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

根據《銅陵市黨政機構調整方案》(銅〔2008〕43號),設立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掛市委市政府接待處牌子,是市政府主管市直機關事務工作的直屬事業單位(正縣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陵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
  • 地區:銅陵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下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
1.對市直機關後勤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規範機關後勤管理工作。指導市直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推動機關後勤服務單位的改革和發展。
2.負責市直機關財務統管單位的財務報銷和財務管理、審計工作;負責市直機關國有資產的監管、使用、維護、清查及處置等工作;負責管理市直機關各部門在對外公務活動中按規定上繳的禮品。
3.負責市直機關有關房地產綜合管理,制定辦公用房管理制度。負責市直機關行政辦公用房的統一調整和分配。
4.負責市直機關公務用車的定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作好市直機關公務用車的配置工作。
5.負責行政中心綜合治理、後勤保障工作。
6.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市委、市政府接待處的主要職責
1.負責來我市的內賓接待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管理辦法;
2.負責市領導出訪友好城市和外省市的聯絡、服務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黨務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管理機關各部門在對外公務活動中按規定上繳的禮品。
(二)綜合管理科(車輛管理科)
負責對市直機關辦公用房實行統一管理,保證國有資產得到充分合理、有效利用;負責市直機關公務用車的定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作好市直機關公務用車的配置工作。指導市直機關房地產綜合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三)安全保衛科
負責市行政中心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市政務中心辦公區的安全 、保衛、消防工作;負責市行政中心大樓進出人員、車輛管理,配合有關部門維護政務中心大樓辦公區的治安秩序;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市直機關有關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組
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組,負責駐在部門的紀檢監察等工作。

人員編制

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全額事業編制25名(含市委市政府接待處全額事業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其中1名副局長兼接待處處長),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5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和接待處副處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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