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做好輸入性瘧疾防治工作的通知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做好輸入性瘧疾防治工作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做好輸入性瘧疾防治工作的通知
  • 發布方:衛生部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09年
  • 類型:條例通知
基本介紹,其他信息,

基本介紹

衛發明電〔2009〕2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2009年1月—9月,我國瘧疾疫情總體呈下降趨勢,全國報告瘧疾病例數11735例,其中惡性瘧832例,較2008年同期分別下降41%和2%,但是,輸入性瘧疾疫情依然給我國瘧疾防治工作帶來嚴重威脅。近期,安徽、甘肅和遼寧3省衛生部門陸續報告7名自非洲返鄉人員感染惡性瘧,其中死亡1人。為進一步做好瘧疾防治工作,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輸入性瘧疾防治工作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輸入性瘧疾對人民身體健康的嚴重危害和對我國瘧疾防治工作的不利影響。現有瘧疾流行的省(區、市),要保持和加強瘧疾防治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現有的工作基礎和條件做好輸入性瘧疾防治工作,不能有絲毫鬆懈。非瘧疾流行區的省(區、市),要加強瘧疾防治意識,加強對自東南亞、非洲等瘧疾高流行區返鄉人員疫情的動態監測,結合實際情況採取相應措施,做好輸入性瘧疾防治工作。
二、不斷提高各級醫務人員診治水平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對相關醫務人員,尤其是農村和社區基層衛生服務機構人員,開展瘧疾診療知識培訓,使其熟悉掌握瘧疾的症狀、診斷、治療等內容。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利用各種方式,不斷提高本單位醫務人員瘧疾病例的發現意識和診療水平,要主動詢問就診的發熱病人是否有赴瘧疾高流行區旅遊、務工史,並根據結果及時開展瘧原蟲血檢項目,要全程、規範治療瘧疾病例。非惡性瘧流行省份和向瘧疾高流行區輸出勞務的大省,特別要做好惡性瘧診斷治療方面的培訓,建立本地區的診斷治療專家庫,保證惡性瘧病例早診斷、早治療,最大限度地保護患者身體健康。
三、切實保障信息溝通順暢運轉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保障醫療機構之間、醫療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之間通暢的信息溝通渠道。要及時將本省或其他省發生的輸入性瘧疾病例的診斷治療情況向省內各級醫療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汲取經驗教訓,不斷提高診治水平。

其他信息

請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將此文轉發給各醫療機構,共同做好瘧疾防治工作。
衛生部辦公廳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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