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畫單列市民政局:
現將《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工作指引》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12年10月15日民政部印發的《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民發〔2012〕176號)同時廢止。
民 政 部
2015年9月22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畫單列市民政局:
現將《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工作指引》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12年10月15日民政部印發的《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民發〔2012〕176號)同時廢止。
民 政 部
2015年9月22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畫單列市民政局:現將《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工作指引》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2012年10月15日民政部印發的《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民發〔...
2012年10月15日,民政部以民發〔2012〕175號印發《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該《工作規範》分組織機構、手續轉接、政治待遇、生活待遇、醫療保健、文化活動、隊伍建設、樓院建設、財務資產、安全管理...
——更加注重加強對離退休幹部工作的領導,健全完善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組織人事部門牽頭抓總,離退休幹部工作部門組織實施,有關職能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各方積極參與的工作機制。二、加強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 (一)加強理論學習和思想...
2012年10月15日,民政部以民發〔2012〕175號印發《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該《工作規範》分組織機構、手續轉接、政治待遇、生活待遇、醫療保健、文化活動、隊伍建設、樓院建設、財務資產、安全管理10...
(六)負責全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全市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服務管理中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軍供工作;指導全市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訓工作;承擔政府安置的...
組織擬訂軍隊(含武警部隊)退役士兵、復員幹部、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及服務管理的政策、計畫並牽頭實施,監督管理分配安置經費;指導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和扶持就業工作;指導全市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的管理和服務保障...
(十一)負責全市退役士兵、轉業士官、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軍供站工作;負責復退軍人信訪及穩定工作。(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全...
擬訂退伍退休軍人安置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軍隊退役士兵(含士官)、復員幹部、移交地方政府管理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全市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機構和軍供站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軍隊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
負責軍隊移交本市各組政府安置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安置經費分配方案,規劃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機構工作人員配備和車輛配置;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的工作;指導檢查軍隊離退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資福利、考核獎懲、職稱評定和出國(境)人員政審等工作;協助管理直屬單位領導班子;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的思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指導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會同...
劃撥和管理;指導優撫醫院、光榮院、烈士陵園建設和管理;負責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工作,負責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的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指導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工作。
軍休所全稱軍休幹部休養所。根據2015年9月22日民政部下發的“關於印發《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工作指引》的通知”內容,軍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是服務和管理軍休幹部的專設機構,包括軍休幹部服務管理中心、軍休幹部休養所、軍休幹部...
(四)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的接待轉運及接收安置工作;負責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退休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各地軍供站、軍人接待轉運站和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五)負責軍隊移交本市各級地方政府管理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士官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的工作。(六)擬訂全市救災工作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全市救災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自然...
負責軍隊移交本市各級地方政府安置管理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安置經費分配方案,規劃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機構工作人員配備和車輛配置;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工作;指導檢查...
督辦、新聞宣傳、提案辦理、機要保密、檔案、安全保衛和機關行政後勤工作;指導全市民政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承辦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計畫生育工作和機構編制工作;承擔民政系統特殊工種職業資格技能鑑定審核上報工作;開展民政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擬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的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分配安置經費;指導宜賓軍供站、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的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指導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工作;承擔市退伍軍人和軍隊離休...
負責軍隊移交本市各級政府安置管理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安置經費分配方案,規劃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機構工作人員配備;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的工作;指導檢查軍隊離退休乾...
(十)負責全市殯葬管理,推行殯葬改革,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十一)指導全市革命老區建設工作,協調扶持革命老區經濟社會發展,協調辦理涉及老區的事務,負責革命“五老”人員優待管理工作,聯繫和指導市老區建設促進會工作。(十二)...
1 職能調整 2 主要職責 3 內設機構 4 人員編制 5 辦事指南 6 所獲榮譽 職能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承接省下放的涉外婚姻登記、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調整離退休費和護理費審批事項。(...
擬訂全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及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並組織實施;承擔退役士兵和軍休人員接收安置工作;指導軍供站和移交政府安置的軍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的服務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退役士兵...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紀律檢查相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退役軍人事務系統幹部隊伍建設。(二)移交安置股(擁軍優撫股、軍休服務管理股)。擬訂全區軍隊轉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區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方案並組織落實,組織擬訂企業中軍隊轉業幹部的解困辦法。(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
擬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的政策和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分配安置經費;指導軍供站、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的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指導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工作。(五)救災處(四川省...
優撫醫院、光榮院、烈士陵園建設和管理;擬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的實施辦法和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軍供、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的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指導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工作...
(四)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的接待轉運及接收安置工作;負責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退休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軍供站和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工作。(五)提出救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