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力模型的思想和概念源自物理學中牛頓提出的
萬有引力定律:兩物體之間相互引力與兩個物體的質量大小成正比,與兩物體之間的距離遠近成反比。早在20世紀50年代初,Isard&Peck(1954)和Beckerman(1956)即憑直覺發現地理位置上越相近的國家之間貿易流動規模越大的規律。人們普遍認為,最早將引力模型用於研究國際貿易的是Tinbergen(1962)和Poyhonen(1963),他們分別獨立使用引力模型研究分析了
雙邊貿易流量,並得出了相同的結果:兩國雙邊貿易規模與他們的經濟總量成正比,與兩國之間的距離成反比。Lineman(1966)在引力模型里加入了人口變數,認為兩國之間的
貿易規模還與人口有關,人口多少與貿易規模成正相關關係。Berstrand(1989)則更進一步,用人均收入替代了人口數量指標。由於引力模型所需要的數據具有可獲得性強、可信度高等特點,貿易引力模型的套用越來越廣泛,成為國際貿易流量的主要實證研究工具,有人形象地將引力模型稱為“雙邊貿易流量實證研究的役馬(Workhorse)”。在後續的貿易引力模型擴展中,研究者主要是依據研究自己的重點,按照影響雙邊貿易流量的主要因素設定不同的解釋變數,來分析這些因素的影響方向和影響大小,並對貿易潛力進行測算。
基本形式
從20世紀70年代後期開始,經濟學家開始從理論上為貿易引力模型尋找基礎。Anderson(1979)率先在產品差異假設前提下推導出了引力方程,Bergstrand(1985,1989)則在簡單的
壟斷競爭模型框架下利用貿易引力模型從理論上探討了決定
雙邊貿易的因素,Help-man(1987)在具有
規模經濟的
差異產品框架下修正了引力模型。DeardoIR (1998)對這些理論推導進行了綜合,認為引力模型體現出了許多模型的特點並能夠從標準貿易理論中推導出來。Anderson&Wincoop(2001)在不變
替代彈性支出系統的基礎上推導出了操作性較強的引力模型,這些理論不僅為貿易引力模型提供了理論支持,還有助於解釋各項實證套用結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差異,使貿易引力模型逐漸脫離了長期以來受到“缺乏理論基礎”質疑的窘況。在中國,關於引力模型在國際貿易中套用的理論基礎,史朝興、顧海英、秦向東(2005)和谷克鑒(2006)等人都進行了系統地歸納和綜述。
貿易引力模型的基本形式是 :Xij=boYiYjb2Nih3NjB4dID-h5,其中,Xij表示兩國的貿易流動規模,Yi和Yj分別代表i國和j國的經濟總量(GDP),Ni和Nj,分別代表i國和j國的人口,D代表兩國之間的地理距離,bo、b1、b2、b3、b4、b5是正的常數。進出口兩國的經濟規模和人口總量分別反映該市場中潛在的需求能力和供給能力,兩種能力的大小正面影響著兩國潛在貿易的規模,而距離的遠近通過影響運輸成本成為兩國貿易的阻礙因素。
實證套用
上世紀60年代引力模型被引入衡量
雙邊貿易流量的研究後得到不斷擴展和完善,越來越多的文獻用引力模型對國際貿易進行實證研究。Mdtyds(1997 ,1998)、Chen&Wall (1999)、Breuss&Egger(1999)、Eg-ger(2000)等人完善了引力模型的經濟計量學規範;Berstrand(1985)、Helpman(1987)、Wei(1996)、Soloaga&Win-ters (1999)、Lumao&Venables(1999)、Bougheas等人(1999)對原有解釋變數進行了精煉並提出了一些新的變數。在擴展後的貿易引力模型中,常常添加的變數有兩類:一類是添加
虛擬變數。如共同語言、共同邊界、共同殖民歷史、共同宗教等,早期對貿易引力模型的擴展以這一類為主。另一類是添加制度
質量指標變數。如是否同屬一個優惠貿易協定或者
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政府治理質量、契約實施保障等。本世紀近10年以來,隨著制度經濟學的蓬勃發展,制度質量因素開始廣泛引入貿易引力模型,這一類擴展成為中外研究者尤其是國外研究者的重點。對於制度因素的研究不再僅限於是否屬於同一
