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赤水市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赤水市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衛生工作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所在地:赤水市
  • 性質:國家機構
  • 所屬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
(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市衛生改革與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擬制衛生、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管理檔案。
(三)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編制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市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五)制定全市婦幼衛生、社區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婦幼衛生與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六)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發布法定報告的傳染病疫情信息。
(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八)貫徹實施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制定有關中醫藥發展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九)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監督落實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一)組織擬訂全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二)組織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實施各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
(十三)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四)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和檢驗,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十五)負責餐飲服務行政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信息。
(十六)依法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相關審核審批工作。
(十七)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十八)開展餐飲消費環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有關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和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十九)開展與衛生方面和餐飲消費環節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有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十)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制定局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機關行政事務、機要文書、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信訪接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保密工作。
(二)規劃財務科。
編制全市衛生事業和食品藥品監管有關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統籌規劃衛生與協調衛生資源配置;擬定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監管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管有關項目資金,監管國家衛生和食品藥品裝備;負責市直單位的財務計畫、全市基建項目、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管醫療衛生服務和食品藥品收費;指導衛生事業經濟政策調研工作。
(三)法制科。
組織開展對本機關有關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安全監管和醫療、食品、保健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等行政許可和行政執法檢查的監督,查處行政違法行為;負責衛生和食品藥品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組織聽證等工作;負責有關普法及行政執法培訓工作。
(四)食品安全科。
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並監督實施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規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安全監督工作;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的檢測與評價工作,收集並匯總上報食品安全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執行並監督實施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發布辦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依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檢查活動;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的查處;參與研究擬訂本地區食品重大事故的各種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餐飲服務的行政許可及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醫政科(中醫科)。
擬訂全市醫療機構的發展規劃,實施全市醫療機構改革;貫徹實施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管理等工作;負責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執業管理,執行執業資格準入制度;協調處理醫療事故。
(六)疾病預防控制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
擬訂全市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病疾病及其他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食品安全事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發生和蔓延;對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組織緊急救護。
(七)基層衛生婦幼保健科。
擬訂社區衛生、農村衛生、鄉村衛生一體化服務的規劃和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指導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技術標準實施工作;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負責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管理。
(八)藥品監督科。
依據有關職責監督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管理法律、法規在本轄區的執行;依法承擔有關行政許可、審核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核查轄區內的不合格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和化妝品。
(九)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和全市衛生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相關人員專業技術職務的申報初審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指導衛生、藥品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藥學從業人員教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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