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犯罪是指行為人違反國家貨幣管理法規,破壞國家金融管理秩序,以非法手段偽造、變造、出售、購買、運輸、持有、使用、走私偽造的貨幣,觸犯刑律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貨幣犯罪
- 類型:經濟術語
貨幣犯罪是指行為人違反國家貨幣管理法規,破壞國家金融管理秩序,以非法手段偽造、變造、出售、購買、運輸、持有、使用、走私偽造的貨幣,觸犯刑律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
貨幣犯罪是指行為人違反國家貨幣管理法規,破壞國家金融管理秩序,以非法手段偽造、變造、出售、購買、運輸、持有、使用、走私偽造的貨幣,觸犯刑律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基本類型世界各國的法律對貨幣犯罪的規定各有不同。依據我國現...
製作、發行貨幣是一項重要的國家行為。偽造、變造貨幣的行為,嚴重擾亂國家的金融秩序,損害國家貨幣的信譽,嚴重危害國計民生。由於偽造、變造貨幣成本小,利潤大,一些犯罪分子在高額利潤誘惑下不惜鋌而走險。近幾年,偽造貨幣的大案逐年上升,變造貨幣的犯罪也呈增長的勢頭。因此,對偽造、變造貨幣犯罪必須給予堅決...
1、《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部分罪案《審查逮捕證據參考標準(試行)》的通知》九、偽造貨幣罪案審查逮捕證據參考標準 偽造貨幣罪,是指觸犯《刑法》第170條的規定,仿照人民幣或者外幣的面額、圖案、色彩、質地、式樣、規格等,使用各種方法,非法製造假貨幣、冒充真貨幣的行為。其他以偽造貨幣罪定罪處罰的有:行為人...
國際妨害國家貨幣罪,是指違反國際刑法的規定,實施妨害受保護證券的行為。國際刑法中的一種犯罪。根據《禁止偽造貨幣的國際公約》和它的1929年4月20日在日內瓦簽署的議定書第二部分,國際刑法規定犯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構成本罪:(1)任何偽造或變造受保護證券的行為。(2)明知是偽造品卻為了使偽造品進入合法流通渠道...
販運偽造國家貨幣罪,是指明知是偽造的國家貨幣而進行非法販運的行為。中國刑法中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的一種。主要特徵是:(1)犯罪客體是國家貨幣制度。犯罪對象只限於中國的國家貨幣。(2)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販運偽造的國家貨幣的行為。(3)犯罪主觀方面出於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偽造的國家貨幣而進行非法販運。如...
免除處罰。第九條 凡偽造、變造之貨幣,均沒收之。供本條例犯罪所用之機器、原料及其他物件均應沒收;但屬於第三人所有而不知其供犯罪之用者,不在此限。第十條 凡犯本條例所規定各罪者,得視其情節輕重,附帶宣告剝奪政治權;但犯第六條之罪者不在此限。第十一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施行。政務院 ...
非法持有使用偽造貨幣罪是指行為人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行為。基本介紹 法律相關規定 關於持有、使用偽造的貨幣的犯罪及其處罰的規定。法律補充 原刑法對持有、使用偽造的貨幣的犯罪未作規定,1995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懲治嚴重破壞金融秩序的犯罪決定》對刑法作了修改補充,增加規定了持有、使用偽造的...
金融員工購買、調換偽造的貨幣罪是中國 《刑法》規定的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之一。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非法購買偽造的貨幣,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偽造的貨幣換取真貨幣的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二款,構成此罪的處罰規定: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行使偽造的國家貨幣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違反國家貨幣管理法規,行使偽造的國家貨幣的行為。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頒布的《妨害國家貨幣治罪暫行條例》,對行使偽造的國家貨幣的行為曾規定為犯罪,但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沒有明確規定。根據《刑法》第122條對販運偽造的國家貨幣罪的規定,對故意行使偽造的國家...
《貨幣犯罪研究》是一本鄭麗萍編制,由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的書籍。作者簡介 鄭麗萍,女,1965年生,吉林省長春市人,1989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型法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現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曾獲“北京市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北京市兩課優秀課堂評比一等獎”等榮譽。在《法學評論》、《法學家...
3.貨幣欺詐的法律責任主要是刑事責任。由於貨幣欺詐的社會危害性極大,不僅直接影響國家的貨幣管理制度和貨幣信用,而且會嚴重擾亂國家的經濟秩序,進而影響社會安定。因此,世界各國都把貨幣欺詐行為作為犯罪來打擊。我國刑法分則第三章第四節也具體規定了各種貨幣欺詐行為的刑事責任。成因 (一)利益驅動是貨幣欺詐行為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偽造國家貨幣、販運偽造的國家貨幣、走私偽造的貨幣犯罪案件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在1994.09.08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偽造國家貨幣、販運偽造的國家貨幣、走私偽造的貨幣犯罪案件具...
