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行包運輸增收措施》在1998.05.08由鐵道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998年行包運輸增收措施
- 頒布單位:鐵道部
- 頒布時間:1998.05.08
- 實施時間:1998.05.08
《1998年行包運輸增收措施》在1998.05.08由鐵道部頒布。
《1998年行包運輸增收措施》在1998.05.08由鐵道部頒布。措施 為實現今年行包運輸增收10億元的目標,特制定如下措施:1、層層分解增收指標,明確經營責任。將行包增收指標按比例分劈到各鐵路局(集團公司,下同)。各鐵路局也要將指標...
《1998年貨櫃運輸增收措施》在1998.05.08由鐵道部頒布。措施 為加快鐵路貨物運輸改革步伐,實現貨櫃運輸增收10億元的目標,特制定以下措施。增收責任 對於貨櫃增收任務要落實到各單位,實行逐級包保,確保任務完成。各單位要加強...
1998.01.01 各鐵路局,廣鐵(集團)公司:為使鐵路運輸逐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充分利用現有運輸能力,增收創效,實現鐵路扭虧增盈的目標,現將修訂後的《行包運輸獎勵辦法》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行...
行包具有批量小、到站分散、種類繁多、性質複雜、包裝規格不一等特點,因而運輸組織工作複雜,作業環節多,需要較多的勞力、設備和機具,運輸成本較高。簡介 行包運輸一直是世界各國鐵路經營的業務。近年來,各國鐵路採取了不同的改革措施...
此後,各國鐵路採取了不同的改革措施,如實行集中化、合理化、集裝化運輸,將零擔貨物與行包合併運輸,成立獨立的行包運輸系統,開行行包郵政列車等多種運輸方式來發展行包運輸。 近年來,西歐國家和日本、澳大利亞、民主德國等國鐵路越來越...
1998年2月12日規則全文 編輯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對鐵路運輸收入工作的監督檢查,保證國家有關鐵路客貨運輸收入的規章、制度及運價政策正確貫徹執行,規範鐵路運輸收入稽查工作,根據《鐵路運輸收入管理規程》特制定本規則。
在進行稽查工作的同時,要對運輸市場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增運增收的建議和措施。第三節 職權 第七條 稽查人員憑稽查證行使以下職權:1、稽查站段和客貨列車(包括機車、郵政車及各種專用車輛)有關運輸收入的工作;查驗旅客乘車票證及路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