優惠貿易安排或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這種粗糙的模式,開始用具體量化的指標來衡量制度因素對
雙邊貿易的影響。
1,區域貿易協定
制度安排影響的衡量。根據Viner(1950)的研究,區域貿易協定促進了成員國之間的貿易,產生了
貿易創造效應和
貿易轉移效應,引力模型則越來越多地被用來衡量區域貿易協定對雙邊貿易的影響。Soloaga&Winters(1999)分析了20世紀90年代
經濟區域化的影響,Piaru&Kume(2000)研究了參與
優惠貿易安排組織(如NAFTA、EU、ASEAN等)的44個國家之間的
雙邊貿易,Blavy(2001)則考察了馬里蘭各國間貿易的決定因素和發展潛力。LucianCermal(2001)利用引力模型和面板數據研究了
開發中國家之間建立的區域貿易協定對成員國之間貿易產生的較大影響。
國內學者對區域貿易協定製度安排的研究大部分集中在對APEC、ASEAN、東亞、東北亞等區域範圍。侯明、李淑艷(2005)、黃燁菁(2007)、林玲、王炎(2004)、曹宏成(2007)、張昱、唐志芳(2006)、李欣紅(2007)、王可(2008)等人驗證了APEC對中國和貿易夥伴國進出口流量的影響,認為GDP、
人均GDP、距離以及APEC對中國
雙邊貿易影響的作用十分顯著。王鎧磊(2007)研究了APEC和ASEAN兩個
優惠貿易安排的影響,結果顯示,引力模型的簡約形式能夠比較好地揭示影響中國與其主要貿易夥伴國之間的貿易流量的因素;APEC的制度安排對中國的對外貿易有顯著的影響,而東協和
中國自由貿易區由於剛剛起步,尚未發揮預期的作用。與之不同,陳漢林、塗艷(2007)、單文婷、楊捷(2006)、侯鐵珊、任珊、陳大偉(2006)、姜書竹、張旭昆(2003)、吳丹(2008)等都對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對我國
對外貿易的影響做了
實證分析和研究,結果認為貿易區的建立對雙方間的貿易增長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安燁、李秀敏、張立學(2005)檢驗了決定東北亞各國2003年
雙邊貿易狀況的主要因素並對東北亞各國之間應有
貿易額進行估計,以發掘東北亞各國之間的貿易潛力。
還有作者探究了上海合作組織、歐盟、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等
區域經濟合作組織對我國對外貿易的影響。李欽(2008)探討了上海合作組織對新疆及中亞各國貿易流量的影響,伍澤君(2008)在引力模型中引入了一個新的
虛擬變數EUE來反映歐盟東擴對中歐農產品貿易的影響。結論認為,歐盟東擴會對中歐農產品貿易產生不利影響。盛清(2007)在傳統貿易引力方程的計量模型中引入CEPA(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作為虛擬變數,研究CEPA對中國中部六省與香港地區貿易的促進作用,結論發現作用並不明顯,繼而提出了如何更好地發揮CEPA機制,促進中部地區與香港地區
貿易量的相關建議。
許多學者從行業層面利用引力模型分析了影響
雙邊貿易流量的因素。史朝興、顧海英(2005)利用1998年至2002年中國對其主要蔬菜
出口貿易夥伴之間貿易流量數據,對蔬菜出口的引力模型進行了回歸測算,結果表明:蔬菜進口國的經濟總量、中國蔬菜行業的
國內生產總值和APEC區域貿易制度安排都對中國蔬菜出口貿易流量和流向有顯著正面影響.距離所代表的運輸成本則是阻礙蔬菜出口的主要因素。莊麗娟、姜元武、劉娜(2007)對廣東省農產品向東協
出口的影響因素進行了驗證,並對出口東協的農產品流量進行了測算分析。研究表明廣東省對東協農產品出口流量主要受東協國家GDP、人均GDP、距離及區域貿易制度安排等因素的影響,廣東省與多數東協國家呈現“貿易不足”。馬琳、李文強(2008)建立了中國大陸水產品出口貿易引力模型方程,對中國大陸水產品出口的貿易流量和流向進行了實證研究,研究認為中國大陸的漁業生產總值、水產品進口國家和地區的
經濟總量和APEC區域貿易制度安排都對中國大陸水產品出口貿易有顯著的正面影響,而距離所代表的運輸成本是阻礙水產品出口的最主要因素。趙雨霖、林光華(2008)對中國與東協10國雙邊農產品貿易流量與貿易潛力進行了深入的分析。結果表明:兩