對取得或交付使用假幣的行為有不同的規定形式。國外刑法大多將走私假幣作為運輸假幣或輸入、輸出假幣的行為處理,而我國刑法對走私假幣規定為一種走私罪,對危害貨幣管理行為的主觀目的明確予以規定。對偽造貨幣的預備形態進行懲罰,重視對外幣保護,各國刑法對貨幣犯罪的規定雖然各不相同,但在很多方面有共同的特徵.
(十三)嚴厲打擊涉虛擬貨幣犯罪活動。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繼續深入開展“打擊洗錢犯罪專項行動”“打擊跨境賭博專項行動”“斷卡行動”,依法嚴厲打擊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中的非法經營、金融詐欺等犯罪活動,利用虛擬貨幣實施的洗錢、賭博等犯罪活動和以虛擬貨幣為噱頭的非法集資、傳銷等犯罪活動。(十四)加強行業自律...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中的一個犯罪類別。具體包括五個部分、二十四種罪名: ①貨幣犯罪。如偽造貨幣罪,出售、購買、運輸偽造的貨幣罪,變造貨幣罪等,侵害的是國家貨幣管理制度。②破壞金融機構管理秩序罪。如擅自設立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罪,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
持有、使用偽造的貨幣行為還必須是數額較大的才能構成本罪。對於“數額較大”,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偽造國家貨幣、販運偽造的國家貨幣、走私偽造的貨幣犯罪案件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販運偽造的國家貨幣罪的起點數量規定,以“總面值1000元以上或者幣量100張以上”作為認定標準。未達到上述起點數額...
持有使用假幣罪,是指違反貨幣管理法規,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的行為。基本信息 持有假幣罪是指“刑法條文上規定了若干獨立的犯罪構成,即可以由一個犯罪構成成立一罪,也可以由二個或二個以上的犯罪構成成立一罪”的情況。具體到本罪,持有,使用都是獨立的犯罪構成,可成立一罪,但也可以由兩者...
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是指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予以運輸,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條件 構成這三種犯罪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1.行為人在主觀上出於故意。貨幣不是商品,不能出售是眾所周知的常識,在現實生活中更不可能存在用低於貨幣面值出售某一貨幣的情況。只有偽造的貨幣,才能有以低於...
但對於那些走私偽造的貨幣數額確實很小,如走私偽造的貨幣總面值不足500元或者幣量不足50張,且不具有其他情節較輕的情況,參照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9月8日《關於辦理偽造國家貨幣、販運偽造的國家貨幣、走私偽造的貨幣犯罪案件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似下簡稱《解釋》的規定,則可依照本法第13條規定的但書即...
2015年9月17日凌晨5時許,廣東省公安廳組織惠州、汕尾、深圳、廣州、汕頭、揭陽6地公安機關聯合開展打擊假幣犯罪“獵豹”統一收網行動,一舉搗毀分別位於惠州市博羅和仲愷區的特大偽造貨幣機制窩點2個,抓獲犯罪嫌疑人29名,繳獲假幣2.1億元!案件概述 2015年9月23日,廣東省公安廳在惠州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建國...
廣東警方根據民眾舉報制售假幣的線索,已在揭陽普寧市偵破以熊某祥為首的特大偽造貨幣案件,在其窩點收繳假幣9270萬元。警方除在揭陽惠來縣的窩點內繳獲1.3億元假幣之外,還查獲印刷機、曬版機、切紙機、油墨、紙張等一大批制假設備、原材料。同時,廣東汕尾市公安機關在該市抓獲此案幕後主謀、犯罪嫌疑人李某。背...
三、本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十六周歲以上的、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單位;四、本罪在主觀方面的表現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即行為人以騙購外匯為目的,故意實施偽造、變造的海關憑證、單據獲取外匯,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騙購外匯罪,刑法規定,使用偽造、變造的海關憑證、單據:1、數額較大的,處...
罪名相關 集資詐欺罪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欺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
“五行幣”是一個傳銷集團虛擬的一種體積比普通的一元錢硬幣僅大一圈兒的圓形鋼片,其聲稱價格為5000元一個(沒有實際價值,無法流通, 僅僅是犯罪分子為了騙錢定的),號稱純金打造,一面印著“金”“木”“水”“火”“土”等字樣,另一面則印著個人頭像,並寫有“張健五行幣”字樣。按照傳銷人員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