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政務大廳衛生制度

蘭州市政務大廳衛生制度
一、大廳全體工作人員要養成和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營造良好的辦公環境。
二、吸菸要進“吸菸室”,不在大廳、走廊、會議室等公共場所吸菸。
三、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煙帶,不亂倒茶葉渣。
四、各處室須在每日上班前對桌、椅、櫃、地面進行清掃,整理好工作間物品。
五、保持櫃檯和桌間的整潔,辦公用品和資料要擺放有序,井然有條。
六、大廳、走廊、會議室、盥洗室衛生由專人負責,必須始終保持潔淨、整齊、無痰跡、無掛吊、無雜物堆放。
七、大廳定期組織衛生檢查,通報檢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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