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行包運輸一直是世界各國鐵路經營的業務。近年來,各國鐵路採取了不同的改革措施,如實行集中化、集裝化運輸,將零擔貨物與行包合併運輸,成立獨立的行包運輸系統,開行行包郵政列車等多種運輸方式來發展行包運輸。
中國
鐵路為了更好地為人民服務,強調對行李、包裹運輸,承運人應採取取送貨上門、多式聯運、快運等多種方式,以滿足託運人不同的需求。在運輸中,要求行李隨旅客所乘列車裝運或提前裝運;包裹儘量以直達列車或中轉次數少的列車裝運,以縮短運輸時間。對搶險救災物資、急救藥品、零星支農物資更要優先安排裝運。
鐵路行李包裹運輸需要簽訂契約。這個契約是承運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明確權利義務關係的協定。行李、包裹運輸契約的基本憑證是行李票、包裹票。行李、包裹運輸契約自承運人接受行李、包裹並填發行李票、包裹票時起成立,到行李、包裹運至到站交付給收貨人至履行完畢。這個契約實際上規定了承運人與託運人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義務
託運人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有權要求承運人將行李、包裹按期、完好的運至目的地;在行李、包裹滅失、損壞、變質、污染時有權要求賠償。與此同時,託運人也有繳納運輸費用,完整、準確填寫託運單,遵守國家有關法令及鐵路規章制度,維護鐵路運輸安全的義務。如果因自身過錯給承運人或其他託運人、收貨人造成損失時有承擔賠償責任的義務。
承運人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有權按規定收取運輸費用,有權要求託運的物品符合國家政策法令和鐵路規章制度。有權對託運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有權對不符和運輸條件的物品拒絕承運。因託運人、收貨人的責任給他人或承運人造成損失時有權向責任人要求賠償。承運人相應的義務是,為託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運輸條件,將行李、包裹安全、及時、準確運送到目的地;在行李、包裹從承運後至交付前,發生滅失、損壞、變質、污染時,負賠償責任。
規定
1、行李的範圍
旅客自用的被褥、衣服、書籍、殘疾人用車輛(不帶汽油)和其他旅行必需品;在行李中不能夾帶貨幣、證券、珍貴文物、金銀珠寶、手錶、照相機等貴重品、檔案材料和危險品。
2、包裹的範圍
包裹分為四類:一類包裹範圍:自發刊日起5天以內的市、地級以上部門的機關報和政府部門宣傳用非賣品,中、小學生課本。二類包裹範圍:搶險救災物資。三類包裹(屬四、五類品名除外)範圍:1.重要檔案,圖紙,資料,檔案材料;2.疫苗、血漿、醫療器械、假肢;3.鮮或凍的魚介類、肉類、果蔬類、乳類、蛋類、秧苗、果樹苗、果樹接穗及活動物;4.殘疾人車。四類包裹範圍:不屬於一、二、三類包裹的物品。體大笨重的包裹不能按直通包裹辦理。
3、行李包裹的託運
旅客憑客票(市郊定期客票除外),在乘車區間內可託運行李。每張客票不超過兩次。殘疾人用車不限次數。一個城市有兩個以上車站時,包裹的到站必須是裝運該包裹列車的經過或終點站。
4、行李包裹的領取
行李從運到日起,包裹從發出通知日起免費保管3天。超過免費保管期領取時,按超過日數核收保管費。因鐵路責任或自然災害延長客票有效期限的行李,延長日數免費保管費。
5、保價運輸
旅客或託運人託運的行李、包裹分為保價運輸和不保價運輸兩鐘,按哪種方式運輸,由旅客或託運人選擇,並在託運單上註明。保價運輸時必須聲明價格,可分件聲明價格,也可按一批全部件數聲明總價格。按一批辦理的不得只保其中的一部分。保價運輸的行李、包裹,按聲明價格核收保價費,行李按0.5%核收,不足1角的尾數,按四捨五入處理。一段按行李、一段按包裹託運時,全程按行李核收保價費。車站承運保價運輸的行李、包裹時,有權檢查聲明價格同實際價格是否相符。如拒絕檢查或對聲明價格有異議時,不能按保價運輸辦理。按保價運輸辦理的行李、包裹,應在行李、包裹標上寫明聲明價格是否相符。如拒絕檢查或對聲明價格有異議時,不能按保價運輸辦理。按保價運輸辦理的行李、包裹,應在行李、包裹票上寫明聲明價格總額。如分件聲明價格時,應將每件的聲明價格和重量分別寫明。一批行李或包裹分件保價時,在每件貨簽和包裝上必須寫明總件數之幾的字樣。按保價運輸的行李、包裹、發生變更運輸時,保價費不補不退。
