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背景
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衛生部直屬單位,部機關各司局: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政府新聞發布制度建設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19號),落實《2007年衛生工作要點》提出的“規範衛生新聞發布”和“高度重視和加強新聞宣傳工作,大力弘揚正氣,宣傳先進集體和模範人物,樹立醫務工作者的良好社會形象。加強與媒體和社會的溝通,正確引導輿論,為衛生改革和發展營造和諧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的具體要求,進一步做好2007年衛生新聞宣傳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檔案內容
一、圍繞中心工作開展衛生新聞宣傳活動
衛生新聞宣傳工作是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衛生新聞宣傳工作,關係到貫徹落實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關係到各項衛生工作的順利開展,有利於營造衛生改革與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和輿論環境。
1.做好基本衛生保健制度建設的宣傳
根據2007年衛生工作要點,今年衛生部門要從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加強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加快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三個方面著力推進建設基本衛生保健制度。要積極宣傳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進展情況及其在保護民眾健康方面所發揮的作用,宣傳愛滋病、肺結核、血吸蟲病和B肝等重大傳染病防治政策及防治工作進展情況,同時,充分利用新聞媒體、文藝團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傳播疾病預防控制知識,使民眾不斷增強自我保健意識和預防疾病的能力。要宣傳《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的具體內容及各地實施該規劃的情況,宣傳“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進展情況及取得的效果,宣傳初級衛生保健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大力宣傳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各項政策,宣傳各地探索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經驗和做法。
2.繼續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報導
今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要覆蓋到全國80%的縣(市、區),這是中央為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提出的新要求。要通過組織記者集中採訪報導等多種形式深入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工作,大力宣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有關政策及各級政府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措施,報導各地新型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中的經驗和典型做法,通過生動鮮活的事例讓農民民眾理解、信任和自願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3.做好加強對醫療機構監管工作的宣傳
2007年,全國衛生系統將繼續深入開展醫院管理年活動。要宣傳各級醫療衛生部門減輕民眾醫藥費用負擔的改革措施,宣傳技術準入規定、價格公示制度和“住院費用一日清”等院務公開措施,宣傳各地開辦惠民、濟困醫院或病房,為經濟困難人群提供優惠醫療服務的具體做法。最佳化醫療執業環境問題,關係到醫療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也關係到醫患關係的和諧,是當前醫療衛生服務面臨的一個重大問題。衛生部會同有關部門正在研究提出整頓和改善醫療執業環境的措施意見,各地各單位要引導媒體全面準確報導造成當前執業環境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大力宣傳整頓和改善醫療執業環境的具體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4.做好衛生法制建設及執法監督工作宣傳
組織開展“五五”普法宣傳,增強各級衛生部門和醫療衛生人員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宣傳各地加強衛生監督體系建設,改善執法條件,完善保障措施,提高執法能力所開展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做好食品衛生和職業衛生監督工作的宣傳報導,做好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采供血機構血液安全監督等工作的宣傳報導。配合有關部門整頓醫療廣告市場、打擊違法醫療廣告工作,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5.做好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的宣傳報導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做出的一項重大決策,國務院組成的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部際協調工作小組,正在抓緊研究制訂改革方案。衛生部門要配合改革方案的出台,組織新聞媒體做好方案的介紹和解讀等宣傳報導,加深衛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相互溝通和理解。要宣傳各地為解決民眾“看病難、看病貴”所進行的醫療衛生服務體制改革探索。
二、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
醫療衛生事業關係到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生老病死,與廣大人民民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是社會高度關注的熱點。在當前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的關鍵時期,加強對衛生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人物的宣傳,樹立正面典型,弘揚正氣,有利於贏得民眾的理解和支持,有利於為衛生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各地各單位要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加強正面宣傳,積極引導社會輿論。
1.做好正面典型宣傳
各地要總結2006年衛生系統開展的先進集體和模範人物巡迴報告活動的經驗,繼續開展正面典型宣傳工作,探索以先進模範人物評選、先進事跡巡迴報告、開發製作宣傳典型人物的影視作品等形式宣傳醫療衛生工作者的先進事跡。要結合白求恩獎章榮譽稱號、南丁格爾獎、優秀鄉村醫生等評選表彰活動,廣泛深入地開展向先進人物學習活動。
2.加強與社會的溝通
各級衛生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要樹立主動溝通意識,通過記者通氣會媒體座談會、聯誼會等多種形式,傾聽媒體和公眾對做好衛生新聞宣傳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於媒體記者的採訪電話要及時反饋信息並儘可能安排,可適時組織記者進行實地集中採訪,調動新聞工作者做好衛生新聞宣傳工作的積極性;探索以“開放日”、義診諮詢等形式,主動向公眾介紹本地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工作情況,爭取民眾的了解和理解;通過本部門入口網站的互動欄目加強與公眾的溝通。
3.開展輿論引導工作
針對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採取召開新聞發布會或接受記者採訪等形式,積極主動解疑釋惑,消除民眾的疑慮和誤解;通過有效的宣傳教育手段,增進民眾對醫療衛生服務中高技術、高難度、高風險的認識,加強醫患雙方的溝通和理解,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堅持輿情收集和分析工作,對於新聞媒體的一些不實報導和故意炒作,要及時澄清和糾正。
三、規範衛生新聞發布
新聞發布工作是信息發布、引導輿論的重要手段,是衛生新聞宣傳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衛生新聞宣傳工作,規範衛生新聞發布工作。
1.加強新聞宣傳工作的領導和培訓
各級衛生部門要把新聞宣傳作為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做到衛生新聞宣傳有組織機構,有工作計畫,有經費投入,有制度保障,有檢查落實,要取得實效。衛生部將在年內計畫組織不同形式的研討會和培訓班,同時,各地也要通過舉辦衛生新聞宣傳工作培訓班、研討班等多種方式,加強新聞宣傳工作培訓,推動各級衛生新聞宣傳工作人員和廣大衛生行政人員學習新聞宣傳知識,掌握新聞宣傳技巧,提高新聞宣傳水平。
2.完善新聞宣傳機構建設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政府新聞發布制度建設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19號)和《衛生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衛生新聞宣傳工作的意見》(衛辦發〔2006〕63號)精神,2007年,各地要進一步完善機構建設,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全部要設立新聞發言人和專門歸口管理衛生新聞宣傳工作的機構。衛生部將向社會公布各地新聞發言人名單和聯繫電話,通報各地新聞發布情況。省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及地市級以下衛生行政部門也要探索設立新聞發言人和新聞宣傳工作專門機構。
3.進一步規範重要政策信息發布及新聞發布工作
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各項新聞宣傳工作制度,為新聞宣傳提供科學規範的制度保障。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在積極推動衛生政務公開的同時,切實加強政策信息發布工作的規範性、制度化建設,確保政策信息發布的準確性、統一性和權威性。發布政策信息和工作進展情況,要堅持“公開、透明、準確、及時、全面”的原則,遵循新聞宣傳規律,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試行舉辦例行新聞發布會,並在發布工作實踐中不斷探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