研究》是 2010年6月1日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瑞芬。內容簡介 《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問題研究》內容簡介:農業合作是世界公認並被廣泛用的行之有效的生產經營模式。《中華人發共和國農民專業...
中央財政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中央財政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資金(以下簡稱合作組織發展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問題研究》是2009年中國農業大學出版社出版圖書,作者是白兆秀。內容簡介 本書是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問題的介紹和研究。全書圍繞執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中的問題展開,...
《關於印發的通知》由財政部、農業農村部發布。發展歷史 2022年7月8日,關於印發《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制度》的通知發布。檔案全文 關於印發《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制度》的通知 財農〔2022〕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
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發生變更的,應當自本財務年度終了之日起三十日內,將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成員名冊報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其中,新成員入社的,還應當提交新成員的身份證明。農民專業合作社因成員發生變更,使農民成員低於法定比例的,...
第五章 財務管理 第六章 合併、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七章 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 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十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和行為,鼓勵、支持、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
內容包括:農村財務管理總論,貨幣時間價值與風險,財務預測與預算,農業企業籌資管理,資本成本與資本結構,投資管理,流動資金管理,收益分配,財務報表分析,村集體財務管理,農村財務公開與民主理財,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共12章。可作為...
尤其是菸農專業合作社與其他農民合作社存在著在建立、管理、服務與補助上的差別,因此,菸農專業合作社在實際工作中,會計核算依據五花八門,有依據《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的、有依據《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有參照《菸草行業會計制度》...
節 財務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二節 財經法規和會計職業道德 第三節 財務公開與民主理財 第四節 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 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 節 農民專業合作社基礎知識 第二節 農民專業合作社資產的核算 第三節 農民專業合作社負債的核算...
第4章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 4.1農民專業合作社基礎知識 4.2農民專業合作社資產的核算 4.3農民專業合作社負債的核算 4.4農業合作社所有者權益的核算 4.5農民專業合作社盈餘和盈餘分配的核算 第5章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概述 5.1農民專業...
第十五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設定會計賬簿,規範會計核算,建立會計檔案,依法為每個成員設立成員賬戶。不具備配備會計人員條件的,可以委託有關機構代理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或者聘任兼職會計人員。第十六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
依法應當由成員大會審議、決定的事項,應當召開成員大會審議、決定;未召開成員大會或者未按照成員大會議事規則審議、決定的,合作社成員有權提出異議,可以依法召開臨時成員大會重新審議、決定。第十四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依法建立財務管理...
農民專業合作社根據成員大會的決議向成員借款的,雙方應當訂立書面借款契約。前兩款發生的費用可以在合作社經營成本中列支。第十六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依法建立財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應當明確規定成員大會、理事長、理事、經理的財務許可權和...
第十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按照國家制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不具備配備會計人員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成員代表大會同意,可以委託農村經營管理機構或者經依法設立的代理記賬機構...
第十二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依法開展以下活動:(一)召開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實行民主管理;(二)為成員提供生產經營設施和相關服務;(三)向成員分配盈餘;(四)定期公開生產經營、財務管理等情況,接受成員的監督;(五)章程...
第十八條 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立、變更或者註銷登記之日起二十日內,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有關登記信息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第十九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明確規定成員大會、成員代表...
農民專業合作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和他人捐贈形成的財產平均量化到成員的份額,不得轉讓。第十二條 各級農村經濟管理機構應當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和輔導,並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務...
第十一條 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統一採購和供應農業生產資料,統一加工、運輸、貯藏,統一技術指導和培訓,統一提供信息,統一銷售價格或者出售成員產品,降低成本,提高市場競爭力。第十二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設定會計...
(七)財務管理和盈餘分配、虧損處理;(八)章程修改程式;(九)解散事由和清算辦法;(十)公告事項及發布方式;(十一)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檔案,申請設立登記:(一)登記申請書;...
第十七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依法建立財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應當明確規定成員大會、理事長、理事、經理的財務許可權和職責,並經成員大會審議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建立財會人員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許可權。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