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障礙

一般特殊教育學者對語言障礙所作的定義,醫學上的定義,語言學的定義,與語言溝通層次有關的定義,兒童語言障礙分類,

一般特殊教育學者對語言障礙所作的定義

a.溝通:是思想、信息或概念的交換。它可以是非語文的,可透過肢體語言和面部表情來傳達,溝通的必備條件是一位輸出者、一項訊息和一位接收者。只要輸出者能正確且完全傳達自己的訊息而且接收者也能完整的了解這項訊息即可算了已達到溝通的意義與目的了。
b.語言:是一套既定的符號或文字以系統性的口語產生,用來作為人類表達、接受訊息的工具。
c.說話:是以有聲或口述的方式來表達語言,作為人與人之間溝通的方式稱之為說話。
說話的產生包含下列四個過程:
(a)呼吸作用製造發音的能量。
(b)發聲是透過聲帶的震動製造聲音。
(c)共鳴是讓聲音有獨特的特質,以便辨認發聲者。
(d)清晰的聲音是口與舌的動作製造出說話的音素。
以上這些過程中任何一項受到損傷都會導致語言異常,但未必會干擾到語言的學習或閱讀、書寫。  d. Cromer對語言異常的定義是:它並非由其它障礙所引起的異常(如聽障、智障、性格異常)。(Kirk、Gallagher & Anastasiow,eighth edition )

醫學上的定義

a.說話障礙:是指在構音、語暢、聲音或綜合以上各項有發生異常現象者。
b.次發性說話障礙:因語言異常而引起的說話障礙,也就是說對語言的了解發生困難而引起說話障礙,或因說話異常合併語言異常而引起的說話障礙。
c.發育性說話障礙:個體因先天腦神經性學習的某種異常而導致學習說話能力的障礙。
d.混合性說話障礙:個體在說話的生理構造、腦神經學習上以及語言的了解上皆出現問題或困難而產生了混合性的說話障礙。

語言學的定義

凡是語音、語義、語法、語用、語言表達、語言認知上發生異常或在語言發展上有遲緩或異常皆可算是一種語言障礙。(呂一慈&龔淑女)

與語言溝通層次有關的定義

a.語言學層次的障礙:個體在把自己特定的概念或信息依語言系統的規則來傳遞時有障礙或個體在判讀即接收信息上有障礙,此種障礙是與高層次的腦神經系統功能的障礙有關。
b.生理層次的障礙:可分為兩種
(a)呼吸、發聲、構音、共鳴、韻律等有關發音發語的生理器官出現障礙,亦即信息的輸出系統之障礙。
(b)與說話知覺或構音運動知覺有關之聽覺過程、運動知覺、固有感覺等方面出現障礙,亦即信息的輸入系統之障礙。(毛連塭&許澤銘,民81)
法定的定義
(1)美語聽語學會(ASHA)對說話和語言溝通異常的定義:
a.說話異常是指一種說話聲音的清晰度及流利度遭受損傷而這種損傷可以在傳達的過程中觀察到。
(a)聲音異常是指聲音的質量、音調、音量、共鳴、長短或組合的產生缺乏或異常。
(b)清晰度異常是指說話語音的產生異常。
(c)流利度異常是指語文表達的流利度異常,速度和節奏不順暢同時也伴隨著說話者努力掙扎的行為特徵。
b.語言的異常是指對語言的理解或使用有困難(或兩者皆包括),對於語言文字的聽說讀寫有困難,或其它文字元號系統的發展不完整。
(2)依據我國特殊教育法第十五條第四款所稱之語言障礙是指語言理解或語言表達能力與同年齡者相較,有顯著偏差或遲緩現象,而造成溝通困難者。
導致語言障礙的原因可分為兩大類,一類為原發性語言障礙,該類包括發音困難、表達不清,說話不流利和口吃,發音困難大多由於經常發生呼吸道感染和發音不當而出現慢性喉炎、聲帶發炎、節結所造成。三歲左右孩子出現口吃是一種說話節律的改變,但這些孩子僅有少部分延續到成年,有資料表明,口吃有明顯的家族因素,提示可能與遺傳有關。
另一類稱繼發性語言障礙。主要原因是弱智。由於智力缺陷而導致語言發育障礙;聽力缺陷,因聽力缺陷導致語言障礙;精神性疾病、心理障礙而不願用語言與別人交談,久而產生語言障礙;某些腦部疾病,引起語言障礙;還有一些生活在多種方言混雜的家庭,孩子無可適從而引起語言障礙,或者生活在缺乏語言刺激環境當中的孩子,其聽、說能力得不到訓練也可造成語言障礙。
作為家長,當孩子發育到相應的語言階段時,應及時觀察其聽、說能力,如果自已判斷不準確,應定時到地段衛生院給孩子進行健康檢查及聽力篩查,及早發現問題,及早干預。

兒童語言障礙分類

Rapin&Allen對學前兒童語言障礙進行分類 :
a.言語聽覺失認證Verbal auditory agnosia
又稱“聽覺感覺缺失”、“詞盲”。這類兒童常常不能理解由聽覺通道傳來的語言信息,但若以視覺信息呈現比如書面語或者手語,則完全可以理解。這類個體如果接受性語言理解能力方面受損嚴重,也會對其表達性語言產生嚴重影響,有些孩子可能變成啞巴或者在口語方面很不流利。
b.言語運用障礙Verbal dyspraxia
又稱“構音障礙”、“失語症”。這種語言障礙主要是以嚴重不流利的言語、語句簡單短小和有缺陷的語言為特徵的表達性語言障礙。 這類兒童通常具有足夠的或者正常的接受性語言能力。
c.語音加工缺陷綜合症Phonologic programming deficit syndrome
又稱“語音障礙”,這種障礙主要也是表達性語言障礙。但是他們的言語比言語運用障礙的兒童要流利得多,只是由於語音方面的缺陷,因而他們的言語可懂度非常低。
d.語音-句法缺陷綜合症Phonologic-syntactic deficit syndrome
又稱“語音-句法障礙”,這類兒童同樣表現出語音加工缺陷綜合症兒童所出現的語音問題,但其程度更加嚴重,而且伴有語法方面的問題。 特別是他們常常在語句中會缺失一些功能性的單詞,比如介詞、副詞。
e.辭彙-句法缺陷綜合症Lexical-syntactic deficit syndrome
又稱“辭彙-句法障礙”。這類孩子通常有正常的語音,但是很晚才開始說話,而且找詞困難,句法不成熟,在說出句法完整的語句時存在嚴重的困難。 一個明顯特徵就是說話時有很多不恰當停頓、詞來表達話語意義。
f.語義-語用缺陷綜合症Semantic-pragmatic deficit syndrome
又稱“語義-語用障礙”,這類兒童在語言的內容和使用方面存在很多的困難,而在語音和語法方面則相對正常。 交流中他們常常違背合作和關聯的基本對話原則。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