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與其他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改革委的有關職責分工。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實施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氣等戰略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質的收儲、輪換、日常管理和緊急調運的協調工作。市工信局負責協調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供需銜接。
2.與市大數據發展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大數據發展局負責統籌數字賀州建設,包括全市信息交流無障礙規劃、建設工作,推動公共建築、公共設施桿塔等社會資源向鐵塔公司和基礎電信企業開放共享等。市工信局負責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
3.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能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市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具體負責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許可和食鹽生產經營環節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協調食鹽行政執法工作。市工信局主管鹽業工作,制定鹽業產業政策,負責工業鹽管理,組織落實自治區儲備鹽制度和供應應急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內設機構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電、信息、督查、機要、檔案、保密、信訪、對外聯絡、財務、資產管理和重大會議、活動的組織協調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扶貧、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後勤保障、績效考評等工作。組織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負責內部審計、電子政務等工作。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負責組織重要檔案、報告、總結和領導講話等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擔宣傳、新聞發布工作。承擔有關行業社會組織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資等工作。承擔因公出國(境)手續辦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政策法規和教育培訓科(市職工教育辦公室)
內設機構職責:組織研究全市工業發展的戰略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統籌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新型智庫建設。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結構政策建議,組織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相關內容。統籌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工作。組織起草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檔案。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核。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指導和組織開展工業系統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幹部和人才隊伍建設。指導有關企事業單位開展校企合作和引進國內外智力工作。牽頭組織全市工程、經濟、職工教育系列職稱上報和評審工作。
(三)規劃和裝備工業科
內設機構職責: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中長期發展規劃、重大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區域性工業和信息化規劃以及相關產業發展規劃。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發展項目前期研究。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方案。承擔全市通用機械、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汽車、農業機械等裝備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提出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智慧型製造。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產業發展重點和項目布局建議,並推進實施,推進技術裝備國產化。
(四)投融資和市場開拓科
內設機構職責:負責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的建議。承擔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含新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管理,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和備案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組織協調重點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實施。負責編制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項目計畫。協調重大工業項目融資,推進產融合作。承擔全市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減免稅的審核及上報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招標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招商引資和合作交流,指導協調全市工業經濟領域生產服務業發展工作。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企業開拓市場,擬訂工業企業開拓市場和產品促銷的政策措施,支持工業企業擴大國內外市場份額。組織工業企業開展經濟合作與交流。負責“一帶一路”、東協經濟合作、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有關政策研究與分析,指導全市承接國內外產業轉移有關工作。
(五)經濟運行科
內設機構職責:負責全市工業經濟運行的綜合協調,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運行和監測,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建議,推進工業和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協調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供需銜接。負責工業企業物流的綜合協調。承擔行業應急管理。指導工業和信息化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參與相關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承擔企業減負有關工作。
(六)中小企業發展科
內設機構職責:承擔全市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牽頭研究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推動完善融資、擔保等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全市農產品加工業規劃、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農產品加工項目計畫。開展促進非公有制(民營)企業和鄉鎮企業發展的相關工作。承擔全市輕工、紡織、醫藥、食品、鹽業等行業管理工作,提出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提出產業發展重點和項目布局建議並組織實施。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輕工、食品、鹽業行業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和項目、產業準入等事項。負責全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工作。負責統籌推進全市桑蠶和繭絲綢產業發展,擬定並組織實施產業發展規劃,監督產銷銜接,指導桑蠶和繭絲綢一二三產業協調發展。組織落實政府食鹽儲備制度,協調處置全市食鹽供應緊急突發事件。
(七)能源與綜合利用科
