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民政局,是主管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市政府工作部門,成立於1987年,位於威海市文化中路85號。
局機關由辦公室、政工科、規劃財務科、安置辦、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科、社會事務科、行政許可科、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民間組織管理局、雙擁工作辦公室、優撫科、復退辦12個內設科室組成。轄威海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威海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中心、威海市社會福利院、威海市救助管理站、威海市福利彩票銷售管理中心、威海市公墓管理處、威海市軍用飲食供應站、威海市慈善總會辦公室、威海市兒童福利院、威海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10個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威海市民政局
- 所在城市:威海市
- 屬性:政府機關
- 成立於:1987年
主要職責
內部機構
直屬單位
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中心
社會福利院(威海市復退軍人康寧醫院)
救助管理站
福利彩票銷售管理中心
公墓管理處
威海市軍用飲食供應站
慈善總會
救災物資儲備管理中心
辦事指南
一、各級人民政府應將老年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各級財政按轄區內每位老年人1元的標準設立老年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用於發展老年事業。建立敬老愛老基金組織,廣泛吸納社會和海外捐助,用於敬老愛老事業。
二、無勞動能力、生活來源、贍養人和扶養人的老年人,或者其贍養人、扶養人確無贍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在城市的,由所在市區(開發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發放救濟款,或由老年福利院集中供養;在農村的,由鎮敬老院集中供養或分散契約供養,所需經費由各級財政按比例負擔,其中市級財政負擔20%,市區(開發區)、鎮兩級財政負擔80%,具體負擔比例由各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自行確定。鼓勵村及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興辦養老設施。
三、有條件的農村可以根據本地情況,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域、灘涂、荒山、草嘗廢棄地作為養老基地,收益用於老年人保障;有條件的村(居)可安排部分老年人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給予一定報酬,提高老年人的自我保障能力;有條件的村(居)可逐步實行村(居)民退休養老制度。
四、醫療機構應當積極創造條件,開設老年人門診,設立家庭病床;已開展社區服務的區域,應建立老年人健康檔案,對重點人群實行專檔管理,開展上門服務;老年人到醫院就醫優先;按照規定由國家、集體和單位承擔的醫療費用優先支付。
五、老年人持《山東省老年人優待證》,進入收費公園免購門票;免費使用收費公共廁所;進入收費的體育健身場所,實行半價優惠。
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老年人,持《山東省老年人優待證》進入風景名勝區、旅遊景點和文化宮、圖書館、展覽館、紀念館等公共場所,凡收取門票費的一律實行半價;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免費。
六、65周歲以上、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老年人,持《山東省老年人優待證》享受下列優待:
(一)在本市醫療機構就醫,免收掛號、就診費;
(二)獨立居住的,有線電視初裝費享受半價優惠;
(三)進出劉公島船票享受半價優惠。
七、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65周歲至69周歲的老年人,持《山東省老年人優待證》到公交公司辦理半價乘車證,乘坐公交公司的公共汽車。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持《山東省老年人優待證》到公交公司辦理乘車證,持乘車證免費乘坐公交公司的公共汽車。
八、各類服務行業應根據行業特點,對老年人給予優待和照顧。候車(船、飛機)室設定老年人專用座椅。老年人在乘坐公共運輸工具時,可優先進站、檢票、上下車(船、飛機)。凡為老年人提供優待的場所,必須設定“老年人優先”、“老年人優惠”等明顯標誌。
九、新建或改造住宅小區時,建設單位應按每5萬平方米,室外不低於200平方米、室內不低於100平方米的標準規劃建設老年人活動場所。
十、投資興辦非營利性老年人福利設施,享受與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和社區服務設施同等的優惠政策。
十一、老年人到司法行政部門、律師事務所諮詢自身涉法事務的免費。
公證機關辦理扶養、助養、贍養老人的協定公證時,可根據老年人經濟情況,按規定程式適當減免公證費。
老年人在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政府法律援助機構要按照《山東省法律援助條例》規定,優先給予法律援助,免收法律服務費。
十二、100周歲以上、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老年人,每月發給100元長壽補貼金,所需經費由市財政解決。100周歲以下高齡老年人的優待範圍和補助標準,由各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自行確定。
十三、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和敬老、養老成績顯著的單位、家庭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違反本規定,未對老年人實施優惠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由老齡工作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四、本規定所稱老年人是指60周歲以上的公民。所稱本市是指威海市行政區範圍。
十五、本規定由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
十六、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