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建設年行動的通知

《資陽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建設年行動的通知》是資陽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陽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建設年行動的通知
  • 發布單位:資陽市人民政府
通知內容
資陽市人民政府
關於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建設年行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天府新區資陽管委會,市級各部門(單位):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建設年行動的通知》(川府發〔2016〕16號)精神,決定將2016年作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建設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格落實政府的管理責任、部門的監管責任和企業的主體責任,全面完成10項重點任務,建立健全常態管理、協調聯動、科技治理、宣傳教育、制度保障五大長效機制,使車輛裝載運輸管理更加規範,道路通行能力明顯提高,較大以上交通事故得到根本遏制,實現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重點任務
(一)積極配合省高管局督促成渝、遂資眉、內遂、成都二繞高速公路公司務必於6月30日前全面完成轄區18個高速公路入口計重設備動態秤改為靜態秤工作(經批准緩建的除外)。
(二)開展高速公路重點橋樑下空間及重點隧道消防設施、交通標誌標線、路面防滑等安全隱患專項整治。
(三)開展普通國、省幹道和高速公路標誌標牌清理、完善專項整治。
(四)2016年5月底前,完善雁江迎接、簡陽平泉、安岳毛家、樂至童家等4個普通公路固定超限檢測站建設,並全面投入使用;6月底前,雁江四方碑、飛虹浦、碑記、簡陽賈家、安岳石羊等5個卸貨處理點要建設完畢,並投入使用。
(五)按照“屬地負責、政府監督、行業監管、企業管控、責任倒查”原則,經濟和信息化、公安、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務、工商、質監、農業(農機)、安全監管、物流運輸等部門開展機動車非法生產、銷售、維修、裝載、檢測、上戶等源頭專項整治。
(六)鞏固和深化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示範鄉(鎮)建設活動;深入開展客運車輛、危化品運輸車、校車、麵包車、機車、拖拉機超員超速、無牌無證、假牌假證等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七)繼續開展公路安保工程(路側護欄)建設。對鄉道以上行政等級公路應建未建安保工程(路側護欄)路段進行查漏補缺;重點督查有應建任務卻未申報和任務完成不好的縣(市、區);將公路安保工程(路側護欄)向村道延伸,鼓勵對通七座以上營運客車的村道公路危險路段開展安保工程(路側護欄)試點建設。
(八)將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傳納入“七五”普法規劃;公安部門會同教育、司法等部門編制道路交通安全教材,進入中國小課堂;每半年召開一次整治工作新聞通氣會。
(九)推進全市主幹公路防控體系及城市智慧型交通管理系統二期建設。
(十)建立交通安全宣傳長效機制,政府新聞主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以及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各自工作特點,將交通安全宣傳與日常監管工作進行有機結合,進一步提升我市交通安全知識的普及面。
三、堅持常態管理機制
(一)高速公路治超。堅持高速公路入口貨車標準化計重,凡新開通的高速公路入口,必須安裝固定(靜態)計重設備,並經質監部門檢定後實行自動檢測,已安裝固定(靜態)計重設備的高速公路出入口,要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確保設備運行正常;堅持對省道安辦通報的違法進入高速公路的超限貨車進行責任倒查,並納入對各縣(市、區)及高速公路路營公司的年度績效考核範圍。公安交警部門要會同高速交通執法部門加強高速公路出、入口,沿線及服務區的巡邏管控,嚴肅查處貨車途中駁載等違法行為。
(二)普通公路綜合治理。嚴格落實公路安全設施(含路側護欄)建設“三同時”制度,新建、改建、擴建公路建設項目必須做到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將公路安全設施(含路側護欄)維護納入養護工程範疇,定期維護更新。公路安全設施(含路側護欄)損毀時,必須及時修復。在完善全市普通公路固定超限檢測站和卸貨處理點建設的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進行非現場執法的科技治超站建設,完善市、縣治超網路建設,逐步構建全市治超網路信息,實現檢測資源(路政、交警和運管)信息共享。持續加強路面管控,對非法改裝貨車加大查處力度並責令恢復原狀;對查實非法改型貨車的維修企業,一律依法從重處罰;對超限檢測站和路面巡查發現的超限超載車輛,嚴格按照普通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標準(川辦函〔2015〕154號)進行認定、處罰、抄告和通報;實行交通、公安部門聯合治超一站式查處的超限檢測站及卸貨處理點要落實客運車輛“六必查”制度(人數必查、駕駛時間必查、駕駛資格必查、車輛審驗情況必查、車輛安全設施配備情況必查、車輛輪胎磨損狀態必查)。
(三)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持續完善縣級人民政府對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負總責、鄉(鎮)人民政府主責主抓的工作機制。加強鄉(鎮)交管辦、農村派出所、交警中隊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監管力度,發揮農村勸導點對轄區車主、駕駛人的安全教育、提醒和勸導作用,保障人員、設備、裝備和工作經費的落實,健全考核、考評制度。重點加強對機車、拖拉機及其駕駛人的管理。
(四)源頭管理。縣級人民政府要定期排查源頭裝載企業,及時公布企業名稱及其行業主管部門。市、縣人民政府與行業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與企業、企業與車主和駕駛人三級簽訂禁止違法超限超載《安全責任書》和《安全承諾書》,提高貨運車輛組織管理公司化程度。制訂出台《道路貨運源頭裝載管理辦法》及配套制度,並抓好貫徹落實。對重點貨運源頭裝載企業及水泥、渣土、礦石、砂石等廠(場、站),全面安裝靜態計重和監控設備,建立出廠(場、站)計重、登記制度,實行“貨物運輸單據制”。
四、健全協調聯動機制
(一)區域聯動治超。加強市、縣(市、區)與毗鄰市、縣(市、區)有關部門的聯繫溝通,及時通報、抄告違法信息,推動區域聯動治理。
(二)“一路四方”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高速公路屬地地方人民政府、高速交通執法、公安交警及路營公司共同參與的“一路四方”聯席會議,及時協調解決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三)普通公路治超聯勤聯動。交通運輸、公安、農業(農機)等部門要繼續堅持聯勤聯動、聯合執法,依託普通公路固定超限檢測站,健全“一站式”查處工作制度。
