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創建遵義市食品安全示範鎮(鄉)工作方案

為打造民眾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和規範守信的市場環境,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切實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遵義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遵義市食品安全示範鎮(鄉)和食品安全示範街創建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辦發〔2009〕83號)的要求,為開展好我市創建“遵義市食品安全示範鎮(鄉)”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創建遵義市食品安全示範鎮(鄉)工作方案
  • 文號:遵府辦發〔2009〕83號
  • 地區:赤水市
  • 目的: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指導思想,組織機構,目標要求,工作步驟,工作要求,

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這一核心,深入整治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市場流通、餐飲消費等方面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整合監管資源、加強制度建設,強化監管措施,落實監管責任,積極探索加強新時期食品安全監管的有效途徑和工作模式,集中力量塑造典型,並充分發揮其示範作用,把全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

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創建工作的領導,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赤水市創建遵義市食品安全示範鎮(鄉)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劉朝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方再桐 市人民政府副調研員
成 員:楊葦亦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李吉林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
李志強 市衛生局副局長
周小竹 市畜牧局副局長
宋念忠 市經貿局副局長
王心全 市農業局副局長
陳 盾 市工商局副局長
晏 鵬 市質監局副局長
任其學 市教育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食安委辦公室(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李吉林局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目標要求

從現在開始到2010年10月,按遵義市政府制定的標準,將復興鎮創建為遵義市食品安全示範鎮。通過創建活動的開展,達到機制健全完善,工作責任明確,環節監管到位,社會監督有效,食品安全放心的目標,建立一套工作運行規範、制度健全完善的保障體系,一套責任分工明確、相互協調配合的責任體系,一套管理科學有效、環節監管到位的監管體系,一套公眾積極參與、社會廣泛監督的監督體系,達到食品安全保障、公眾放心消費的目標。

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09年8月上旬)。按照創建目標要求,研究制定創建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責任,啟動創建工作。
(二)動員階段(2009年8月中旬)。開展創建活動的鄉鎮街道組織召開動員大會,採取多種形式全方位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努力營造食品生產經營者積極參與、社會各界廣泛支持、廣大民眾積極監督的良好氛圍,為創建活動的開展奠定堅實基礎。
(三)實施階段(2009年8月下旬至2010年10月底)。圍繞創建工作目標要求,突出工作重點,全面加強保障體系、責任體系、監管體系建設,積極探索有效監管途徑,不斷創新監管方式方法;深入開展宣傳教育、綜合治理和安全監管,全面加強農業投入品及食品添加劑的監管使用,依法規範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秩序,依法打擊各種危害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制假售假違法行為;全面調動社會各界共同參與、人民民眾廣泛監督的積極性,深入推進農村食品安全監管網路建設,提升科學監管水平。
(四)評價階段(2010年11月)。在抓好自查工作的基礎上,由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組成評價組,對創建單位開展評價考核,準備迎接遵義市政府組織的考核評價。

