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是一份政府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08年3月21日
頒布,內容,

頒布

金教字21號
各鄉鎮中心校,各國中學校,各縣直國小:
為進一步規範我縣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工作,實現學籍管理的規範化、科學化、電子化,根據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普通中國小學籍管理規定(試行)》(魯教基字〔2007〕26號)和濟寧市教育局《關於加強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濟教基函〔2008〕3號)要求,針對新的形勢,結合我縣教育的實際,現就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山東省教育廳推行學籍電子信息管理平台(“學生信息管理系統”),是我省進一步推進學生學籍管理規範化、電子化、控制輟學和提高義務教育水平的重要舉措,“山東省學生信息管理系統”管理軟體的啟用,為學校管理提供了一個基礎平台。按照省教育廳的要求,各學校、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在以後學籍管理中,均以“山東省學生信息管理系統”為學籍信息管理平台。

內容

一、全面啟用省教育廳推行的學籍管理系統
山東省教育廳推行學籍電子信息管理平台(“學生信息管理系統”),是我省進一步推進學生學籍管理規範化、電子化、控制輟學和提高義務教育水平的重要舉措,“山東省學生信息管理系統”管理軟體的啟用,為學校管理提供了一個基礎平台。按照省教育廳的要求,各學校、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在以後學籍管理中,均以“山東省學生信息管理系統”為學籍信息管理平台。
二、進一步規範學籍管理操作程式
(一)新生註冊
l、國小新生註冊
國小新生入學時應提交戶口本,學校嚴格審查學生入學資格,同時應按戶口本上的內容收集每位學生的基本信息和監護人信息。
開學兩周內,各鄉鎮中心校負責到其轄區各國小審核新生入學資格並採集數碼照片,採集完畢後,按省教育廳編碼要求統一編排學籍號,並以磁碟檔案的形式報縣教育局。縣直國小新生審核與採集照片的工作由教育局負責。
教育局列印學生照片,分發到各學校。各學校統一使用“山東省學生信息管理系統”,對照學生照片與學籍號錄入學生信息,建立電子檔案。同時認真校對學生基本信息,校對無誤後逐級上報縣教育局。學生信息一經上報,不得更改。
學生原則上不予更名,確因特殊情況(父母離異、過繼或被人領養等)需要更名的,必須校驗改名後的戶口本和縣級戶籍部門證明,否則不予辦理。
2、國中新生註冊
國中新生入學時應提交國小義務教育證書或國小學籍卡片,由招收學校收集每位新生的國小學籍號,並於開學一周內以磁碟檔案的形式上報縣教育局,縣教育局審核後,編排新的學籍號,完成國小畢業時的信息到國中新學籍信息的轉化,然後依照轉化後的學籍信息,到各國中採集學生數碼照片,並使採集的數碼照片與新學籍號相對應。
3、學籍審查工作
新生註冊後,各鄉鎮中心校及學校做好學籍審查工作。註冊姓名必須與戶籍姓名一致,嚴禁任何學校為學生建立雙學籍,一經查處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學生異動管理
l、嚴格學生異動手續
學生轉學、休學與復學必須符合《山東省普通中國小學籍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各中,心校、各學校認真審查其有關證件,符合條件的才能予以辦理。學生轉學應提供戶口本、戶口遷移證、父母調動工作證明、房產證等有效證件,學生病休應持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病例和三個月以上相關醫療費用單據。
2、規範學生異動程式
各學校學生異動手續由學籍管理員審查合格後,通過“山東省學生信息管理系統”的“列印報表”功能列印其異動報表,經學校蓋章、分管領導簽字,集中報縣教育局審批。農村國小還需交鄉鎮中心校:由鄉鎮中心校複審蓋章後集中到縣教育局審批。
電子學籍系統的學生基本信息錄入工作已經完成,為核實學生學籍信息提供了相應的技術支持。依照“山東省學生信息管理系統”操作要求,學生異動流程為:①學校審查有關證件,②通過“山東省學生信息管理系統”的“列印報表”功能列印其異動報表,③學校學籍管理負責人簽字蓋章,④報縣教育局審批,⑤學校學籍管理員通過“山東省學生信息管理系統”的“學生異動”功能記錄學生異動信息。確實無列印條件的農村國小可由鄉鎮中心校列印異動報表。
根據《山東省普通中國小學籍管理規定》的要求,任何學校不得任意接收學生,申請轉學的學生必須經教育局審批,並生成新學籍號後,方可到轉入學校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本學區(鄉鎮)範圍內不得轉學。
取消學生“暫讀”的規定, 自本文發布之日起,《金鄉縣普通中國小學籍管理細則》(金教字[2007]10號)中有關學生“暫讀”的條款同時廢止。
各單位應為異動學生及時辦理審批手續,縣教育局定於每周三集中辦理學生異動審批。
異動審批應由各單位學籍管理員集中上報審批,一般不接待學生或學生家長來教育局辦理,確因時間和工作限制時,應在嚴格審查其手續、向當事人解釋清相關規定並與教育局電話聯繫後,方能讓其他人代理。
3、及時上報異動信息
學生異動信息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三周內上報一次,其它上報時間由教育局另行通知,具體操作方法為:①打開“山東省學生信息管理系統”的“學生異動—備份異動”項,設定備份年級、學校範圍和變動日期範圍,點確定進行備份,②把備份檔案以磁碟檔案的形式連同相關學生的異動手續一起報送縣教育局,③教育局逐個審查核對學生異動信息,並做相關處理。
4、制定異動管理方案
各單位要根據《山東省普通中國小學籍管理規定(試行)》和本通知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學生異動管理方案,並報縣教育局備案。
三、學籍管理人員要求
學籍管理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技術含量高,各單位要配備一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具有較高計算機專業知識水平的專(兼)職人員具體負責學籍管理工作。學籍管理員工作中要認真負責、堅持原則、不徇私情,熟練掌握學籍管理軟體的操作。
四、學籍管理設備要求
學籍管理是學校管理的基礎,各單位領導要立足長遠,高度重視學籍管理信息化工作。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加強全省普通中國小學籍信息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國中、國小和鄉鎮中心校應配備高性能的學籍管理計算機、雷射印表機、u盤等硬體設施和配套軟體。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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