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

蚌埠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政府部門,研究和制定管理工作的具體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蚌埠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
  • 地點:蚌埠市
  • 類別:政府部門
  • 職能:研究和制定管理工作的具體規定
組織機構,綜合管理,
職責
(一)根據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和制定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具體規定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依據有關政策和規定,對市直各部門機關後勤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統一制度和標準,規範後勤行政管理工作,提高機關後勤管理水平。
(三)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市直機關後勤體制改革的政策和辦法;對全市機關後勤體制改革進行指導,推動全市機關後勤服務單位的改革和發展。
(四)負責市直機關房地產的綜合管理,制定房地產管理規章。負責市直機關房地產產權產籍的管理和相關證件的辦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土地使用的規劃和管理;負責市直機關行政辦公用房和其他用房的統一建設、分配、調整、維修和管理;集中建設和管理市直機關住宅。
(五)負責部分市直機關辦公經費的分配和管理;負責市直機關國有資產的登記、界定和處置等管理工作。
(六)負責市直機關節約能源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相關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參與推動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七)負責研究制定內賓接待管理辦法;負責來我市的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接待服務;負責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和市紀委的地(市)級和部隊軍職以上領導幹部的接待服務;負責省級以上領導機關派出的檢查、調研、視察團(組)的接待服務;負責市主要領導安排的接待任務。做好領導機關直接召開的重要會議的接待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市級領導機關的重要政務活動的布置、安排和保障工作;管理市級領導機關和市直機關各部門在對外公務活動中按規定上繳的禮品。
(八)負責市行政辦公中心的衛生、綠化、亮化和美化工作;負責市行政辦公中心設備、水電和會議廳的管理工作;負責市行政辦公中心的安全、保衛和消防工作,維護辦公中心正常工作秩序。
(九)負責全市機關後勤系統幹部的崗位培訓和工人的技術等級培訓工作。
(十)承辦市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組織機構

市管局(市接待辦)內設機構 2014-4-23
市管局(市接待辦)內設機構-辦公室 2014-4-23
市管局(市接待辦)內設機構- 組織人事科 2014-4-23
市管局(市接待辦)內設機構-綜合管理科 2014-4-23
市管局(市接待辦)內設機構-房地產管理科(公共機構節能科 2014-4-23
市管局(市接待辦)內設機構- 財務科 2014-4-23
市管局(市接待辦)內設機構-保衛科 2014-4-23
市管局(市接待辦)內設機構-接待處 2014-4-23
市管局(市接待辦)內設機構- 監察室 2014-4-23

綜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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