諒解備忘錄

諒解備忘錄

諒解備忘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指處理較小事項方面的條約。例如,1995年5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和新加坡共和國外交部關於建立磋商制度的諒解備忘錄》

雙方經過協商、談判達成共識後,用文本的方式記錄下來,“諒解”旨在表明“協定雙方要互相體諒,妥善處理彼此的分歧和爭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諒解備忘錄
  • 外文名: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memo of understanding,MOU
  • 名詞類型:協定
  • 具有:法律效力
組成,法律義務,

組成

諒解備忘錄的組成內容一般包括:
1、合作機會 The Potential Cooperation
2、保密 Confidentiality
3、協定語言 Language
4、協定期限 Duration
5、變更 Modification
6、終止 Termination
7、法律適用 Governing Law
8、其他細節 Other Conditions

法律義務

在諒解備忘錄中,除保密(Confidentiality)、終止(Termination)、法律適用(Governing Law)、費用分攤、排他性談判、爭議解決條款之外,其餘的條款對雙方都不具備法律約束力。
在正式條約簽訂之前,諒解備忘錄雙方對該協定均不具有任何法律義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