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組織系統

規劃組織系統是規劃制訂過程中由醞 釀、研究、制訂直到實施的一整套組織機構。 傳統的規劃組織只是由某些專人負責並主持 專業人員制訂,相對來說組織比較封閉,由於 規劃制訂人員與規劃執行人員價值觀念上的 差異,制訂的規劃往往與未來的發展不相符 合或者難以得到規劃執行人員的認可而拒絕 執行。現代規劃組織表現為各個部門發揮各 自不同的作用,通常表現為下列形式的組合: 1.由一個強有力的中心規劃班子來研究和制 訂規劃。2.中心規劃班子通過對組織內從事 規劃制訂工作部門提供支持性服務來促進規 劃的制訂。3.把制訂規劃的部分職能分派給 負責規劃執行的負責人。因此,規劃組織表現 為專業規劃組織和部分執行組織相結合的多 元組織,其主要著眼點不是控制現有的行動, 而是設計和研究未來的組織活動。

規劃組織 的設計應符合以下準則:1.具有內聚力,要求 參與規劃的人員對組織目標明確,並且這一 目標與成員之間的關係及個人目標儘量吻 合。2.有最佳的組合結構,規劃組織各“元素” 之間具有良好的協同性,從而減少內耗。3.職 責分明,避免人浮於事、相互扯皮、機構臃腫 等不良現象。4.溝通聯絡與“思維共振”,使組 織產生良好的整體效應。5.權威與民主,權威 的存在是在統一目標下組合行動的保證,只 有這樣才能發揮整體效應,民主是保證規劃 組織可控、可調的重要措施,集思廣益也使規 劃對未來變化有更準確的預見並制訂切合實 際的行動,權威與民主的對立統一,就保證規 劃組織的可控、可調和良好的協調配合,從而 取得最佳的總體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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