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縣林業和草原局

越西縣林業和草原局

越西縣林業和草原局是越西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越西縣林業和草原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時間,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州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地方性標準並組織實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推進全縣林業和草原數位化建設。
(二)組織全縣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組織制定全縣天然林資源保護有關管理辦法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天然林保護實施方案,協調解決全縣天然林保護工程實施中的重大問題,組織相關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負責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負責全縣石漠化防治工作。負責擬訂石漠化防治規劃,貫徹相關的地方標準,監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開發利用,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全縣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負責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依法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五)負責推進全縣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監督實施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貫徹落實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六)擬訂相關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草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現代園區建設、花卉、特色經濟林、森林林下經濟、森林康養和生態旅遊產業發展。推進林業和草原綠色產業發展。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對外交流工作。
(七)負責全縣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八)負責全縣綜合防災減災相關工作,組織、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傳送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
(九)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圍繞高質量築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高質量實施大規模綠化涼山行動,高水平推進數字林業草原建設,高效率推進林業和草原產業建設,加快實現林業草原生態、經濟、社會三大效益。統一推進全縣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
(十二)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縣應急局與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草局等部門要做到各司其職、無縫對接。縣應急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救災工作。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草局依法依規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的災害監測、預警、防治工作及搶險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
1、縣林草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傳送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火災初發階段的先期組織處置工作。
2、必要時,縣林草局可以提請應急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承辦全局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負責林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配合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對局機關和下屬單位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局機關工作人員及下屬單位幹部考察、考核,提出任免、調動和獎懲建議;負責下屬單位的目標考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文書檔案、機要、局務會議及全局重要會議組織服務工作,負責保密、信息、績效管理、網路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和信訪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負責局印章管理和使用。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集中承擔縣級林業和草原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轉報等工作,推進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工作。承辦縣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按照授權對縣級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審批(核准、備案);對需要上級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審核、轉報。
(二)綜合股。負責全縣林業發展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林業工程所涉及的各類造林、營林和種子種苗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縣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管理協調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及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負責草原禁牧和生態修復治理工作;負責國有林場、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越西縣林業和草原局是越西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將縣林業局的職責,以及縣農牧局的草原監督管理職責,縣國土資源局、縣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縣水務局、縣農牧局等部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縣林業和草原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由縣自然資源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不再保留縣林業局。

辦公時間

0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公地址

越西縣新大街南段20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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