經濟體雙邊農產品貿易流量主要受經濟規模、國家人口數量、兩國首府之間的直線距離以及各種貿易制度安排等因素的影響。其中經濟規模和
優惠貿易安排是最重要的影響因素。
2.制度質量因素影響的衡量。Anderson&Mar-couiller(2002)引入一系列
經濟制度變數,以反映制度對貿易流量的影響。研究結果表明,
交易成本與阻礙國際貿易的非安全因素顯著相關,如果一個國家的透明度和公正指數上升10%,該國的進口需求將上升5%;Groot等人(2004)引入的制度變數包括政治穩定性、政府效率和管制等六個方面。結果表明,兩國制度相似可提高兩國間貿易流量12%-18%,依進出口不同,管制質量每提高一個標準差可提高兩國間貿易流量20%到24%,腐敗程度下降一個標準差可提高
貿易量17%-27%。
潘向東等人(2004)的研究發現,
正式約束的法律制度、交易國的經濟制度因素和影響企業運行費用的制度都對中國與其他國家間貿易的進行有顯著影響。潘向東等人(2005)的進一步檢驗結果表明,進口國制度安排對兩國間高技術產品貿易有顯著影響。在制定中國高技術產品出口策略時,就短期而言,應該更注意交易國的契約實施方面的制度安排,就長期而言,應注重製度環境的改善。
吳丹(2008b)選取東亞10個
經濟體,除了進出口國GDP,兩國地理距離外,引入了貿易政策指數、政府財政負擔指數、政府干預指數、
貨幣政策指數、
資本流動與外國投資指數、銀行與金融指數、薪酬與價格指數、產權指數、監管指數和黑市活動指數等反映一國制度質量的一系列解釋變數,來探討分析制度因素對東亞經濟體間貿易的影響。結果表明,制度對東亞經濟體間貿易的影響是顯著的。其中,對東亞經濟體
出口貿易有重要影響的制度因素從大到小依次為:銀行與金融、政府干預、黑市活動、資本流動與外國投資、貨幣政策。對東亞經濟體間
進口貿易有重要影響的制度因素從大到小依次為:銀行與金融、政府干預、產權、政府負擔。政府干預對東亞經濟體間進口貿易的影響大於對出口貿易的影響。
3.預測某些國家之間的貿易潛力。Christie(2002)運用1996-1999年的橫截面數據預測了東南歐的貿易潛力、Rahman(2003)利用引力模型通過一些
經濟因素預測了孟加拉國的貿易潛力、AmitaBatra(2004)利用2000的橫截面數據分析了世界貿易流量,並預測了印度的貿易潛力。Sohn,C-H.(2005)利用貿易引力模型檢驗了影響韓國
雙邊貿易流動的諸多因素,認為韓國與日本、中國的貿易潛力尚未完全開發出來.
4.檢驗某些國家的貿易格局。Evenett&K.eller(2002)運用橫截面數據的分析,對58個主要貿易國家在1985年的
對外貿易流量進行了具體分析。研究結果表明,其中經濟規模大且貿易總量大的國家(一般為
已開發國家),其貿易類型符合克魯格曼的
規模收益遞增的
產業內貿易理論,而經濟規模小而且貿易總量小的國家(一般為
開發中國家)的對外貿易則明顯地符合傳統的H-O
要素稟賦理論的觀點。Sohn,Chan-Hyun(2005)運用擴展貿易引力模型分析了韓國與其主要貿易夥伴的
貿易結構特徵,認為韓國的貿易流量主要符合H-O模型
產業間貿易的特徵,韓國與中國、日本的貿易有較大的發展空間,南北韓貿易正規化以及北韓加入APEC將會大大促進
雙邊貿易。
結論
1.貿易引力模型在
雙邊貿易流量影響因素問題上具有較強的解釋力且在諸多套用中取得了較大的成功。大部分研究表明,無論是從貿易整體看,還是僅從行業層面上看,貿易夥伴的經濟規模(GDP)、空間距離、人口和制度安排都是顯著的影響因素,
經濟總量的作用尤為顯著。制度安排的作用存在差異,主要取決於成員國的經濟規模總量。
2.隨著制度經濟學的發展,人們越來越關注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對國際貿易流量的影響。不少研究證實,貿易夥伴國的法律制度、契約實施保障制度、產權安全性等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交易者對交易安全性的預期,因此制度的優劣對於雙邊貿易流量有著突出的影響。此外,制度質量相似的國家更容易構建起信任基礎,從而有利於
雙邊貿易的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