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3月7日貴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0年3月10日省無委會、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無線電管理收費辦法
- 頒布時間:1990年03月10日
- 實施時間:1990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貴州省無委會, 財政廳, 物價局
- 適用地區:貴州省
1990年3月7日貴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0年3月10日省無委會、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發布。
1990年3月7日貴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0年3月10日省無委會、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發布。第一條 為加強無線電管理,有效利用無線電頻譜資源,根據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國家物價局、財政部聯合發布的《無線電管理收費暫行規定...
《貴州省無線電管理辦法》在2006.11.22由貴州省人民政府頒布。條例全文 (2019年3月29日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無線電管理,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和保護電磁環境,有效利用無線電頻譜...
第二十二條 行政事業單位必須持批准收費的檔案到當地物價部門申辦《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在貴州省境內實施收費的中央各部門所屬單位,應執行貴州省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制度。第二十三條 收費許可證作為行政事業單位合法的收費憑證,不能...
無線電頻率占用費管理辦法是2009年8月6日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頒布的。辦法通知 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無線電頻率占用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無線電管理機構:為了進一步規範...
《貴州省無線電發射設備銷售管理辦法》已經於2011年1月4日省人民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省 長 趙克志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無線電發射設備銷售管理,有效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第四條 無線電頻率的劃分和使用,由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實施統一管理。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通信工作的領導,各有關部門應當協助和配合郵電部門大力發展通信事業。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依法享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權利,並應...
六、市無線電管理機構負責對貴陽地區的電磁環境進行監測、管理、各單位應給予支持和協助。七、對積極貫徹執行本規定,採取措施消除電磁波輻射污染,並取得成效的單位,由市政府無線電管理機構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本規定,不採取措施,任...
《貴陽市無線電收發信區域管理暫行規定》在1983.05.24由貴州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批轉全國大中城市無線電收發信區劃分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即國務院、中央軍委〔1981〕27號檔案),為合理安排無線電台、站的...
(1996年1月12日貴州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1996年1月21日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 根據1997年9月29日貴州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
《貴州省小型無線電設備管理暫行規定》在1983.06.18由貴州省人民政府頒布。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無線電管理規則》,加強對小型無線電台的管理,維護空中電波秩序,確保黨和國家機密安全,特制定本規定。第一條 發射功率在兩瓦(含)以下的...
我委始終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多次召開有關會議,把思想進一步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上來,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和《貴州省...
本篇法規被2004年6月29日發布的《貴州省人民政府修改、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改 1.刪除第十三條第四款。2.將第十六條第(五)項修改為:“播放的影視節目製品,不得私自翻錄、出售、出租、交換或轉借,不得在無線電視台、錄像...
《貴州省人民防空條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貴州省實際,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條例全文 (1999年7月27日貴州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5月28日貴州省第十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