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崗實習

跟崗實習,是指非基礎教育的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在校學生實習方式之一,以跟崗學習(跟著乾、輔助工作、輔助完成)為主,區別於頂崗實習(自己乾、獨立工作、獨立完成)。

基本介紹

管理制度,實習類型,

管理制度

2015年7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發布《教育部關於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若干意見》(教職成〔2015〕6號)要求,有效開展實踐性教學,要積極推行認識實習、跟崗實習、頂崗實習等多種實習形式,強化以育人為目標的實習實訓考核評價。
2016年4月,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要求,學生參加跟崗實習、頂崗實習前,職業學校、實習單位、學生三方應簽訂實習協定,明確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2019年6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發布《教育部關於職業院校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制訂與實施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職成〔2019〕13號)要求,要積極推行認知實習、跟崗實習、頂崗實習等多種實習方式,強化以育人為目標的實習實訓考核評價。
2020年9月16日,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職業教育提質培優行動計畫(2020—2023年)》(教職成〔2020〕7號)要求,加強實踐性教學,實踐性教學學時原則上占總學時數50%以上,積極推行認知實習、跟崗實習、頂崗實習等多種實習方式,可根據專業實際集中或分階段安排。

實習類型

  • 普通本科高校學生跟崗實習
2019年7月10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加強和規範普通本科高校實習管理工作的意見》(教高函〔2019〕12號)要求:實習是高校實踐教學的重要環節之一。實習是人才培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深化課堂教學的重要環節,是學生了解社會、接觸生產實際,獲取、掌握生產現場相關知識的重要途徑,在培養學生實踐能力、創新精神,樹立事業心、責任感等方面有著重要作用。加強跟崗實習、頂崗實習管理。跟崗實習、頂崗實習是培養套用型人才必不可少的實踐環節,各高校要科學組織,依法實施。嚴格學校、實習單位、學生三方實習協定的簽訂,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除臨床醫學等相關專業及實習崗位有特殊要求外,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4小時,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
  • 高職高專學校學生跟崗實習
組織開展跟崗實習是高職教育實施“校企合作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的具體舉措、是培養學生良好職業道德,科學創新精神和熟練專業技能的重要環節。
  • 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跟崗實習
跟崗實習是頂崗實習前的重要環節。在學生頂崗實習前安排一周到一月的跟崗實習,可以讓學生提前認識一下實習環境,了解企業文化,熟悉企業規章制度,體會實習工作中的酸甜苦辣,磨練學生意志,為最後的頂崗實習打下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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