內設機構職責:承擔全市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工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提出行業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電力行業行政執法和監督工作。依法實施電力相關行政許可。擬訂電力運行調控目標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電力市場交易工作。參與電價改革和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節約、循環經濟、節能環保產業規劃及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工業綠色製造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工程和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依法實施技術改造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負責節能監察執法工作。
(八)原材料和軍民融合科(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
內設機構職責:承擔全市鋼鐵、有色金屬、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農藥)、建材等行業管理工作,提出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提出產業發展重點和項目布局建議並組織實施,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擬訂金屬新材料產業發展政策規劃,推進金屬新材料產業生產套用示範平台和項目建設。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散裝水泥發展和套用有關工作,依法依規承擔散裝水泥有關行政確認事項以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提出國防科技工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軍工重大項目和事項的監督、協調和保障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軍轉民”、“民參軍”、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軍工安全保密、軍工安全生產管理以及軍工綜合統計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市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生產銷售)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承擔民爆物品行政許可初審轉報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行業改革、技術改造等相關工作。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含銷售儲存倉庫)的安全生產監管。承擔自治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和自治區各軍工部門需要地方政府辦理的業務。
(九)工業園區和科技科
內設機構職責:擬訂全市工業園區產業發展規劃。提出全市工業園區建設和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督促工業園區建設工作。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工業園區重點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提出財政性建設資金(工業園區部分)安排的建議。負責工業園區經濟運行統計工作。擬訂工業技術創新及工業科技成果產業化發展政策,組織實施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示範工程。負責指導全市企業技術中心工業技術創新平台建設和申報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新產品新技術創新項目計畫。指導實施工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企業開展工業質量和工業品牌管理工作。
(十)電子信息和信息化科
內設機構職責:承擔全市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行業管理工作。提出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提出電子信息產業發展重點和項目布局建議並組織實施,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國家、自治區和全市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國產化有關工作。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負責擬訂全市工業領域信息化、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工業信息安全的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促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發展,發展工業網際網路,培育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與工業融合發展新業態、新模式。指導協調工業信息安全、工業控制系統網路安全和工業領域網路安全防護檢查、應急處理。
(十一)石材碳酸鈣產業科
內設機構職責:承擔全市石材碳酸鈣行業管理工作,提出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建議及產業發展重點和項目布局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產業政策相符性審查和項目、產業準入等事項。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石材碳酸鈣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和生產,推進產業轉型升級。負責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市花崗岩、大理石、砂石、高嶺土等非金屬礦產業發展工作。
下屬機構
賀州市散裝水泥辦公室(賀州市工業綜合執法支隊)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發展散裝水泥事業的法規和政策,開展全市散裝水泥推廣和套用工作;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發展全市散裝水泥的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負責掌握全市的散裝水泥產、供、銷情況,完成自治區散裝辦下達的各項指標任務;
(四)負責全市發展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徵收和管理工作,按政策規定實施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征、管、用制度,完成專項資金上繳任務;
(五)負責散裝水泥宣傳、培訓、統計、新技術、新設備推廣,做好散裝水泥設施設備管理工作;
(六)負責對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的發展和套用進行監管、執法檢查和處罰;
(七)負責電力行業行政執法,依法對電力企業和用戶執行電力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賀州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配合政府有關部門貫徹落實發展中小企業的各項方針、政策,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中小企業發展情況;負責建設賀州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為中小企業的創立與發展提供投融資、管理諮詢、人才培訓、創業輔導、信用建設、技術創新、法律維權、市場開拓、對外合作、信息化建設等服務;聯繫和引導各類社會中介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
賀州市節能監察中心
協助節能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全市節能監察計畫、標準、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本市節能日常監察和按規定行使的行政處罰及委託行使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費狀況監控預警和報告;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的審核和報告;能源消耗監測網路信息監控;淘汰落後用能設備和工藝;生產過程中產品執行能耗限額標準以及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設計和建設中的節能監察;負責節能展示宣傳培訓以及市政府職能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現任領導
楊呈朝,黨組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
主持賀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政全面工作。
李慶偉,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市工信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主持市紀委監委駐市工信局紀檢監察組全面工作。
毛艷玲,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
負責工業經濟運行、安全生產、組織人事、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鄉村振興、局機關辦公事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績效考評、工業振興特派員工作。
分管辦公室、經濟運行科、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工業振興特派員管理辦公室,聯繫鐘山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