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英格蘭保賠協會(The west of England P&I Club)東京備諒解忘錄港口國檢查組織發表聲明稱將於2014年1月起引入一項新的檢查機制(NIR)以取代現有的“目標船舶確認系統”(Ship Target Factor System)。
基本介紹
組織簡介,工作情況,
組織簡介
東京諒解備忘錄組織(TOKYO-MOU)地處於日本東京,作為亞太地區港口國監督的政府間合作組織,於1994年4月1日開始運行, 共有18個成員國和包括IMO、ILO、PARIS-MOU在內的6個觀察組織。其目標是消除本區域內的低標準船舶,並促成個成員國有效、統一執行IMO/ILO相關公約。
工作情況
截止2011年底,TOKYO-MOU成員國共針對103個國家或地區的15771艘單船實施了總計28627次港口國檢查,其中61個國家或地區的1562艘船舶因為存在嚴重缺陷而被滯留,滯留船舶比例為5.46%。
2011年,東京備忘錄組織各成員國合計查處船舶缺陷103549項,其中,涉及防火安全措施(18114項)、航行安全有關缺陷(17435項)和救生設施(12281項)是主要的三類缺陷,占了缺陷總數的近一半。
東京備忘錄組織的新NIR高度參照了已在巴黎備忘錄組織轄區實施的檢查體系,該體系將船舶根據風險預測分為三檔:低風險船(LRS),標準風險船(SRS),以及高風險船(HRS)。依照過去36個月的下列各項指標,東京備忘錄組織的計算機資料庫將自動評估船舶的風險等級:
船旗國情況:船旗國是否被列入東京備忘錄組織的黑名單、灰名單或白名單;船旗國是否已加入IMO成員國審核機制。需要指出的是,機制目前以成員國自願加入為前提,但在2015年將成為強制執行。
船舶種類
船齡
船舶的認可組織(RO)的情況
根據國際安全管理規則(ISM Code)對船舶安全負責的船公司情況
船體缺陷數量
船舶被滯留次數
港口檢查的頻率取決於船舶經評估的風險等級。低風險船被檢查的頻率較低,而那些被認定為風險較大的船舶則需接受更為頻繁的檢查。在上一次檢查過後,被評估低風險的船舶將在9到18個月後再次接受檢查,標準風險船是5到8個月,高風險船則是2到4個月。儘管東京備忘錄組織的新檢查機制與巴黎備忘錄組織的制度高度一致,但東京備忘錄組織新檢查機制的檢查頻率更高。
如果一艘船舶在檢查時間視窗內靠泊於東京備忘錄組織下屬港口,其優先權別為二級,船舶將有可能接受檢查。但是如果船舶靠泊時檢查時間視窗已經結束,其優先權將升為一級,並必須接受檢查。
如果一艘船舶具有任何 “優先因素”,例如:船舶等級證書被暫停或吊銷;船舶近期發生過類似碰撞的重大事故,那么無論上一次接受檢查的時間是什麼時候,船舶都很有可能再次接受港口國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