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事故罪是國家職工或主管人員對於自己的職責採取懈怠態度,違反本職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致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責任事故罪是國家職工或主管人員對於自己的職責採取懈怠態度,違反本職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致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重大責任事故罪是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消防責任事故罪,是指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消防監督機構通知採取改正措施而拒絕執行,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犯本罪...
責任事故罪是國家職工或主管人員對於自己的職責採取懈怠態度,違反本職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致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的規定,經有關部門或者單位職工提出後,對事故隱患仍不採取措施,...
重大責任事故罪,是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是刑法修改後新增設的罪名,是指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是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根據《刑法修正案(六)》第1...
重大責任事故案件,是指企事業單位職工和其他經營組織的從業人員違反規章制度,發生重大傷亡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犯罪行為構成的案件。發生於生產作業過程,一般見證人較多...
重大責任事故,是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
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引是刑法第139條之一規定的一種犯罪行為。是2006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第4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大型民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
本罪與重大責任事故罪在主觀上均有過失的因素,客觀上亦都造成了重大事故和嚴重後果。區別主要在於:1、客體要件不同,本罪所侵犯的客體為國家對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
謊報安全事故罪簡介 編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聯合發布了《關於...規定負有直接責任,或者在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的,依法...
杜某重大責任事故案是2015年04月17日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 因涉嫌犯重大責任事故罪於2015年1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16日被取保候審。 ...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固定,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是指鐵路職工違反規章制度,致使發生鐵路運營安全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重大民眾性活動安全事故罪,是指舉辦大型民眾性活動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指學校領導人或者教育主管部門負責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採取措施或者不及時報告,致使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行為。...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對“無證開採的小煤礦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可按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主要責任者”的復函》在1987.07.10由最高檢察院頒布。...
被告人印華四、印華二作為金銀煤礦投資人,雖然已將煤礦承包給他人,但二人仍負有管理職責,且安排人員擔任煤礦安全管理人和技術人員,依法應當認定為重大責任事故罪的...
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檢察院以滬奉檢刑訴[2009]258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彭某某犯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被告人雷某某犯重大責任事故罪,於2009年4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零八條規定,環境監管失職罪是指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導致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