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衢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衢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辦〔2010〕114號),設立衢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主管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衢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地區:衢州市
  • 對象:食品藥品
  • 類型:監督管理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省、市政府規定應當交由縣(市、區)政府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的事項。
2.將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市衛生局
(二)新增加的職責
劃入市衛生局承擔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加強保健食品、醫療機構的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關於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起草政府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評價和風險監測;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負責保健食品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生產和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四)負責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化妝品衛生規範和技術標準
(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負責藥品零售許可;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
(六)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
衢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七)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核發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
(八)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和質量標準,監督實施中藥材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監管城鄉集貿市場中藥材質量,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九)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的監測和檢查。
(十)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食品抽樣檢驗;發布日常監管信息;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不良反應、不良事件風險監測等有關工作;承擔相關突發性群體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十一)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研製、生產、流通、使用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十二)指導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全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食品檢驗檢測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三)貫徹實施執業藥師資格認定製度。配合實施藥品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
(十四)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利用監督管理手段,配合巨觀調控部門貫徹實施國家食品藥品產業政策
(十六)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及紀檢監察組織對反腐倡廉建設工作的決策和部署,負責本單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7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督促和檢查局機關的行政事務工作;起草重要文稿;承辦文秘、檔案、新聞宣傳、機要、信訪、保衛等日常政務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和信息綜合、統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財務監管、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監督指導直屬單位國有資產財務管理
(二)政策法規處(掛人事教育處牌子)
承擔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和備案;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有關政務公開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和賠償等工作;指導本系統法制建設,組織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承擔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領導幹部雙重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管理及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人事管理和勞動工資;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教育培訓,指導系統開展幹部業務培訓和行政相對人專業知識培訓;貫徹實施執業藥師資格認定製度;協助有關部門實施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註冊及繼續教育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藥品監管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餐飲服務監管處
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重大活動餐飲服務保障;監督抽檢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並發布日常監督管理信息;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評價和風險監測;指導餐飲服務食品檢驗檢測機構的業務工作;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
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的執行;負責保健食品生產及經營日常監管,負責化妝品生產及經營衛生監督;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及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性檢測和評價、不良反應監測。
(五)醫療器械監管處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體外診斷試劑、衛生材料產品的法定標準、產品分類管理目錄及註冊產品標準;核發第一類醫療器械註冊證;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依法對使用單位醫療器械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監督實施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制度;指導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機構的業務工作。承擔醫療器械生產和經營許可有關工作,承擔醫療器械質量體系考核工作。
(六)藥品註冊與安全監管處
監督實施藥品、醫療機構製劑、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的法定標準;監督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中藥材生產、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監管新藥研發機構;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醫療機構製劑和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以及藥源性興奮劑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監測制度;指導藥品檢驗機構的業務工作。承擔藥品生產許可、醫療機構製劑許可有關工作,負責轄區內醫療機構製劑調劑許可。
(七)藥品流通監管處
監督實施有關藥品流通法律法規;負責藥品經營企業日常監管;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流通領域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以及城鄉集貿市場中藥材質量;監督管理藥源性興奮劑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和使用;負責醫療機構使用藥品的質量監管,參與藥品集中採購監督管理工作;監管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承擔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承擔藥品批發企業許可有關工作。

人員編制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21名(含紀檢監察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9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3名。
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的工作機構設定和領導配備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設立行政審批服務處,派駐市行政服務中心,編制、職數局機關內部調劑。行政審批服務處負責局行政審批工作,局其他內設機構不再承擔具體行政審批事項,配合做好行政審批工作。
(二)關於“瘦肉精”監管工作的職責分工。市農業局牽頭負責“瘦肉精”監管工作,可在生豬養殖、收購、販運、定點屠宰環節實施對“瘦肉精”的檢驗、認定和查處;負責生豬收購、販運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可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對生豬收購販運企業(合作社經紀人)資質許可的實施工作,對銷售和運輸過程中的生豬進行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市衛生局依法負責宣傳貫徹與生豬、豬肉質量相關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並發布相關食品安全信息。市工商局負責豬肉流通環節監管,查處和打擊經營含“瘦肉精”等不合格豬肉的行為。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索證索票等檢查工作,加大對鹽酸克倫特羅等可作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藥品流通的監管力度。市商務局負責加強生豬屠宰的行業管理和對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督促屠宰企業落實質量安全管理的相關制度。市質監局負責以豬肉作為原料的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監管,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市農業局負責牽頭,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強化對生豬養殖、收購、販運、屠宰、集貿市場銷售及餐飲服務等關鍵環節的監督管理,共同做好“瘦肉精”的監管工作。
(三)各內設職能處室和派出(駐)機構要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及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安排,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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