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財產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自己的
合法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財產權屬於物權範疇中的一項權能,現階段,我國《物權法》已經出台,對物權的保護相對於《民法通則》來講比較全面。但《民法通則》關於物權的規定任然適用,只是與《物權法》規定不同的,以新法為準。我國《民法通則》第五章第一節在“
財產所有權和與財產所有權有關的財產權”中的規定,基本上構成了我國民法中的物權制度。雖然按照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財產被分為全民所有、勞動民眾集體所有、公民個人所有等財產類型,但我們認為:首先,三種財產地位是平等的;其次,受保護的程度也應當是同一的。
財產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亦被我國憲法所保護。財產權關係與其他法律關係一樣,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具有權利義務內容的
法律關係,是人與人之間針對財產的支配而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在這種關係中,
權利主體享有以自己的意志支配財產從而取得財產利益的權利,而
義務主體負有不侵害該財產,不妨礙權利主體對該財產進行支配的義務,二者相輔相成,共同構成財產權的內容。
財產損害賠償案件,顧名思義,是指權利人認為其合法所有的財產遭到侵害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加害人
停止侵害並賠償的案件。在實踐中,這類案件的審判重點在於當事人的
舉證責任,以及當事人之間的過錯責任的區分。因此,在編寫過程中,我們也是圍繞著上述兩
點選擇了一些典型案例,供讀者參考。
作品目錄
第一部分經典案例評析
l?顧客在營業場所遭劫,營業單位是否承擔責任?……………(3)
2?在超市存放的財物丟失,超市是否一定要負責?……………(8)
4?自來水公司提前恢復供水,造成用戶財產損失是否賠償?…(18)
5?未成年人毀壞他人財產,應按何種標準進行賠償?…………(22)
6?雇員毀壞顧客財產,僱主是否承擔賠償責任?………………(25)
7?顧客財物被盜,已經盡到提醒義務的餐館是否承擔財產
賠償責任?………(30)
8?車輛被轉讓後,辦理過戶手續前被燒毀,實際使用者是
否有權要求賠償?……(33)
9?因借用人違約延遲歸還借用物,所有人能否獲得賠償?……(36)
10?當事人均無過錯時,是否需分擔受害方所受到的財產損
失?……………………………………………(39)
ll?消費者停放在飯店
停車場的車輛受損,飯店是否承擔責任?(42)
12?招聘會名不副實,舉辦方是否承擔賠償責任?…(46)
13?產品質量不合格,經營者、生產者如何承擔賠償責任?(51)
14?消費者因自身情況變更,能否改變服務契約? ………(58)
15乘客是否需承擔出租汽車空駛的過路費? …………………(61)
16?維修服務提供人是否對修理物品承擔保管責任? ……(65)
17.因買賣假冒產品而遭受損失,能否得到賠償?……………(68)
18.非法財產的買賣行為,是否受法律保護?…………………(73)
19.旅客乘坐客運公司客車,丟失未購買行李票的行李,能否得到賠償? (76)
20.提供無償幫助時,致人
財產損害的,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81)
21.旅客財物被盜,賓館是否應承擔責任?……………………(85)
22.裝修造成管道滲水致使他人財產損害是否賠償?…………(89)
23.財產損害賠償案件中,受害方也有過錯應如何處理?……(92)
24.借貸案件中,未約定還款期限,債權人何時可以主張權
利?過高的利息約定是否受到法律保護?…………………(95)
25.財產損害賠償案件中,雙方均無過錯時如何處理?………(98)
26.H市市政府對吳某
財產損害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101)
27.因
有償保管契約關係而導致的財產損害賠償案件中,如何確定賠償數額?……(104)
28.格式契約中約定了免責條款時,能夠免除加害人的財產賠償責任嗎?…(108)
29.財產損害賠償案件中,何時適用推定
過錯責任原則?……(112)
30.因環境污染導致的財產損害案件,加害人應承擔
舉證責任,適用推定過錯責任原則嗎?…(116)
31.因環境污染導致的財產損害賠償案件,原告在何種情況下才能被認定有過錯?…(120)
32.梁某因
財產損害,能否獲得精神賠償?……………………(124)
33.高某作品手稿丟失,是否可以獲得精神賠償?……………(127)
34.承租方未交納房租時,出租方是否有權扣押承租方財產?…………………(133)
35.承租方未交納房租時,出租方是否有權查封房屋,並是否應當賠償使用者因此所受到的損失?………(136)
36.雙方當事人的口頭約定是否有法律效力?…………………(139)
37.葉某對其作為公司負責人期間的公司損失是否應當賠償?………………(142)
38.財產損害賠償案件中,受害人需承擔怎樣的
舉證責任?………………(146)
39.房間漏水致
承租人財產損害,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責任?…(148)
40.房屋業主是否有權自主決定屋內設施配備?………………(151)
41.林某人事檔案丟失後,是否可以獲得賠償?………………(154)
42.
租賃契約中的
出租人未盡修繕義務,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158)
43.僱傭關係中雇員在工作過程中丟失僱主的錢款,應承擔何種責任?…………(161)
44.財產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多久?…………………………(164)
45.在雙方當事人都享有相鄰權的情況下,因相鄰權而引起的
財產損害,應當如何賠償?(168)
46.鄭某的房屋影響了他人的道路通行權而被損毀,是否應當得到賠償?…………(172)
47.李某的
網路虛擬財產受損害,能否受到法律保護?………(176)
第二部分適用法律
第三部分常用法律文書
一、財產損害賠償
民事起訴狀…………………………………(355)
二、財產損害賠償
民事答辯狀…………………………………(361)
四、財產損害
民事申訴狀………………………………………(373)
五、財產損害授權委託書………………………………………(379)
投訴方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造成損害,有權請求賠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單獨就損害賠償提出請求,應當先由行政機關解決。對行政機關的處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規定:“
被害人由於
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