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水利部關於印發《特大防汛抗旱補助費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政部、水利部關於印發《特大防汛抗旱補助費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在1999.08.11由財政部, 水利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部、水利部關於印發《特大防汛抗旱補助費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9年08月11日
  • 實施時間:1999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財政部, 水利部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特大防汛補助費使用範圍
第三章 特大抗旱補助費使用範圍
第四章 申報和審批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六章 附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水利(水電)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為了加強特大防汛抗旱補助費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水利部在總結過去經驗的基礎上,結合當前防汛抗旱工作的實際情況,對1994年制定的《特大防汛抗旱補助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特大防汛抗旱補助費使用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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