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
文化藝術、
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
著作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著作權工作的政策、法規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指導文學、藝術、廣播影視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廣播影視活動。
(四)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
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五)擬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產業(含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產業發展。
(六)擬訂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七)擬訂
社會文化事業、少兒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
圖書館、
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八)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
行業監管,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九)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有關工作,負責對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
經營許可證管理,對
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
(十)組織推進廣播電視領域的
公共服務,組織實施廣播電影電視重大工程,指導全市特別是老少邊貧地區廣播電影電視建設和發展,指導、監管廣播電影電視重點
基礎設施建設。
(十一)負責廣播電影電視、
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並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業務進行指導和監管。
(十二)監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
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十三)根據有關規定擬訂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推進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發展和技術進步。指導、監督執行有關
技術標準和規章。
(十四)負責監管廣播電影
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
(十五)歸口管理全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對外和對
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洪兵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市著作權局)設16個內設機構:
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和檢查;負責局機關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安全、
政務公開、
目標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機關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對外交流聯絡工作;負責局黨委的日常事務,承辦黨委會務、文秘、宣傳教育、
黨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群團、統戰工作。
擬訂全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著作權工作的政策,起草有關
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協調重要文化政策調研工作;承擔局機關
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
行政複議、應訴和他法律性事物;指導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四)計畫財務處
貫徹執行國家文化新聞出版廣電
經濟政策,編制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事業的年度
經費預算、
財務收支計畫和基本建設計畫;管理全局預算資金和財務;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
財務管理和
國有資產管理;組織局系統財務人員的專業培訓;負責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系統與財務相關的統計工作。
(五)藝術處
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事業及文化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市專業文藝創作和生產;組織全市性的專業文藝比賽和重大演出活動;指導全市專業文藝創作人員的培訓和藝術表演隊伍的建設;組織重點文化藝術項目的推廣。
擬訂全市社會文化事業、少兒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
民眾文化、
社區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
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和文化館(站)事業;指導文化信息
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文獻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基層民眾文化活動;組織開展全市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村文化活動室和社區文化活動室建設。
(七)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體系,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保護和傳承;組織開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和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對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進行監督和評估。
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對文化領域的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文藝演出、文化娛樂和文化藝術品市場進行監管;負責管理全市
文化市場,按許可權審批文化經營項目,承辦
網路音樂美術娛樂、
網路動漫(不含
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網路演出劇(節)目、網路表演業務和手機音樂的有關工作;負責對
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進行監管;承擔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指導行業協會工作。
擬訂全市新聞出版、著作權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全市印刷、發行單位進行
行業管理;負責全市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審核管理;指導
農家書屋、社區書屋工程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組織推進
軟體正版化工作;指導
行業協會工作。
貫徹執行出版物市場和網際網路“掃黃打非”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市“掃黃打非”的組織協調、綜合管理、信息溝通和督促檢查工作;擬訂“掃黃打非”行動方案並組織實施;協調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專項整治工作;組織查處出版物市場
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協調組織查處圖書、報刊、音像、電子、
網路出版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承擔全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一)產業處
擬訂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和廣播電影電視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法規;指導、管理、協調和組織實施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產業工作;協調動漫、遊戲產業規劃及
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
市場監管。
(十二)電影管理處
(十三)宣傳管理處
擬訂廣播電視宣傳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管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和播出工作;指導並監管全市理論文獻影視片、
紀錄片、
專題片、
廣播劇、
電視劇、
電視卡通片等的創作、生產和播出;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廣播電視宣傳活動;指導、監管廣播電影
電視廣告播放及相關活動;負責廣播影視
社會團體的管理工作。
(十四)傳媒機構管理處
擬訂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播出機構的發展規劃;承辦縣級以上
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頻道頻率、廣播
電視節目和電視劇製作單位建立與撤銷的審查報批工作;監管廣播電視播出傳輸業務、
移動電視業務、廣播電視
視頻點播業務及
公共視聽載體廣播影視節目播放。
擬訂
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承辦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含
IP電視、
網路廣播電視、手機視聽節目)
服務業務等的開辦與撤銷的審查報批和內容監管;監管
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及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接收。
(十六)科技事業發展處
擬訂廣播影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發展規劃,指導分級建設與開發;負責廣播電影電視安全播出監管和
技術保障,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的技術運行維護、
質量監督、監測、
計量檢測等工作:擬訂農村廣播電視發展規劃,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廣播電視工程。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紀檢、
監察機構設立中共貴陽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貴陽市著作權局)
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局派駐貴陽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貴陽市著作權局)監察室。設
紀委書記1名,紀委副書記(
監察室主任)1名。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貴陽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貴陽市著作權局)機關
行政編制55名(含紀檢監察單列行政編制3名)。其中,
局長1名,副局長3名,
總工程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18名(含為離退休幹部服務的科級職數1名)。
其他事項
將原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局(市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所屬市文物局、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市圖書館、市
民眾藝術館(貴陽市藝術研究院)、市廣播電視監測站、市文廣局創作研究室、市藝術表演團體
離退休人員管理處、市非物質遺產保護中心、市少年兒童圖書館等9家事業單位整體劃入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市著作權局)管理。
附則
本規定由市
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獲得榮譽
2015年2月3日,文化部通報表揚2014年“文化志願服務推進年”優秀典型。其中,貴陽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獲“2014年全國文化志願服務組織工作優秀單位”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