工作要求

開展食品安全示範鎮(鄉)創建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民生工程的具體體現,復興鎮和各有關職能部門必須高度重視創建工作,確保組織領導、工作責任、經費保障、監督檢查“四個到位”,以創建活動開展為載體,推進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階。
(一)復興鎮人民政府要成立組織機構及辦公室,負責創建活動的組織領導、工作協調和督辦落實,要聯繫協調市直有關部門認真制定創建活動方案,精心安排部署各項工作,確保創建工作順利開展,完成創建工作目標任務。
(二)市級各有關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能部門在復興鎮創建食品安全示範鎮工作中,對各自的監管行業的創建工作負責,要成立專門的機構,明確具體人員,負責本單位職責範圍內有關創建工作的具體指導和市場監督,密切與復興鎮人民政府配合,紮實抓好創建工作。對因部門履行職責不到位或工作相互推諉扯皮,影響創建工作進度的,要嚴肅追究相關部門領導責任。
(三)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對創建工作提出具體的工作進度計畫,與開展創建活動的復興鎮人民政府商議後組織印發。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工作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存在問題,及時部署工作開展,加強督促檢查,保障工作推進。
(四)復興鎮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加強創建情況和信息反饋工作,每月上報一次工作情況和活動開展中的典型經驗、好的做法和存在問題。2009年11月底前報送當年創建活動自評報告。2010年10月底前報送整個創建工作總結,接受赤水市、遵義市政府的檢查考評。市政府對復興鎮和市直各有關職能部門2009年和2010年的食品安全示範鎮創建活動工作均列入當年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
(五)市政府對創建示範鎮(鄉)安排必要的專項經費,由市食品安全協調辦統籌安排使用。主要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市場專項整頓規範、宣傳培訓、抽檢監督、專項工作指導等有關工作,具體由市政府食品安全協調辦具體安排使用。復興鎮也要安排不少於1.5萬元經費用於創建活動的開展。
(六)未確定為創建遵義市食品安全示範鎮(鄉)的鎮(鄉)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對照《遵義市食品安全示範鎮(鄉)創建標準》、《遵義市食品安全示範街道創建標準》的有關要求,密切配合市級有關職能部門抓好本地食品安全工作,確保食品安全,推進食品行業健康發展。
附屬檔案: 1、遵義市食品安全示範鎮(鄉)創建標準
2、遵義市食品安全示範街創建標準
附屬檔案1:
遵義市食品安全示範鎮(鄉)標準
一、工作制度建設
1、按照地方政府對食品安全負總責的要求,鎮(鄉)成立有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或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主要領導重視,分管領導抓好落實,配備有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專(兼)職人員、經費和工作條件。
2、食品安全工作納入鎮(鄉)政府的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工作有計畫,有部署,有總結;鎮(鄉)政府定期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食品安全工作,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及時部署開展工作。
3、食品安全監管網路健全,鎮(鄉)有食品安全信息員、村(居)有食品安全協管員,並定期開展業務培訓,能較好地發揮職能作用。
4、針對農村食品安全特點,鎮(鄉)建立有會議制度、責任管理制度、責任追究制度、信息報送制度、事故報告制度、應急管理制度、投訴舉報制度、督查督辦制度及衛生管理制度、宴席管理制度等各項制度建設,並向社會公布,制度執行較好。
二、食品安全監管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
1、鎮(鄉)、村兩級分別建立有轄區內種植養殖大戶生產及基本情況檔案;鎮(鄉)政府與種養殖大戶100%簽訂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2、農資市場管理規範,農資生產經營單位100%建立有原料及產品購進、銷售台帳。
3、大力推廣套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藥物,轄區內種養殖大戶100%建立有農藥、獸藥及添加劑使用記錄檔案,沒有違反經營、使用國家明文規定的禁用藥物,藥物殘留超標得到有效控制。
4、加強動植物防疫工作,生豬疫病防疫覆蓋面達到95%以上,轄區內無重大疫情疫病發生。
5、建立轄區內水庫、河流管理措施,無施放農藥或其他有毒藥物捕撈野生魚類的違法行為發生。
6、支持推進有機食品、綠色食品或無公害農(水)產品認證工作,種養殖基地農產品達到無公害要求,並設立明顯的標誌牌。
(二)食品生產加工安全
1、鎮(鄉)、村兩級分別建立有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小作坊基本情況檔案;鎮(鄉)政府與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小作坊100%的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
2、堅決取締無證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對無證照生產加工食品及相關產品的查處率達到100%。
3、食品生產企業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健全;建立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劑、包裝材料和容器等實施進貨驗收制度,符合質量安全要求;按照有效產品標準組織生產,工藝流程科學、合理;從業人員持有有效健康證明;產品出廠進行質量檢驗;出廠銷售食品應進行預包裝或其他形式的包裝,標籤標識符合要求;生產、銷售記錄真實準確。
4、生產企業和小作坊按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不使用非食用原料或不合格原料;不得在食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不得生產和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食品及相關產品。
5、力爭轄區內有1—2個食品及相關產品取得QS認證,積極培育龍頭企業、名牌產品。
6、鎮(鄉)建有生豬定點屠宰場,鎮(鄉)所在地場鎮市場銷售豬肉100%來源於定點屠宰。
(三)食品流通環節安全
