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政策的補充通知》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一項通知,文號為財稅〔2013〕121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政策的補充通知
- 發文機關: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 發文字號:財稅〔2013〕121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政策的補充通知》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一項通知,文號為財稅〔2013〕121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政策的補充通知》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一項通知,文號為財稅〔2013〕121號。中文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政策的補充通知 發文機關 財政部、...
2013年12月1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以財稅〔2013〕106號印發《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作為《通知》附屬檔案3一併印發。該《規定》共4條。通知內容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3〕...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運行情況,現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屬檔案4中有關以水路運輸方式提供國際運輸服務適用的增值稅零稅率政策,補充明確如下:一、境內的單位和個人取得交通部門頒發的《國際班輪運輸經營資格登記證》或加注國際客貨...
國家稅務總局 [1]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76號為了保障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試點工作順利實施,現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改增後發票及稅控系統使用問題公告如下: 一、發票使用問題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提供鐵路運...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北京等8省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2〕71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應稅服務範圍等若干稅收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12〕86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
《財政部國稅總局印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是2011年11月16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實施的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財稅[2011]110號 關於印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
經國務院批准,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以下稱營改增)試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通知內容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提供電信業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按照本通知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的規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 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13]12l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 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4]43號)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作者簡介 熊鷺,經濟學博士,副研究員,曾 在《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 《財政 研究》、《稅務研...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為統一政策執行口徑,現將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問題公告如下: 一、蜂窩數字移動通信用塔(桿),屬於《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 14885-1994)中的“其他通訊設備”(代碼699),其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按照現行規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二、納稅人銷售自己使...
為確保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工作順利實施,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31號)等相關規定,經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地區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免抵退稅管理辦法(暫行)》。現予以發布,...
九、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契約,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屬檔案4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影視等出口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8號)規定的零稅率或者免稅政策條件的,在契約到期前可以繼續享受零稅率或者免稅政策。
經國務院批准,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以下稱營改增)試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提供電信業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按照本通知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
關於重新發布《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跨境應稅服務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 發布單位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9號 經國務院批准,鐵路運輸、郵政業和電信業已經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為了規範和完善跨境應稅服務的稅收管理,國家...
經國務院批准,鐵路運輸、郵政業和電信業已經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為了規範和完善跨境應稅服務的稅收管理,國家稅務總局對《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跨境應稅服務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現予以發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2013年9月13日發布的《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跨境應稅服務增值稅免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重新發布《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跨境應稅服務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9號 經國務院批准,鐵路運輸、郵政業和電信業已經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為了規範和完善跨境應稅服務的稅收管理,國家稅務總局對《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跨境應稅服務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進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鐵路運輸企業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 為明確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鐵路運輸企業總分機構繳納增值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鐵路運輸企業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現予以發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稅務總局 2014年1月20日 鐵路運輸企業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
營改增後隨軍家屬優惠政策審批 稅務總局 無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 取消 31 營改增後軍隊轉業幹部優惠政策審批 稅務總局 無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第四條 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契約,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屬檔案4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影視等出口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8號)規定的免稅政策條件的,在契約到期前可以繼續享受免稅政策...
為貫徹國務院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範圍的決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制發了《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對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的政策規定進行了調整。為便於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執行,國家稅務總局根據政策調整的...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現將營改增試點有關征管問題公告如下:一、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發生的下列行為不屬於在境內銷售服務或者無形資產:(一)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郵政服務、收派服務;(二)向境內單位或者...
本詞條缺少概述圖,補充相關內容使詞條更完整,還能快速升級,趕緊來編輯吧!為明確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鐵路運輸企業總分機構繳納增值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並發布了《鐵路運輸企業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中文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鐵路運輸企業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 編號 國家稅...
從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國務院將擴大營改增試點至10省市;2013年8月1日,“營改增”範圍已推廣到全國試行,將廣播影視服務業納入試點範圍。2014年1月1日起,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至此交通運輸業已全部...
2014年1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號發布《鐵路運輸企業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共16條。檔案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鐵路運輸企業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號 為明確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鐵路運輸企業總分機構繳納增值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鐵路運輸企業...
北京市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政策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關於落實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 政策的通知 各區、縣(地區)國家稅務局,各直屬稅務分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
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的通知》(財稅〔2011〕110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要求,制訂我市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試...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 財稅【2013】106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經國務院批准,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以下稱營改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