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預防控制B肝宣傳教育知識要點》的通知
- 性質:辦公廳
- 時間:2010年
- 所屬類別:國家事務
簡介,檔案全文,
簡介
衛辦新發[2006]16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B肝在我國廣泛流行,嚴重危害人民的健康,給病人、家庭、社會造成沉重的經濟負擔,給社會發展帶來不容忽視的影響,是我國現階段最為突出的公共衛生問題之一。為貫徹落實衛生部組織制定的《2006-2010年全國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規劃》,進一步做好防治B肝宣傳教育工作,我部組織專家根據B肝防治宣傳教育實際工作的需要,編寫了《預防控制B肝宣傳教育知識要點》,現印發給你們。
各地要高度重視B肝防治的宣傳教育工作,按照《2006-2010年全國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規劃》的有關要求,加強對領導幹部的宣傳教育,提高各級政府對免疫規劃和B肝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要把加強B肝防治宣傳教育工作納入當地健康教育規劃,充分發揮有關部門、社會團體和媒體的優勢,動員社會各界包括知名人士的力量,圍繞《預防控制B肝宣傳教育知識要點》有計畫、有針對性地開展經常性的宣傳工作,確保B肝防治宣傳教育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附屬檔案:預防控制B肝宣傳教育知識要點
二○○六年九月二日
檔案全文
一、B肝是一種危害大的嚴重傳染病,但可以通過接種B肝疫苗和其它措施預防。
二、B肝通過血液、母嬰和性接觸三種途徑傳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觸不會傳播B肝病毒。
三、新生兒接種B肝疫苗是預防B肝的關鍵。新生兒出生後要及時並全程接種三針B肝疫苗。
四、新生兒B肝疫苗接種已經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管理,免費接種。
五、推廣新生兒以外重點高危人群接種B肝疫苗。
六、避免不必要的注射、輸血和使用血液製品,使用安全自毀型注射器或經過嚴格消毒的器具,杜絕醫源性傳播。
七、B肝病毒攜帶者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同健康人沒有區別。由於B肝傳播途徑的特殊性,B肝病毒攜帶者在生活、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中不對周圍人群和環境構成威脅,可以正常學習、就業和生活。
八、目前,B肝病毒感染尚無理想的特異性治療藥物,醫學科技領域亦尚未攻克有些媒體廣告宣傳的“轉陰”“根治”等難題。
九、B肝病毒攜帶者應定期接受醫學觀察和隨訪。B肝患者要規範治療、定期檢查。
十、B肝威脅著每一個人和每一個家庭,影響著社會的發展和穩定。預防B肝是全社會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