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招商引資項目落實年活動實施方案

許昌市招商引資項目落實年活動實施方案總體要求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全省對外開放工作會議和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等。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招商引資項目落實年活動的通知》(豫政辦〔2012〕27號)和《中共許昌市委許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12年許昌市對外開放和“5516”招商引資行動計畫〉的通知》(許發〔2012〕11號)精神,不斷鞏固、擴大全市招商活動成果,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全省對外開放工作會議和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開展項目落實年活動,進一步提升2011年以來招商引資簽約項目的契約履約率、資金到位率、項目開工率,推進簽約項目早落地,落地項目早開工,開工項目早投產,再掀項目建設新高潮,為我市在中原經濟區建設中率先崛起、富民興許提供強大支撐。
二、活動內容
(一)開展招商引資簽約項目大回訪活動
實行市、縣(市、區)聯動,協調推進,按照屬地管理和“誰簽約、誰負責、誰跟蹤”的原則,由重大活動承辦單位及項目所在縣(市、區)政府負責跟蹤落實。回訪的內容主要包括政策落實、承諾兌現、要素保障、投資環境、服務水平、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等方面。通過回訪,進一步摸清簽約項目最新進展情況,切實找到制約項目落實、開工、投產的主要原因,及時分類整理匯總,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投資總1000萬美元以上外資和3億元以上省外資金重大簽約項目,認真填寫《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台賬》和《招商引資簽約項目大回訪活動回訪登記表》,並及時上報市對外開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市開放辦)。
(二)集中精力協調解決問題
對大回訪活動中發現的影響簽約項目落實的困難和問題,要分門別類,逐項登記造冊,逐一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具體責任人,集中精力協調力量,限期協調解決;對需要上級部門進行協調解決的,要及時上報並安排專人跟蹤辦理;對重大項目的重大問題,需要市政府協調解決的,報市開放辦,匯總整理後統一報市政府。
(三)健全完善簽約項目協調推進機制
繼續落實重大招商項目推進機制,對投資億元以上的簽約項目,由市開放辦建立台賬,定期督查,跟蹤問效;對投資5億元以上的簽約項目,由市級領導牽頭,組建專門工作班子強力推進;對投資億元以下的簽約項目,由各縣(市、區)負責督查。繼續實行重大簽約項目總協調人制度、分級負責制度,各縣(市、區)要對簽約項目採取領導幹部牽頭、組織專門工作班子“一對一”跟進的辦法,制定推進計畫,推動項目落實,重大項目由主要領導同志負責協調推進。繼續實行重大項目聯審聯批和無償代理制度,簡化審批程式,最佳化服務環境,提高辦事效率。加強對項目落實情況的督查考核,將簽約項目落實情況納入市政府重點督查範圍,實施重大項目落實情況督查通報制度,對投資2億元以上的簽約項目,由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進行督查通報。
(四)組織實施項目落實情況觀摩活動
為深入掌握各地項目落實年活動進展情況,實地檢驗項目落實年活動成果,持續有效地推進大招商活動,分別於年中、年末,結合全市重點項目觀摩活動,對各地招商項目落實情況進行觀摩點評,現場查找解決突出問題,交流推廣好的經驗做法。
三、時間安排
招商引資項目落實年活動具體分為五個階段。
(一)前期準備階段(2012年4月18日—4月30日)
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對2011年以來簽約的招商引資項目進行梳理匯總,列表造冊,摸清底數,建立招商引資項目台賬。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大回訪活動具體實施方案,強化推進措施,切實將項目落實年活動作為今年招商引資工作的重要內容,務必抓好落實,抓出成效。
(二)集中回訪階段(2012年5月1日—6月30日)
各縣(市、區)要制定詳細的集中回訪計畫,由縣(市、區)領導帶隊,組成專門回訪組,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主動加強與每個簽約項目單位的聯繫溝通,務必回訪到每個項目的外方企業總部,並認真填寫《招商引資簽約項目大回訪活動回訪登記表》。
(三)協調推進階段(2012年7月1日—9月30日)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對集中回訪階段開展一次“回頭看”,對影響每一個項目落實的問題和癥結進行系統梳理,分門別類,逐項登記造冊,明確責任單位、督導單位和責任人、督導人,集中精力協調一切力量,限期協調解決,推進項目儘快落實、開工、投產。對個別本級難以解決的問題,需要上級領導出面協調的,各單位匯總整理後,及時報市開放辦,由市開放辦提交市對外開放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協調解決。
(四)自查總結階段(2012年10月1日—11月30日)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進行自查總結,查漏補缺,努力解決遺留問題。對沒有及時解決的問題,要認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提升項目服務水平,力爭年度內徹底解決,為項目落實、開工、投產掃清障礙。
(五)綜合考評階段(2012年12月1日—12月31日)
由市開放辦牽頭組織,對全年工作進行綜合考評,重點考核項目“三率”和項目台賬建設情況。將項目落實年活動納入招商引資績效評估體系,考評結果通報全市。對工作紮實、成效突出、項目落實好的縣(市、區)及部門予以表彰;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具體、效果不明顯的縣(市、區)及部門予以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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