1、鎮(鄉)、村兩級分別建立有轄區內商場、超市、農(集)貿市場基本情況檔案;鎮(鄉)政府與較大食品經營單位100%簽訂有食品安全承諾書。
2、堅決取締無證經營行為,無證照銷售經營食品行為查處率達到100%。
3、每個行政村建立有1—2個 “食品安全示範店”或食品連鎖經營店,積極鼓勵連鎖經營,提高連鎖配送率。
4、食品經營單位經營證照齊全,按照核准項目規範經營;有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和索證索票、進貨檢查驗收台帳、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質量承諾等制度;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持有健康證上崗。
5、食品經營單位不經行銷售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三無”食品、超過保質期食品,不經行銷售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不經行銷售無標籤的預包裝食品或其他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獸、水產動物肉類及製品。
6、鎮(鄉)(街道)農(集)貿市場有專人負責管理,並建立有管理制度,市場經營秩序規範、公共場所整潔衛生。經營場所內食品加工、活禽宰殺設立有相對獨立區域;生熟食品分開銷售;熟食從業人員衣帽整潔衛生,銷售直接入口、散裝食品使用專用工具;涼拌食品銷售具有冷藏設施;銷售畜禽類食品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四)餐飲消費環節安全
1、鎮(鄉)、村兩級分別建立有轄區內餐飲經營單位基本情況檔案;鎮(鄉)政府與較大的餐飲單位100%的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
2、堅決取締無證經營行為,無證照經營餐飲消費行為查處率達到100%。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食堂、學校食堂、建築工地食堂及旅遊景區景點等餐飲服務單位持有效衛生許可證率達到100%;
3、餐飲單位和學校食堂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量化分級管理實施率達到100%。
4、加強學校食堂及學校周邊餐飲業的管理,學校食堂必須對所有食品原材料採購建立並執行嚴格的索證索票和進貨驗收台帳制度;鎮(鄉)所在地學校食堂和寄宿制學校食堂,對一般副食品和米、面、油、肉、禽、蛋、蔬菜、水產品和豆製品等大宗食品實行定點採購或定點配送;鎮(鄉)學校周邊無食品流動攤販。
5、餐飲單位食品原材料採購符合衛生要求,嚴格執行索證和進貨台帳制度,入庫有驗收記錄;食品庫房不與非食品混放,無超過保質期或腐敗變質食品,冷藏設施正常運轉;廚房內外環境整潔,有防蠅、防鼠、防塵設施,加工用設施、設備、工具乾淨;食品加工及餐飲具消毒保潔符合要求;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
6、實行農村宴席廚師備案管理和衛生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農村宴席申報備案管理制度,一次就餐在100人以上宴席申報備案率達到85%以上;開展對農村宴席廚師的食物中毒基本知識培訓工作,培訓覆蓋面達到80%以上。
三、食品安全宣傳
1、制訂切實可行的宣傳計畫,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進鎮村、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機關、進家庭宣傳活動,普及消費者食品安全和法律法規知識。
2、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貼畫、宣傳資料及開闢宣傳專欄等宣傳形式,加強食品安全知識宣傳。鎮(鄉)所在地和所轄行政村設立有食品安全宣傳欄,並定期更換內容。
3、食品安全知識納入中國小健康教育內容,每學期至少開展兩次以上食品安全知識教育課。
四、食品總體質量
1、當地蔬菜農藥殘留檢測合格率達95%以上,畜禽水產品藥物殘留檢測合格率95%以上,動物強制免疫率達100%。
2、當地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生產的食品平均抽查合格率不低於90%;所有食品平均合格率不低於80%;重點食品合格率不低於85%。
3、流通領域隨機抽檢食品整體合格率達90%以上。
4、生活飲用水合格率達100%。
5、轄區內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
五、民眾滿意度
1、消費者維權網路健全、通暢,投訴舉報處理率達95%以上。
2、當地民眾對食品安全狀況滿意率達90%以上。
附屬檔案2:
遵義市食品安全示範街創建標準
一、證照齊全。應當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生產企業100%的取得生產許可證;食品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應當取得衛許可證的單位100%取得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100%取得健康證;應當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100%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無超範圍經營行為。餐飲、茶樓服務員必須佩帶有健康證的服務工牌。
二、制度健全。按照各監管部門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重點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及索票索證制度,所有店門必須建立規範的“三欄一台帳”。即證照懸掛欄、食品衛生宣傳欄、主要食品採購公示欄(限餐飲酒店製作)、進銷貨台帳。欄牌要求統一懸掛地點、統一製作標準、統一公示內容。公布投訴電話,規範進銷台帳。根據門店的經營性質,分別由工商、衛生、質監部門製作懸掛牌。
三、設施規範。餐飲店統一推行前廳後廚模式,食品加工經營設備要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和標準。冷藏冷凍設施齊全,能正常運轉;防蠅、防鼠、防塵設施齊全有效;加工用設備、設施工具清潔,無毒無害;有相應的更衣、清洗、通風設施;不得擅自更改已核定的經營面積、設施與布局,遠離污染源,距離暴露垃圾場(站)等污染源25米以上,環境整潔;設立生產加工關鍵環節控制責任牌。食品庫房整潔、食品存放隔牆離地、分類分架、不與非食品混放。
四、守法經營。各種經營行為符合國家相關法規規定。經營和使用的食品、原輔材料質量合格,有質量、衛生檢驗合格證明,有食品質量安全(QS)標誌。食品的包裝符合衛生安全要求,標識齊全,無虛假標註,有真實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使用符合經檢定合格有效的計量器具。
五、宣傳到位。示範街道兩端必須樹立有兩塊高標準的食品安全宣傳窗及“食品安全示範街”標識牌,並保證宣傳內容一月一更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