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計畫用水管理辦法》是西藏自治區水利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自治區計畫用水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1年1月15日
- 實施時間:2021年1月15日
- 發布單位:西藏自治區水利廳
《西藏自治區計畫用水管理辦法》是西藏自治區水利廳發布的檔案。
《西藏自治區計畫用水管理辦法》是西藏自治區水利廳發布的檔案。第一條 為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加強我區水資源開發利用監督管理,控制用水總量,提高用水效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
第一條 為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防治水害,充分發揮水資源的綜合效益,適應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以下簡稱《水法》)的規定,結合西藏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水資源,是指地表水(含冰川、礦泉水、地熱...
《西藏自治區水文管理辦法》是在西藏自治區實施的地方法規。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自治區水文事業的健康發展,促進水文工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自治區行政...
《拉薩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是1992-02-20拉薩市政府公布的條例,西藏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具體內容 拉薩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 (1991年12月17日拉薩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1992年2月20日西藏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水資源保護和管理,促進水資源節約與合理開發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
第六條 自治州、縣(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飲用水安全工作的宣傳,提高居民安全用水、有償用水和節約用水意識。自治州、縣(市)人民政府鼓勵研究、開發、套用和推廣飲用水安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對在飲用水安全建設、管理、保護和科研等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獎勵...
第三十五條 依法取得取水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足額繳納水資源費。水資源費的收取標準和具體辦法,按照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三十六條 凡在自治州境內興建的取水工程(包括水井),按照實際取水量繳納水資源費。水力發電按實際發電量繳納水資源費。國家和我省規定不需要申請或免予申請取水許可證的取用...
水資源費的收取標準和具體辦法,按不同類別(地表水、地下礦泉水、地下熱水、其他地下水)、不同用途和不同水質確定。第二十七條自治洲、縣(市)人民政府對在開發、利用、保護、管理水資源,防治水害,進行有關水科學技術研究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第二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按《清海省實施...
(1997年3月29日西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通過 2013年7月25日西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次會議修訂 2013年7月25日西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2013]第4號公布 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中文名 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
格爾木市城市用水管理辦法(試行)包括:總則,計畫用水,節約用水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用水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水資源,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國務院《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格爾木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
第二十六條 各水電站要嚴格執行《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確保河道生態用水不斷流,如違反規定造成河道斷流、河床裸露的要按照環保條例的規定處罰。第二十七條 根據《甘肅省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辦法》,各水電站企業要按時繳納水資源費,對拒不繳納、拖延繳納或者拖欠水資源費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2000年3月15日拉薩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2000年5月18日西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水利工程管理,充分發揮水利工程的綜合效益,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
附則 第六十七條 自治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第六十八條 本條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實施 2022年,西藏自治區 嚴格落實《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制定出台高地創建5年實施意見和年度工作方案,組建自治區高地辦,統籌推進53項年度重點任務、14個重點支撐項目和4個標誌性工程。
拉魯濕地管理機構應當科學管理水系閘壩,保障水系生態流量。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從水系取水,攔截搶占水資源。確需從水系取水的,按照《西藏自治區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第十五條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水質監測,及時公布監測結果。水系水質不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的,應當及時...
《日喀則市雅魯藏布江保護條例》由日喀則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2023年2月28日通過,經西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於2023年3月31日批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公告 日喀則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2023〕1號 《日喀則市雅魯藏布江保護條例》已由日喀則市...
日喀則市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於2019年12月20日由日喀則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通過,2020年3月27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管理,保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防治水污染和內澇災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