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經濟總量狹義指社會財富總量即社會價值總量,包括能夠用貨幣來
計算的與不能用貨幣來計算的社會真正財富總量,既包括社會財富的量,也包括社會財富的質。
狹義的經濟總量是有效經濟總量,不包括無效經濟總量。經濟總量廣義指所有能夠用貨幣來計算的國民經濟總量,既包括有效經濟總量,也包括無效經濟總量。經濟總量增加、經濟規模擴大有兩種途徑:資源配置與資源再生。
狹義的經濟總量增加更多通過創新與資源再生來完成,廣義的經濟總量增加往往通過資源配置與外延擴張來實現。
新常態經濟增長是狹義的即有效經濟總量的增長,不包括無效經濟總量的增加;
經濟新常態是不斷擴大
有效經濟總量範圍、縮小無效經濟總量範圍的過程。
釋義
總供給
含義及構成
總供給,在價值形態上,是指在一定時期內和一定價格水平上,國民經濟各個部門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
價值量總和;在物質形態上,是指在一定時期內和一定價格水平上,國民經濟各個部門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總量。
總供給的構成,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劃分:
(1)按照供給物形態,總供給可以劃分為產品供給和服務供給。
(2)按照最終用途,總供給可以劃分為消費品供給和投資品供給。
(3)按照來源,總供給可以劃分為國內供給和國際供給。
潛在的總供給
潛在的
總供給是在一定時期內既定的經濟、技術條件下,一國的國民經濟產品生產能力和服務提供能力充分發揮時能夠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總量(
價值總量或者物質總量)。
實現的總供給
實現的總供給是指在一定的時期內和一定的價格水平上,通過市場交換得到實現的產品和服務的價值總量(物質總量)。
總供給形成
總需求
含義及構成
總需求,是指在一定時期內和一定價格水平上,全社會對產品和服務的總
購買力或總支付能力。
總需求的構成與
總供給的構成相類似,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予以劃分。
(1)按照需求物形態,
總需求可以劃分為產品需求和服務需求。
(2)按照最終用途,總需求可以劃分為消費需求和
投資需求。
(3)按照來源,總需來可以劃分為國內需求和國外需求。
潛在的總需求
潛在的總需求是指全社會具有貨幣
支付能力,能夠支持對產品和服務的購買慾望,在一定時期內和一定價格水平上可能的最大
需求量。
實現的總需求
實現的總需求是指全社會在一定時期和一定的價格水平上,通過市場交換所獲得的全部產品和服務的總和,也就是實際支付了的或者購買了的產品和服務的總
價值量,是一個實現了的
購買力總和。
總需求形成
總量平衡
經濟總量平衡是指
總供給和
總需求的平衡與協調,兩者相互關係的變化直接影響到巨觀經濟的穩定。對總供給和總需求進行必要的管理,保持兩者基本平衡,是
巨觀經濟管理的首要任務。
總供給和總需求間的相互關係:
在現實中,巨觀經濟並不總是在總供給和總需求基本平衡的狀態下運行,原因是多方面的:
供給和需求存在時間和空間上的分離價格制約著供給和需求的相互轉化調整需要較長的時間。
多種經濟的、技術的、政治的、社會的因素都會影響供給和需求的總量和結構 。
需求膨脹
需求膨脹是指總需求即全社會貨幣支付能力,遠遠大於社會產品和服務供給的
價值總量,而導致總供求的嚴重失衡。需求膨脹的具體表現是價格的持續、普遍上漲和產品與服務的嚴重短缺。
需求不足
需求不足是指總需求即全社會貨幣支付能力,遠遠小於社會產品和服務供給的價值總量,而導致總供求的嚴重失衡。需求不足的具體表現是價格水平持續、普遍出現下降;同時產品過剩,生產能力閒置,企業生產
萎縮。
平衡意義
實現總供求基本平衡的目的和意義:
1.總供求基本平衡是保持經濟穩定增長的必要前提
2.總供求基本平衡是提高經濟成長質量的重要條件
3.保持總供求基本平衡,實現
經濟穩定,是保證社會穩定的基礎
巨觀調控
3.以需求調節為主的短期供求平衡和以供給調節為主的中長期供求平衡實現總供求關係的基本平衡,可以從
總需求和
總供給兩個方面進行調節。
根據供求總量和結構的關係,以及總需求和總供給在國民經濟運行中的不同特點,短期應以需求調節為主,中長期應以供給調節為主。這是因為:
(1)市場需求具有短期易變的特點。
(2)供給能力和結構在短期內基本上是既定的。
(3)從中長期看,決定總供求規模和結構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