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

商丘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商丘市政府下屬的職能部門。負責研究制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相關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市直機關後勤服務和後勤改革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丘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
  • 所在地區:商丘市
  • 上級直屬部門:商丘市人民政府
  • 郵政編碼:476000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根據中央、省有關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相關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
施;指導市直機關後勤服務和後勤改革工作。
2、負責市行政中心各項公共基礎設施、設備的管理工作;負責行政中心的水、電、暖、氣的供應和
維修維護工作。
3、負責編制市行政中心的總體開發建設規劃,制定分期建設項目規劃並組織實施。
4、負責市直機關房產、地產的基本建設管理和開發工作;負責市直單位公有房屋基本建設項目的初
審工作;負責市行政中心機關用房的分配、調整和院容、院貌的管理工作。
5、負責市行政中心的環境秩序、安全保衛和消防管理工作。
6、負責市行政中心通訊設施的規劃、管理工作。
7、指導協調行政中心內市直機關的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愛國衛生等相關
的社會事務工作。
8、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人事科
財務審計科
房地產與基建監督管理科
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科
綜合管理科
保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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