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聯繫代表辦法,1990年2月10日西藏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自治區
- 區域:西藏自治區
- 類別:地方法規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聯繫代表辦法,1990年2月10日西藏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聯繫代表辦法,1990年2月10日西藏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發布單位】82401【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0-02-10【生效日期】1990-02-10【...
第一條 為保證我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職權,履行代表義務,充分發揮代表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以下簡稱《代表法》)的規定,結合西藏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西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廢止1990年2月10日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的《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聯繫代表辦法》。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1984年12月8日西藏自治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有...
2022年12月9日,西藏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修訂信息 (1988年7月15日西藏自治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1月12日西藏自治區第六...
人大地區工作委員會的工作經費列入本地區財政預算,人員編制、工作條件由本地區負責解決。 本條例解釋權屬於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自2008年9月26日起施行。中文名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 ...
以下簡稱代表)依法履行職務,充分發揮代表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結合拉薩市代表工作的實際,...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等法規所替代。因此,決定廢止1984年12月8日自治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9次會議通過的《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23年5月31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批准《拉薩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拉薩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決定》,由拉薩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
1989年8月7日西藏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2年1月20日西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依法行使職權,規範議事...
西藏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暫行條例 頒布單位 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0.02.10 實施時間 1990.02.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做好監督工作,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
1965年7月24日,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向國務院呈送了《關於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區的請示報告》。8月23日,國務院全體會議舉行第一五八次會議,討論了自治區籌委會的報告,同意於1965年9月1日召開西藏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正式成立...
1981年4月18日西藏自治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4年1月18日自治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訂西藏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的決議》第一次修正 根據1986年12月2日第六屆...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已由西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於2007年11月22日通過,於2007年12月3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規範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一節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立法程式 第二節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式 第三節 法規的報批和公布 第四章 其他規定 第五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性法規(以下統稱法規)的制定...
第二條 西藏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在任期內因故出缺,應由原選區或者原選舉單位補選。本辦法只限補選個別出缺的代表。第三條 因下列原因之一,代表資格自行終止而出缺的,可以補選:(一)代表死亡的;(二)代表調離或遷出本...
(以下簡稱代表)的聯繫,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職權,發揮代表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有關規定,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西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5次會議審議通過了《西藏自治區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的決定。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基層政權建設,保證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充分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
1963年3月30日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一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規定,結合西藏自治區的具體情況,制定本條例。...
西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5次會議審議通過《西藏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的決定 自治區、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
第八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出席常委會會議情況,由常委會辦公廳進行統計,報自治區黨委,並向常委會組成人員通報。第九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應當遵守《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和其他有關規定。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出席常委會會議時...
2023年1月16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勝利閉幕。決議決定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西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 (2022年12月9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1984年12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1984年12月26日公布施行。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聯繫代表工作的暫行規定 頒布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4.12...
經西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由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3年9月22日發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2023〕11號 《西藏自治區人民調解條例》...
(2011年11月24日西藏自治區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行電話和網際網路用戶真實身份登記的決定》,已經2011年11月24日西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1984年1月18日西藏自治區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以下簡稱《選舉法》)的規定,結合西藏自治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
西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2009]5號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9年8月13日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保障職工的民主權利,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和諧的勞動...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與人民代表聯繫的暫行辦法,1981年5月2日,自治區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中文名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與人民代表聯繫的暫行辦法 頒發時間 1981年5月2日 所屬地區 ...
市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同時使用藏語言文字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或者其中一種語言文字。2023年5月31日,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批准《拉薩市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由拉薩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制度介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