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
1.增加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生產許可和監督管理職責。
2.增加食品流通經營許可以及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等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3.增加化妝品的強制檢驗職責。
4.增加加醫療器械強制性認證職責。
5.承接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放的第二、三類醫療I械經營許可職責。
6.承接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放的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認證職責。
7.承接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放的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核發職責。
8.承接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放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郵寄證明核發職責。
9.承接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放的出具藥品出口銷售證明職責。
10.承接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放的出具醫療器械產品出口銷售證明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1.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讓生產經營者成為食品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有效機制。
2.加強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和綜合協調,完善藥品質量管理規範;最佳化藥品有關行政許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藥品風險預警機制和對縣(區)的督檢查機制,構建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的機制。
3.規範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的機制,推動加大對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懲處力度。
4.加強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公平對待社會力量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完善技術支撐保障體系,提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 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地方性管理辦法和相關規定,推動 建立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市縣(區)兩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 區域內的食品安全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 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全市食品行政許可的監督實施。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畫、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負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食品安全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建立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法定標準和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藥品進口管理辦法》,依法辦理藥品進口通關備案;負責協調藥品進口備案工作。
(四)負責制定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奮品、化妝品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等方面違法行為;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協調與公安機關聯合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相關工作;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並監督實施。
(五)負責組織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抽驗工作;承擔全市重大活動食品藥品安全保障任務。
(六)負責全市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履行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監管和本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七)負責制定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八)指導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九)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 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各縣(區)人 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負責處理局機關政務和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統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接待、督辦查辦、績效考評、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議和部門基本建設規劃等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政策研究;負責擬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有關規範性檔案及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擬釕食品藥品安全中長斯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聽證和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承擔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賠償及法律宣傳諮詢相關工作;指導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法制建設。
(二)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
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市直有關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負責擬訂食品安全重大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行動方案並協調、監督實施;負責重大食品安全問題調查研究;協調和指導縣(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相關工作;協調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監測。
(三)應急管理與信息科。
推動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編制全市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組織開展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各縣(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輿情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重大食品藥品安全輿情的監控和處理;負責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報告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和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擬訂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負責組織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宣傳、新聞發布、宣傳報導和信息發布工作。
(四)食品生產監管科。
承擔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生產許可職責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生產加工環節食品質量監督抽查;承擔全市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風險監測工作;按規定杈限組織調查處理相關食品生產質量安全事故;掌握分析生產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組織實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擬訂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監管的工作制度;監督管理以食品生產加工為主、生產地與銷售地相分離的生產加工點;承擔食用農產品和水產畜牧產品進入生產加工環節後的監督管理職責。
(五)食品流通監管科。
負責全市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許可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的措施、辦法;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負責流通環節經營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等食品的質量安全監管。承擔酒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食用農產品和水產畜牧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後的監督管理職責。
(六)食品餐飲監管科。
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許可管理和曰常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依法查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
(七)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許可和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法定標準和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國家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檢測和不良反應事件的風險評估工作;監測保健食品廣告、發布與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安全監管有關信息;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相關的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八)藥品生產與醫療器械監管科。
監督實施藥品生產、中藥材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等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和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藥物濫用監測工作。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國家標準;承擔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和醫療器械廣告監測工作;核發醫療器械產品經營許可證和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標準和行業標準;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督。
(九)藥品流通監管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監督管理中藥材專業市場;承擔藥品流通經營許可和監管工作;承擔特殊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特殊藥品、反興奮劑條例包含藥品監管工作;承擔藥品違法廣告監測工作;承擔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藥品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及招標行為的監督;監督實施《藥品進口管理辦法》,依法辦理藥品進口通關備案;負責協調藥品進口備案工作;負責姐織本局行政審批事項。
(十)稽查科。
組織查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流通、使用等方面違法行為;組織查處大案要案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本系統稽查執法和產品召回工作;監督和培訓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抽驗有關工作;監督和指導投訴舉報工作。
(十一)人事科(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工作;承擔局黨組日常的幹部管理工作和局機關黨務工 作,負責幹部的考核、任免、獎懲及幹部檔案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職工政治思想、計畫生育和外事行政工作; 制訂本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人員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的離退休人員工作;協助業務科室組織從業人員上崗前培 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負責宣傳黨的紀律和黨風廉政建設;貫徹落實廉政建設責任制;貫徹執行黨內監督條例,完善監督機制,落實監督制度;監 督檢查食品藥品行政許可審批中依法行政的情況;監督檢查重大 項目審批、大額資金使用、幹部任用的情況;監督檢查食品藥品 各項工程項目招投標、政府採購等情況;監督檢查局務會議落實情況;監督檢查政風行風建設情況;查辦或協助有關部門查辦工作人員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案件、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和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接待反映工作人員黨風廉政和行政效能方面的 來信來訪,負責調查落實並回覆信訪人、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 風;監督財務使用情況,堅持厲行節約;抓好乾部職工作風建設;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規劃財務科。
參與系統“十二五規劃”制定與實施、具體負責系統監管執法和技術支撐裝備的規劃與管理、財政預算內投資在百色的組織及局直屬單位的財務規劃管理等工作;負責本部門財務工作;承擔部門內部審計、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採購計畫的編制及審核;承擔部門甚礎設施、裝備計畫的編制和專項資金的審計工作;擬定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局機關預決算並監督執行;綜合管理各類資金、資產、基本建設和政府採購工作。
人員編制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行政編制36名,後勤服務編制4名。其中,局長(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1名,副局長4名(其中2名兼任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科級領導職數15名。食品安全總監(正科長級)1名,藥品安全總監(正科長級)1名,食品藥品稽查專員(正科長級)2名。
黨組、紀檢領導職位按有關規定設定。
其他事項
(一)與市農業局、市水產畜牧獸醫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農業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市水產畜牧獸醫局負責食用水產畜禽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負責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質量及使用的監管,並依法對批發、零售市場動物和動物產品實施監督檢查。食用農產品和水產畜牧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按食品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市農業局、.市水產畜牧獸醫局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二)與市衛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市衛生局負責牽頭組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等工作。市衛生局會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市衛生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根據市衛生局通報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立即採取相應監管措施。2.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三)與市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市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2.商務局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四)與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現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領導班子
周華鵬黨組書記、局長、市食品安全辦主任:
主持局黨組全面工作、局行政全面工作和市食品安全辦全面工作,主管人事科。
李小傑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主任)分管藥品流通監管科(行政審批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應急管理和信息科、創建衛生城市、機關黨支部、共青團等工作。
農衛紅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主任)分管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食品安全應急檢驗檢測中心、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中心、認證審評中心、婦委會、禁毒、愛滋病防治、人口計生、扶貧等工作。
農加歲黨組成員、副局長、市食品安全辦副主任:
協助局長(主任)分管食品安全辦及績效管理等相關工作,分管辦公室、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食品流通監管科、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和投訴舉報中心、創建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安全生產、機關工會等工作。
盧衛軍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主任)分管食品生產監管科、藥品生產與醫療器械監管科、規劃財務科、公共機構節能等工作。
譚必文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主持紀檢監察工作,分管監察室。
鄒紹立食品藥品安全總監:
協助局長(主任)負責食品、藥品、保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管工作,分管食品餐飲監管科、指導協調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協助副局長(副主任)分管藥品流通監管科、創建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安全生產、扶貧等工作。
廖少光調研員: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主任)分管幹部人事、機關黨建、文秘等工作。
龔百隆副調研員: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