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行包運輸增收措施

《1998年行包運輸增收措施》在1998.05.08由鐵道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998年行包運輸增收措施
  • 頒布單位:鐵道部
  • 頒布時間:1998.05.08
  • 實施時間:1998.05.08
措施
為實現1998年行包運輸增收10億元的目標,特制定如下措施:
1、層層分解增收指標,明確經營責任。將行包增收指標按比例分劈到各鐵路局(集團公司,下同)。各鐵路局也要將指標分解到鐵路分局,實行層層包保,做到指標明確,任務落實,進行嚴格考核。
2、下調行包運輸價格。一是對行包快運專列要根據運輸市場競爭情況,採取與託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價格。二是包租行李車(隔離車、加掛行李車)每輛按三類包裹運價率,單程以8噸計費;往返以12噸計費;空車方向以4噸計費;包租行李車容間以每10立方米公里1.35元計費。三是大宗長期穩定貨源,可對其下浮一個品類等級,給予優惠。四是行李車的空車方向,可給予運費減半優惠。以上措施跨局直通報鐵道部審批,鐵路局管內自定,報部備案。
3、開好行包快運專列。開行行包快運專列是發揮鐵路運輸優勢,大幅度提高行包運輸能力的有效措施,是鐵路行包運輸組織力式的重大變革。要在開好廣州至北京、瀋陽、哈爾濱和柯橋至成都、重慶的兩趟行包快運專列的基礎上,積極籌備上海、廣州至烏魯木齊方向,烏魯木齊至阿拉山口等方向的行包快運專列。各鐵路局要根據本地區行包運輸市場的需求,組織行包快運專列。
4、增加行李車編掛數量。各局要對現有行李車合理進行調配,在行包貨源充足、穩定的區段和方向上,通過換掛、加掛行李車等方式,擴大行包運輸能力。鐵道部將進一步調整和安排行李車造車計畫,以滿足行包運輸擴能需要。
5、改革行包運輸收入分配辦法。制定行包增收和開行行包快運專列的清算和獎勵辦法,鼓勵行包運輸始發、中轉、到達和列車擔當局的積極性;用行包快運專列收入的10%,獎勵有關鐵路局。
6、改革行包運輸經營方式。打破路內路外、集體個人的界限,搞活行包經營,進行行李車、隔離車、行包專列的承包和租賃經營改革,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對路內外的承包租賃者實行同一政策。按照市場化、公司化、專業化經營要求,積極推進行包代理業務。
7、加強行包運輸組織。鐵路局、鐵路分局要根據實際需要,設立行包調度。行包調度的主要職責是:收集和掌握日常行包運輸情況和動態,根據行包運輸市場情況,及時調整行包運輸能力,組織行包快運專列正點運行,組織日常行包運輸生產。重點掌握行包快運專列開行情況,在行包調度未到位之前,暫由各級客調負責掌握日常情況,切實保證專列的安全正點。建立運能調劑制度,實行鐵路局和鐵路分局領導主持的行包、客運、車輛部門的會商制度,根據車站的要車申請,積極組織補軸、換掛,及時審批。建立行包運輸報告制度,各主要車站要將當日行包運輸(件數,品類別重量,周轉量,收入)情況及運能需要量逐級上報鐵路分局、鐵路局和鐵道部。實行報告制度的車站由鐵路分局具體指定。
8、加強行包運輸組織管理的基礎建設。建立健全行包運輸的生產指標和質量指標體系,使行包運輸建立在易考核、高效益的基礎上,並成為指導行包運輸生產的科學依據。建立以計算機網路為基礎的行包管理信息系統。
9、提高行包運輸服務質量。認真研究和推行方便託運人和收貨人的措施,簡化行包託運手續。有條件的車站要推行限時服務,積極開展上門服務;在託運人(收貨人)自願的前提下,大力開展接取送達業務。推廣行包袋裝化運輸,減少行包失損。加快行包事故理賠,發生事故要先理賠,後分清責任,杜絕推、拖、賴,維護鐵路信譽。
10、強化行包運輸市場行銷。各單位要認真研究行包運輸市場需求,充分發揮鐵路行包運輸優勢,不斷推出適應市場的鐵路行包運輸新產品,滿足市場需求。要認真研究行包運輸市場行銷策略和行銷手段,利用現代化傳媒,大力宣傳鐵路行包運輸產品,開展促銷活動。
11、加強管理,嚴肅紀律。各單位要講大局、講紀律,正確處理局部和整體利益的關係,切實做到局部服從整體。對不講大局,嚴重損害整體利益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強化行包運輸集中統一指揮,維護行包快運專列行包專列的運行秩序,保證專列暢通無阻,安全正點。堅決整頓行包運輸價外收費,國家和鐵道部規定以外的收費項目一律停止。行包快運專列除商定的價格外,不得加收任何費用。因車站庫房場地不足而在第二貨場辦理承運交付所增加的費用由成本列支,不得向旅客收取。加強行包運輸收入稽查,對違反規定,亂加價亂收費和漏收少收運費的行為要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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