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蘭縣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

賀蘭縣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

賀蘭縣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是賀蘭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賀蘭縣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
  • 主管單位:賀蘭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崗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銀川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針,擬定全縣創新驅動發展的規範性政策檔案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措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組織管理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評審、立項、實施,跟蹤管理、考核驗收工作。推進全縣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擬定本部門管理的科技項目經費預算、決定方案,協調管理全縣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組織實施,加強對項目資金評估、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四)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銀川市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全縣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擬訂全縣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推進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平台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組織擬訂全縣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培育科技型企業。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全縣重大技術攻關和套用示範,推動全縣科技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
(六)牽頭組織全縣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七)統籌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加強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發展建設。
(八)協調、指導並組織實施科技特派員創業領導小組行動;做好科技特派員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縣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科技統計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擬定全縣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措施。負責全縣科技培訓、科技信息、科技檔案、科技市場最佳化及民辦科技機構的管理工作。
(十一)擬定對外科技交流與科技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科技項目合作與人才交流,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產學研結構的相關政策,牽頭組織開展與縣外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等科研合作,推動全縣招才引智工作深入實施。
(十二)加強對全縣科技工作的調研、指導和服務,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承擔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科技人員對本縣重大科技、經濟、社會發展項目進行評估和論證,為全縣經濟建設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十三)做好對科技成果項目、科技進步獎勵項目、科技工作先進單位和優秀科技人員的評審、評選及表彰獎勵工作。協同法務部門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做好智慧財產權和技術契約糾紛、案件的仲裁工作,保護科技人員的合法權益。
(十四)負責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國家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自治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全縣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全縣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台,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招商引智工作。
(十七)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方針、政策;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工業、信息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分析行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指導工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指導工業領域信息安全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對外合作工作。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十八)提出最佳化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工業園區的產業規劃和建設發展;指導企業新產品、新技術研發和技術裝備升級工作;負責擬訂鼓勵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領域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的規劃、政策和國家、自治區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協調企業減負各項工作。

內設崗位

(一)綜合管理崗。承擔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財務、保密、檔案、統計、信訪、意識形態、政務公開、科普宣傳等工作。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預算等工作。負責科技檔案管理工作。
(二)科技管理崗位。承擔全縣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運行相關工作。統籌各類科技創新基地和平台建設。承擔科學技術獎、創新調查制度實施、科技統計相關工作。承擔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負責落實科技創新政策措施;開展普法宣傳,提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科技創新團隊建設。承擔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指導各類科技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實施科技報告制度。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科研誠信建設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科技進步工作。指導科技孵化器、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建設。負責農村科技進步、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支撐鄉村振興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縣農業科技園區發展建設。負責科技惠民工作。承擔全縣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負責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負責科技與金融結合工作。推動東西部科技合作。組織實施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許亞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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