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是一個漢語辭彙,讀音為xíng rén,最早釋為出征的人,出自《管子·輕重己》。現在翻譯為路上行走的人;參加同業商行的商人;走過的人。也指我國古代一官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人
- 拼音:xíng rén
- 出處:《管子·輕重己》
- 解釋:出征的人
基本信息
基本解釋
引證解釋
《管子·輕重己》:“十日之內,室無處女,路無行人。”
唐杜甫《兵車行》:“車轔轔,馬蕭蕭,行人弓箭各在腰。”
明馮夢龍《喻世明言》第一卷:“那時廚下兩個婆娘,聽得熱鬧,也都跑將來了,替主母傳語道:‘這卦是問行人的。’”
《兒女英雄傳》第三回:“這一路是賊盜出沒的地方……走著須要小心,大道正路不妨,十里一墩,五里一堡,還有來往的行人。”
《周禮·秋官》有行人。春秋、戰國時各國都有設定。 漢代大鴻臚屬官有行人,後改稱大行令。 明代設行人司,復有行人之官,掌傳旨,冊封、撫諭等事。
《周禮·秋官·訝士》:“邦有賓客,則與行人送逆之。”
《國語·晉語八》:“秦景公使其弟針來求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員 。行人子朱曰:‘ 朱也在此。’”韋昭註:“行人,掌賓客之官。”又主號令之官。
《漢書·食貨志上》:“孟春之月,羣居者將散,行人振木鐸徇於路,以采詩。”顏師古註:“行人,遒人也,主號令之官。”
明馮夢龍 《東周列國志》第五十七回:“留其子狐庸仕於吳為行人,使通晉、吳之信,往來不絕。”
《管子·侈靡》:“行人可不有私。”尹知章註:“行人,使人也。”
三國 魏劉劭《人物誌·流業》:“辯給之材,行人之任也。”
《資治通鑑·晉海西公太和四年》:“初,燕人許割虎牢以西賂秦。晉兵既退,燕人悔之,謂秦人曰:‘行人失辭。有國有家者,分災救患,理之常也。’”
清王韜《星軺指掌序》:“行人之設,肇自古昔,然皆王國下逮侯邦;而諸侯亦各相聘問,藉以講信修睦。”
《元典章·刑部五·檢驗》:“檢驗屍傷,已有常式,近年以來,親民之官不以人命為重,往往推延,致令發變。及不親臨監視,轉委公吏行人與復檢官司。”
《水滸傳》第三回:“一面教拘集鄭屠家鄰佑人等,點了仵作行人,著仰本地坊官人並坊廂里正,再三檢驗已了。”
宋王欽臣《甲申雜記》:“﹝李化先﹞少好神仙事,父母強令娶婦,遣行人議曹氏之女。及禮席之日, 曹氏已入門,化先逾垣而走。”
《儒林外史》第二一回:“你我愛親做親,我不爭你的財禮,你也不爭我的裝奩……況且一牆之隔,打開一個門就攙了過來,行人錢都可以省得的。”參見“行媒”。
金元好問《續夷堅志·護蘭童子》:“‘夙緣還卻三生債,不道未歸人斷腸。’未歸人,用死者為歸人,生者為行人之義。”
《周禮·秋官司寇》之所屬有大行人,掌管接待賓客之禮儀;又有小行人,職位稍低。大行人掌接待諸侯及諸侯的上卿之禮,小行人掌接待諸侯使者之禮,並奉使前往四方諸侯。春秋戰國時各國都有設定,至秦設“典客”,以接待遠方的賓客。漢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改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大鴻臚”,屬官有行人、譯官、別火三令、丞。隋唐以後,鴻臚寺卿以贊導禮儀為職,已與大行人之職不同。明設行人司,雖取《周禮》“行人”之名,而性質不同。行人司置“司正”及左右“司副”,下有“行人”若干,以進士充任,掌管捧節奉使之事,凡頒詔、冊封、撫諭、徵聘諸事皆歸其掌握。在京官中地位雖低,而聲望甚高,升轉極快。國中之進士,以任此職為榮。至清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