組織原則
1.行包運輸應按照“先行李,後包裹;先中轉,後始發”的原則組織運輸。旅客行李運輸不受運輸方案停限裝限制。例如,K715次(大連 鄭州)限裝區段為“京廣線鄭州至漢口間”,旅客乘坐該次列車並託運行李至信陽站。可利用本次車裝運到鄭州中轉.不受該次列車限裝區段的限制。
2.長途直達原則:直通列車應優先裝運至終到站及其以遠的行包,優先滿足長途中轉和長途始發的需要。
3.長短途合理分工的原則:長途行包應優先利用長途列車裝運,短途行包應優先利用短途列車裝運。例如鄭州裝運至蘭州的包裹。應優先選擇K889次(鄭州一西寧西)裝運。T197次(鄭州烏魯木齊)裝運區段為“蘭州及以遠”。利用該車裝運蘭州方向包裹,雖然沒有違反運輸方案.但應考慮沿途各站承運、中轉到烏魯木齊及以遠的行包,應最大化釋放陔車長途運能.實現長短途運能的合理分工。
4.區域集散原則:
(1)直通能力緊張的二等及以下車站,可將始發行包向局管內有直通能力的中轉站集結,增加一次中轉。例如,三門峽發廣州方向的行包,由於直通能力不足,可將行包裝運至洛陽站集結,由洛陽站利用始發K758次(洛陽-廣州)裝運,增加一次中轉視為合理。
(2)直通能力緊張的一等站,將始發行包向有能力的始發站進行區域集結時,由鐵路局確定。
我國現狀
鐵路行包運輸是指與鐵路籤有運輸契約、裝在旅客列車編掛的行李車內或由旅客自行押運、帶運,以及由行包運輸列車(簡稱行包專列,下同)載運的一種小件快速貨運形式。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於經濟模式轉軌,社會貨物及高附加值小宗貨物的快速運輸需求日益增長,鐵路行包運輸作為小宗貨物快速運輸的一種方式,適應市場經濟對貨物運輸靈活性與快捷性的要求,以其安全、快捷、方便等優點,倍受旅客、貨主的歡迎,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儘管目前鐵路行包運量小於整車運量,但由於其運價較高,經濟效益仍然非常可觀。以2003年為例,鐵路共傳送行包11 424萬件,總重345萬噸,運輸收入33.56億元,分別比2002年增長31%、56%和32%。鐵路行包運輸在行包運量和運輸收人的增長,一方面反映了社會小宗快運貨物運輸具有極大的發展市場,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鐵路行包運輸具有極大的市場發展潛力。因此,應當大力發展鐵路行包運輸,加強行包運輸的技術投入,提高鐵路行包運輸的市場競爭力。
同外小宗貨物快速運輸在經營上採取靈活多樣的策略和行銷手段以滿足市場的需求,經過這些年的發展,以行包運輸為核心的小件快運已經與旅客運輸、大宗貨物整車運輸呈鼎足之勢,國內其他運輸行業的行包快速運輸發展速度十分驚人,2003年公路行包運輸的市場占有率達62%,鐵路只有27%,民航行包和快運公司占1l%。可見,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鐵路行包運輸的現狀和未來情況不容樂觀。行包運輸集中於東部、東北部和東南部地區的鐵路局,全路行包運量在上海、廣州、北京、鄭州、瀋陽、哈爾濱、濟南7個鐵路局(集團公司)占了80%左右.其他的鐵路局僅占20%左右。東部地區鐵路局所在地域是鐵路主要的行包運輸市場。少數行包辦理站,約占全路行包辦理站的7%,完成了大部分的行包運量,它們是鐵路行包運輸社會服務的主要視窗。並且,這些車站主要分布在東部、東北部和東南部地域的鐵路局內,即主要鐵路局內的少數車站完成了鐵路行包運輸的絕大部分。
日前我國行包運輸管理中還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1)行包運輸中不能實時監控貨物狀況,不便貨物行包運輸的合理安排;
(2)不能確認運輸中問題的責任,不能有效地控制責任;
(3)行包運輸過程中,貨物數據的採集、核算、分揀任務繁雜,系統性不好,不便管理統計,從而影響整個貨物運輸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