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2月17日蘭州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1989年1月20甘肅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根據2000年12月2日甘肅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的《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蘭州市全民義務植樹暫行辦法〉的決定》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州市全民義務植樹辦法(修正)
- 頒布單位:蘭州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0.12.02
- 實施時間:2000.12.02
1988年12月17日蘭州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1989年1月20甘肅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根據2000年12月2日甘肅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的《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蘭州市全民義務植樹暫行辦法〉的決定》修正。
1989年1月20甘肅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根據2000年12月2日甘肅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的《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蘭州市全民義務植樹暫行辦法〉的決定》修正。
、〈蘭州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和〈蘭州市全民義務植樹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8年3月30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的《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等五件法規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蘭州市全民義務植樹暫行辦法是為了深入持久地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根據全國人大《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結合蘭州市的實際,制定的辦法。基本信息 【發布單位】82604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9-01-20 【生效日期】1989-01...
《蘭州市全民義務植樹辦法實施細則》在2002.12.05由蘭州市人民政府頒布。2002年11月12日市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二00二年十二月五日 第一條 為了促進和保證本市義務植樹適齡公民履行法定植樹...
《甘肅省全民義務植樹條例》在2006.03.29由甘肅省人大常委會頒布。由甘肅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06年3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實施。甘肅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二00六年三月二...
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蘭州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辦法〉、〈蘭州市保護城市重點公共綠地的規定〉、〈蘭州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和〈蘭州市全民義務植樹暫行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年3月30日甘肅省第十三屆...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決議,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關於種草種樹,改變甘肅面貌的一系列指示,特制定本細則。政策全文 編輯 一、省、地(州、市)、縣(市、區)都要成立綠化委員會,...
1982年2月27日國務院發布《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以上法律規定,凡是條件具備的地方,年滿11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除老弱病殘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義務植樹3至5棵,或者完成相應勞動量的育苗、管護和其他綠化任務...
第七條 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民義務植樹盡責電子證書式樣制定、監督管理等工作。第四章 附則 第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可結合本地實際,按照本辦法制定義務植樹盡責形式管理實施細則。地方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
為了切實貫徹執行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一、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均應成立綠化委員會,統一領導本地區的義務植樹運動和整個造林綠化工作。各級綠化委員會由當地政府的主要...
《西寧市全民義務植樹條例》1993年5月29日西寧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1993年7月17日青海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准 發布通告 1993年5月29日西寧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
二、全民義務植樹是法定的公益性勞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光榮義務。根據我省的實際情況,凡年滿十一歲以上的公民,除老弱病殘者外,都要因地制宜地完成規定的義務植樹任務,或者完成相應勞動量的育苗、管護和其它綠化任務。對義務植樹,...
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准,《銀川市全民義務植樹條例》從2005年5月1日起實施。 簡介 《銀川市全民義務植樹條例》從參加義務植樹的人員、義務植樹的組織管理、實施機構、義務所植樹木的權屬、樹木管護、獎懲辦法等方面做了明確的規定...
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蘭州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辦法〉、〈蘭州市保護城市重點公共綠地的規定〉、〈蘭州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和〈蘭州市全民義務植樹暫行辦法〉的決定》修正
條例全文 (1995年4月24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0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增強全民綠化意識,推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
一)》的決議第一次修正根據2015年5月22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於批准《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呼和浩特市全民義務植樹條例〉的決定》的決議第二次修正) ...
第十四條義務植樹所需資金,依照財政部、全國綠化委員會、林業部聯合發布的《全民義務植樹和國營企業、事業單位造林綠化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辦理。參加義務植樹的單位和個人的交通費,由各單位自理。各級綠化委員會的活動經費,由同級財政...
遼寧省全民義務植樹實施細則(修正)(1989年12月30日 遼政發[1989]121號文發布 1997年12月26日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87號修訂)第一條 為了持久地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增加人工植被,改善生態環境,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
《深圳市全民義務植樹管理辦法》是一部廣東省深圳市政府相關部門於2001年12月28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簡介 【發布單位】81908 【發布文號】深府[2001]186號 【發布日期】2001-12-28 【生效日期】2001-12-28 ...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公民和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植樹造林,綠化祖國,是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一項重大戰略措施。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充分發動、組織和依靠民眾,深入持久地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第四條...
《青島市全民義務植樹辦法》於1992年1月16日生效,主要包括:總則、義務植樹的規劃與實施、林木的權屬與管護、獎勵與處罰、附則等五個方面的內容。檔案發布 【發布文號】【生效日期】1992-01-16 【失效日期】【檔案來源】青島市全民義務...
(1982年3月3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頒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全民義務植樹運動實施細則〉的通知》(桂政發〔1982〕58號)發布 2018年8月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28號修正)細則全文 為認真貫徹執行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
《內蒙古自治區全民義務植樹實施細則》是一部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相關部門於1991年03月13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中文名 內蒙古自治區全民義務植樹實施細則 發布單位 80502 發布文號 自治區政府令25號 發布日期 ...
《鄭州市全民義務植樹實施辦法》意在加強全民義務植樹工作,改善生態環境。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全民義務植樹工作,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和《國務院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
第二條 綠化祖國是一項重要國策。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是加速實現綠化、改善生態環境的重要途徑。各級人民政府和一切單位都應認真實施本條例。第三條 本省公民有種植和保護林木花草的義務,有制止和檢舉破壞林木花草行為的權利。第四條...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婁底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督導實施。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二OO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政府令 婁底市人民政府令 第 7 號 《婁底市全民義務植樹實施管理辦法》已經2003年1月3日第1次市人民...
《黑龍江省全民義務植樹條例》經黑龍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查批准,將於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根據《條例》,適齡公民履行植樹義務可有多種選擇。 [1] 是繼1982年頒布《黑龍江省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細則》後,當地...
《海口市全民義務植樹實施辦法》經2014年11月13日十五屆海口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4年12月13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99號發布。該《辦法》分總則、組織和實施、獎勵和責任、附則4章28條,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政府令 ...
十八、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實施結果 截至至2013年3月,自1981年全國人大作出《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以來,貴州全省3.49億人次參加義務植樹,建立義務植樹基地1853個,累計完成義務植樹20.78億株。貴州省各級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