(四)源頭監管工作模式。堅持完善道路交通安全“1+x+2”工作模式。即政府主導,經濟和信息化、教育體育、公安、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務、農業、國資、工商、質監、安全監管、旅遊等行業主管部門(單位)牽頭負責,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協助管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五)公路安保工程建設。交通運輸、公安、安全監管、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聯合對道路危險路段隱患進行排查,對公路安保工程建設開展聯合督導、檢查和驗收,嚴格杜絕報送虛假建設信息。
五、創新科技治理機制
(一)普通公路科技治超。試點建設貨運車輛不停車自動計重檢測點,探索建立違法超限超載治理非現場執法工作機制。
(二)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網際網路+”信息套用平台。借鑑外地成功經驗,試點推進全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套用平台的建設和運用,實現鄉(鎮)交管辦、派出所、交警中隊數據共享和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
(三)重點車輛動態監控平台。要按照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安監總局公布的《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實現客車、危化品運輸車、半掛牽引車及重中型載貨汽車(總質量為12噸及以上)衛星定位系統安裝全覆蓋。探索引入保險公司等第三方參加車輛動態監控後台監管新模式。
(四)重點車輛及駕駛人信息共享平台。公安、交通運輸、農業(農機)、安全監管等部門(單位)要加強重點駕駛人“黑名單”管理和重點車輛及駕駛人信息共享平台的使用,及時輸入違法數據,實現信息互聯互通,真正做到“黑名單”車輛及駕駛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市、縣(市、區)道安辦對相關部門錄入、運用情況適時進行通報。
(五)推進國、省公路幹線及城市智慧型交通監控系統建設。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公路經營管理單位要對現有的公路監控設備特別是視頻聯網實現信息共享功能;加快重點區域、危險路段天網、卡口等設備聯網建設;加快市、縣(市、區)城區智慧型交通項目建設。
六、深化宣傳教育機制
(一)宣傳報導。市、縣(市、區)安全監管部門要制訂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畫和實施方案,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傳機制。持續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進企業、進家庭“五進”活動。堅持辦好“資陽警方-紅綠燈”電視欄目,組織新聞媒體有計畫、有步驟地宣傳整治工作,定期通報治理情況,公布重點駕駛人“黑名單”、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和典型案例。
(二)教育引導。對相關企業、場所及重點駕駛人持續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定期組織企業、車主及駕駛人職業道德和安全教育培訓。
七、健全制度保障機制
(一)組織領導制度。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和協調機制,強化職能職責,保障人員和經費,持續發揮統籌推進作用。市政府成立資陽市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道安委),市長任主任,分管交通運輸、公安工作、安全監管的副市長任副主任;市道安委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其工作職能職責及運行模式與原市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保持不變。
(二)考核激勵制度。市道安辦、市政府督查室要堅持問題導向,及時分解任務,明確完成時限,加強跟蹤問效,加大督查督辦力度,通過目標考核等方式,確保工作有序推進。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引領示範作用,對治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單位)、企業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揚獎勵。
(三)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省、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追究有關規定,對治理工作不重視、不作為、不能按時完成任務、問題嚴重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通過倒查、掛牌督辦、約談、通報等方式逗硬問責;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道路交通安全生產經營單位、責任人依法追責。
八、工作要求
(一)認真組織,狠抓落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相關部門要參照市道安委組織架構成立相應機構,全力保障人員、經費、裝備等落實,明確工作任務,細化工作措施,確保目標完成。要結合工作實際,儘快制訂出台本地、本系統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建設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二)互相協作,密切配合。各地各級相關部門(單位)要樹立大局意識,按照部門(單位)職責和任務分工,充分發揮行業優勢,主動作為、敢於擔當,切實形成治理合力,順利推進各項工作。
(三)嚴格考核,逗硬問責。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納入2016年政府目標績效考核,市、縣兩級政府督查室要繼續對各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2016年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進行督查考核。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對治理工作跟蹤問效,加強明查暗訪,及時通報工作進展及落實情況。對因治理不力、監管不到位而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影響的,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有關部門(單位)的責任;對弄虛作假、謊報瞞報、嚴重失(瀆)職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問責。
資陽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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