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定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具體規定和辦法,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慶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 機構隸屬:安慶市人民政府
- 機構中心:政府職能機構
- 機構職能:機關事務管理
(一)根據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定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具體規定和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和調整市直黨政群機關辦公用房,制定管理制度,審核房屋維修及經費申報計畫,負責擬定政府投資新建住宅分配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國家和省、市房改政策,制定直管公房改革方案和實施細則,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直機關住房基金。
(四)研究制定後勤服務與後勤經濟發展思路和規劃,做好後勤服務工作,搞活後勤經濟的經營與發展;負責所屬單位的協調與指導工作,盤活資產、提高經濟效益;對各縣(市)機關後勤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五)巨觀管理市直黨政群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自管房,負責擬定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六)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界定、清查登記工作,擬定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七)負責機關辦公院(區)的統一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公用設施的管理、維修與養護工作;指導、協調和督促有關單位做好安全保衛、綠化衛生、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及駐宜事業單位後勤技術工作的技術等級培訓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