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戶外廣告設施設定審批規定》在2001.12.24由貴陽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戶外廣告設施設定審批規定
- 頒布時間:2001年12月24日
- 實施時間:2001年12月24日
- 頒布單位:貴陽市政府
《貴陽市戶外廣告設施設定審批規定》在2001.12.24由貴陽市人民政府頒布。
《貴陽市戶外廣告設施設定審批規定》在2001.12.24由貴陽市人民政府頒布。內容第一條 為規範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
違反本辦法規定越權審批戶外廣告設施或者審查設定大型戶外廣告的,其審批或者審查檔案無效。”條例全文 (2008年10月16日貴陽市人民政府令第3號發布;根據2011年12月9日貴陽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發布的《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修改)第一條 為規範戶外廣告設定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貴州...
《貴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戶外廣告門頭牌匾設定管理的實施意見》是貴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中文名 貴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戶外廣告門頭牌匾設定管理的實施意見 發布單位 貴陽市人民政府 貴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戶外廣告門頭牌匾設定管理的實施意...
《貴陽市戶外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在1992.07.24由貴陽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戶外廣告管理,有效地利用廣告媒介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根據國務院《廣告管理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廣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
第六條 戶外廣告的設定規劃,由戶外廣告主管部門會同城建(規劃)等有關部門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制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施行。第七條 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利用公共、自有或其經營管理的場地或設施設定戶外廣告,或為設定戶外廣告提供有償服務;但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禁止設定的除外。前款用於設定戶外廣告的場地或設施...
為進一步規範我市戶外廣告、門頭牌匾設定,提高戶外廣告、門頭牌匾的品味、標準和質量,使戶外廣告、門頭牌匾的設定與城市環境協調發展,美化、亮化城市景觀,維護公共安全,根據《城市容貌標準》、《貴陽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訂本規範。內容 第一章戶外廣告設定技術規範 一、戶外廣告...
(二)辦理有關廣告審批手續,可以減免有關費用。(三)供電部門保障電力供應,收費標準按省電力部門《關於配合貴陽市在市中心實施“亮麗工程”的通知》中有關優惠規定執行。第十二條 按照規劃要求設定的城市戶外燈飾應當保持設施完好和功能良好,由使用單位負責維護管理。改變、移動、拆除城市戶外燈飾,應當按照管理許可權...
三十二、貴陽市戶外廣告設施設定審批規定 第六條修改為“戶外廣告設施設定,應當按規定向規划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有關規劃許可手續,並依法經工商、城管等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設定。” 三十三、貴陽市煤氣管理暫行規定 第二十三條修改為“凡投放本市市場銷售的煤氣燃氣燃具,須經市建委指定的檢測...
(二)戶外廣告所推銷的商品和服務符合廣告主的經營範圍或業務範圍;(三)戶外廣告發布單位具有相應戶外廣告媒介的使用權;(四)廣告發布地點、形式符合當地人民政府戶外廣告設定規劃的要求;(五)戶外廣告內容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六)按規定應當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當事人已經履行相關審批手續;(七)法律、...
(二)城市大型戶外廣告,非廣告的戶外設施不符合規範的;(三)城市供水、供氣、供熱、供電、通信、有線電視等管線,不按規定埋地敷設的;(四)設定車輛清洗點,不符合城市環境衛生要求,經要求拒不改正的;(五)施工單位不遵守環境衛生規定,經督促拒不改正的;(六)未取得建築垃圾核准檔案處置建築垃圾的;(七...
第十二條 各種戶外廣告設施的設計、製作和安裝、設定,應當符合相應的技術、質量標準,不得粗製濫造。戶外廣告應當定期維修、保養,做到整齊、安全、美觀。第十三條 戶外廣告使用文字、漢語拼音、計量單位等,應當符合國家規定,書寫規範準確。第十四條 戶外廣告內容應當報原登記機關備案。第十五條 在戶外廣告經營中...
負責本轄區域內亂張貼、亂刻劃、亂塗畫等野廣告(俗稱“牛皮癬”)進行巡查,並負責組織清除。各級工商、規劃、公安、宣傳、安監、園林、交通、民政、通信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協助城市管理部門做好戶外廣告設定管理工作。第二章戶外廣告設定規定 第五條設定戶外廣告,須經城市管理部門審查批准,未經批准不得設定。第六...
設定大型戶外廣告除遵守前款規定外,還應當嚴格按照批准的地點、位置、形式、規格、數量等要求設定,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按照原審批程式辦理設定變更手續。臨時性非大型戶外廣告應當在公共信息欄或者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指定或者劃定的場所、設施設定。第九條 嚴格控制電子顯示屏廣告設施設定。電子...
(五)在學校、醫院及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和名勝風景點的建築控制地帶設定的。第九條 凡占用城市空間資源,在城市公用設施設定大型戶外商業廣告的,經縣城市管理局審定後,使用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進行招租競投。戶外廣告設定期限一般不超過五年,超過審批使用期限,必須重新招租、競投。第十條...
第五條 戶外廣告使用的文字、漢語拼音、計量單位應符合國家的規定,書寫應規範、準確。第六條 市、縣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戶外廣告設定。市、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廣告經營者的資格審批和廣告內容的審查。市、縣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戶外廣告設施的監督管理。第二章 場地和設施 第七條 戶外廣告的設定...
(四)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區域。第六條建設項目色彩應當結合本市的城市定位、民族文化及地域文化特色,顏色的明度、彩度,應當充分考慮與周邊環境相協調,符合《貴陽市建築色彩專項規劃》的相關規定;夜景照明應當符合《貴陽市中心城區夜景照明規劃》的相關規定。建設項目應當充分利用現代環保科技,使用裝飾效果好、低碳、...
(七)占壓道路紅線設定的,但利用公共汽車候車亭等設施設定的附屬式戶外廣告設施除外;(八)影響相鄰權人的採光、通風、通行或居住安全的;(九)在市政府規定的其它禁止設定戶外廣告的區域。第三章 設定管理 第八條 設定戶外廣告應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提出申請;委託他人設定戶外廣告,應當委託具有廣告經營資格...
城市管理部門應當依據本市戶外廣告設定指引和路段戶外廣告設定詳細規劃做好審批管理工作。涉及公路用地範圍和建築控制範圍內設定戶外廣告的,還應當按照公路管理法律、法規規定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建立互聯互通和信息互享制度,及時將審批信息與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的相關情況互相通報,確保市與區城市管理與執法以及各部門之間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