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人口和計畫生育長效工作機制的意見

2007年7月17日,資陽市人民政府以資府發〔2007〕68號印發《關於建立人口和計畫生育長效工作機制的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目標要求、工作重點、保障措施4部分。

工作重點是:完善穩定低生育水平的長效工作機制;探索建立村級管理的長效工作機制;嚴格落實依法管理的長效工作機制;不斷深化優質服務的長效工作機制;健全完善政策推動的長效工作機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人口和計畫生育長效工作機制的意見
  • 印發機關:資陽市人民政府
  • 文號:資府發〔2007〕68號
  • 印發時間:2007年7月17日
資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人口和計畫生育長效工作機制的意見
資府發〔2007〕68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22號,以下簡稱中央《決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改革的意見》(川辦函〔2005〕127號)精神,進一步加快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改革創新步伐,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切實穩定低生育水平,現就建立人口和計畫生育長效工作機制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穩定低生育水平為主題,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決定》,始終堅持穩定現行生育政策不動搖,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不動搖,堅持穩定計畫生育工作機構、隊伍不動搖,堅持創新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思路、機制和方法不動搖,深入推進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改革,努力提高人口和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水平,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二、目標要求
通過深化改革、創新機制,進一步建立起適應科學發展觀要求、體現和諧發展理念、適應新形勢下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發展規律的長效工作機制,切實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統籌解決人口問題。到2008年,全市基本建立起“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人口計畫生育長效工作機制,計畫生育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得到根本轉變,全市年出生人口控制在4.5萬人以內,人口出生率控制在9‰以內,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3‰以內,計畫生育率達到88%以上,民眾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滿意度達到90 %以上。
三、工作重點
(一)完善穩定低生育水平的長效工作機制。把提高計畫生育質量、穩定低生育水平作為新時期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務。加大計畫生育信訪案件的調查力度,不定期地對鄉鎮、村開展平時檢查和重點解剖,強化動態“黃牌警告”和“一票否決”制度。完善並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責任機制,對因責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實導致人口失控、突破目標的,要嚴肅追究計畫生育責任人的責任。加強孕前管理,加大對育齡民眾的宣傳力度、組織力度和服務協定的執行力度,切實提高“三查”率,在鄉育齡婦女“三查”率要達到95%以上,外出育齡婦女寄回孕檢率要達到80%以上。狠抓後進轉化,落實市級部門和縣級領導定點聯繫幫扶計畫生育後進鄉鎮制度,嚴格督促檢查,促進平衡發展。
(二)探索建立村級管理的長效工作機制。村級計畫生育管理是計畫生育的重點,也是當前工作的薄弱環節。要深入推進計畫生育村(居)民自治,落實“包任務、包經費與獎懲掛鈎”的工作保障制度,依法規範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和服務協定,建立健全計畫生育重大事項民主討論決定、村務公開、民主評議等制度,強化民主監管,維護民眾在計畫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嚴格村級計畫生育目標管理,強化村幹部責任,健全工作業績與工資、獎金掛鈎的考評制度,嚴肅查處個別幹部不作為和亂作為的行為。加強對村社幹部的教育,引導他們轉變服務理念,充分發動民眾,依靠民眾力量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提高計畫生育村民自治水平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質量。
(三)嚴格落實依法管理的長效工作機制。認真貫徹執行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各項法律法規及政策,努力完成執行人口計畫生育政策、加強人口發展戰略研究、制訂人口發展規劃、開展計畫生育基本項目免費技術服務、發展生殖健康產業、加強社會撫養費徵收等各項法定工作任務。強化執法監督檢查,依法規範社會撫養費徵收工作程式,健全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計畫生育“七不準”、“十禁止”規定,維護公民合法權益。嚴格執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準入制,切實規範計畫生育服務行為,依法打擊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計畫生育法制宣傳,提高人口計畫生育幹部和人民民眾對人口計畫生育法規政策的知曉度,引導民眾遵紀守法,自覺實行計畫生育。嚴肅處理違法違紀行為,對違法生育的,一律徵收社會撫養費;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公開曝光;違法生育對象是黨員幹部的,應依法依紀從嚴懲處。
(四)不斷深化優質服務的長效工作機制。通過各種形式和渠道,大力宣傳計畫生育與科學發展觀、和諧社會建設、經濟社會發展的關係,使各級領導幹部深刻領會《決定》精神,充分認識穩定低生育水平的長期性和艱巨性,充分認識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複雜性和緊迫性,堅決克服盲目樂觀和麻痹鬆勁情緒,增強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堅定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形成良好的輿論環境。加強以技術服務為重點的服務體系建設,建立規範化、標準化的計畫生育服務體系,強化宣傳教育、技術服務、信息諮詢、人員培訓、藥具發放“五位一體”的服務功能,走出一條獨具特色的計畫生育和生殖健康公益性服務道路。
(五)健全完善政策推動的長效工作機制。認真落實好計畫生育獎勵扶助、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深入開展計畫生育“三結合活動”、“關愛女孩行動”,搞好對農村計畫生育困難家庭的救助試點。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在實施惠民行動時,應出台向獨生子女家庭傾斜的政策,民政、勞動保障部門在社會救濟、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中,要優先救助計畫生育困難家庭,使計畫生育家庭率先享受改革、發展成果,真正感受到實行計畫生育給他們帶來的好處,爭取民眾對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政府統攬的調控機制。各級政府要把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納入議事日程,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一把手”作為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負總責、親自抓,進一步動員、組織和協調全社會力量,綜合治理,配套聯動。各有關部門要把落實計畫生育基本國策作為法定責任,增強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積極支持配合,切實履職到位,形成推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強大合力。
(二)落實獎懲明確的考核機制。要把人口和計畫生育納入政府目標管理和重點督查的內容。對各級政府、責任部門、人口和計畫生育部門分別實施考核,把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責任制的情況作為考核政績的重要內容,健全人口計畫生育工作任期、離任、晉升考核審計制度。對業績突出的要給予獎勵表彰;對因責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實導致人口失控的,要實行“一票否決”;對弄虛作假、瞞報虛報人口和計畫生育情況的,要嚴格問責追究。
(三)落實穩定增長的投入機制。要認真落實中央《決定》中關於“各級財政要逐年增加投入的要求,到2010年,全國人均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在‘十五’期末人均10元的基礎上增加到22元,繼續安排‘十五’期間已將社會撫養費、鄉(鎮)統籌費納入財政預算的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支出人均8元,屆時,各級財政投入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達到人均30元”的要求,建立穩定增長的投入保障機制。中央財政專項轉移支付中人均不低於3元的資金,要全部用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嚴禁挪作它用。
(四)落實機構隊伍的保障機制。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直接面向廣大民眾,必須確保機構隊伍穩定。要加快管理體制改革,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和隊伍職業化建設,提高幹部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整體水平。在農村綜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區劃調整中,要確保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機構和人員穩定。要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部門領導班子和隊伍的思想建設、作風建設、能力建設,不斷提高其政策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
資陽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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