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標準洪水防禦措施

當洪水超過防洪工程的設計標準或超過防洪體系的設計防禦能力時,為確保防洪保護區內城市、重要工礦企業、重要交通鐵路幹線等重點保護對象或大部分地區的防洪安全,所採取的超常規應急對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超標準洪水防禦措施
  • 外文名:protection measures for over-standard flood
目的,重點防禦措施,力保堤防不決口的防禦措施,力保水庫不垮壩的防禦措施,堤壩失事後的應急措施,

目的

防洪工程的設計只能以一定的洪水量級為標準。因此,發生超過設計標準的洪水在所難免。為避免或減輕遭遇超標準洪水時造成的重大災害,往往採取緊急加高加固堤防、運用蓄滯洪區或緊急保壩等措施,力爭堤防不決口,水庫不垮壩;一旦堤防決口或水庫垮壩,要緊急搶築臨時防線,限制洪水淹沒範圍並轉移洪水威脅區的居民和重要財產,以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
各地防汛指揮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本地防洪工程狀況、社會經濟和人口發展分布情況、洪水特性、自然條件等,事先制定周密的超標準洪水防禦措施,以防不測。

重點防禦措施

力保堤防不決口的防禦措施

(1)加強堤防搶護,強迫河道超泄。利用堤防的設計超高或臨時搶修子埝,加大河道、分洪道的泄洪能力。1998年長江中游300多千米江段水位超過堤防設計水位,為了防止洪水漫溢決口,投入解放軍、武警部隊官兵30多萬人和數百萬幹部民眾緊急加高加固堤防,搶護各類險情6000多處,搶修子埝628km,確保了長江乾堤的安全。
(2)運用蓄滯洪區滯納超額洪水,減輕堤防的防守壓力。在充分利用超泄還難以安全度汛,仍威脅重要堤防安全時,要主動扒開兩岸大堤之間的洲灘民垸、行洪區行洪,或啟用蓄滯洪區分洪,甚至主動放棄不太重要的堤段以蓄滯超額洪水,使重點堤段不決口,確保重點保護對象的安全。

力保水庫不垮壩的防禦措施

水庫垮壩一般會對下游地區造成嚴重災害,所以水庫永久性建築物的設計標準比較高,且有明確規定。由於土石壩遭遇洪水漫頂就可能垮壩失事,混凝土壩、漿砌石壩壩基壩身穩定遭遇破壞也會垮壩失事,所以保壩措施主要是設法加大下泄流量並對工程出現的險情進行搶護。
(1)設法加大泄洪流量。根據洪水預報,首先提前開啟全部泄洪設施加大泄洪流量。如仍不能控制水位的上漲,對土壩、堆石壩的水庫可在主壩兩側選擇山凹或副壩臨時破口泄洪;對地基堅固的重力壩,也可考慮壩頂泄水,但應事先作好壩頂溢洪的準備,保護壩體安全。
(2)加強水庫的搶險。對水庫大壩、泄洪建築物等出現的各類險情要及早發現,有針對性地採取相應措施及時搶護,特別是臨時加高、加固土石壩頂防浪牆,以防洪水漫壩頂,以及滲漏、管涌、裂縫、滑坡等險情的搶護等,確保壩體安全。

堤壩失事後的應急措施

(1)堵口復堤。為控制堤防決口造成的災害,應根據不同情況及時採取平堵、立堵或混合堵的方法進行堵口復堤。1998年長江九江堤決口後,經迅速在口門上游側沉船、拋石搶築圍堰,在決口處搶築鋼木土石組合壩進行封堵;在口門下游側修築第二道圍堰,僅用8天就堵口成功。
(2)搶築臨時防線,限制淹沒範圍。堤壩失事後,在可能的條件下要利用自然高地、渠堤、河堤、路基等迅速搶築臨時防線,盡最大努力控制淹沒範圍,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組織居民緊急轉移。對將運用蓄滯洪區、洲灘民垸及堤防決口、水庫垮壩洪水的流經路線、淹沒範圍和洪水到達時間等,要迅速做出分析判斷,發布洪水預報和警報,通知各級政府或防汛指揮部採取一切緊急措施,使洪水可能泛濫區域的居民和重要物資在洪水到來之前,儘可能轉移到安全地區。國家有關部門應調遣通信設備、交通工具等,幫助居民撤出洪泛區,並為被洪水圍困的居民,空投救生設備和生活必需品,並做好災民安置、救濟和衛生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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