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吳江區司法局始終把政務公開工作作為推進政務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民主化,提高機關作風效能,提升吳江區司法局行業形象和民眾滿意度的重要抓手。2020年,吳江區司法局高度重視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推動本單位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基本編制完成本單位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吳江區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實施方案》和《吳江區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考評辦法》,積極推進信息公開,主動回應民眾關切,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力保障人民民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截止2020年底,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
(一)政府信息公開宣傳教育培訓情況。
吳江區司法局高度重視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四項措施進一步規範公開流程、細化公開內容、完善公開制度。
1. 專門成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工作小組、監督小組,配備2名專職工作人員,設立1個專門的信息申請受理點,從完善機制和轉變職能著手,依法依規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因人事變動,1月1日和10月8日分別發布《關於調整蘇州市吳江區司法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等領導小組成員的通知》(吳司通字〔2019〕78號、吳司通字〔2020〕85號)。
2.組織2名政府信息公開專職工作人員參加5月12日“吳江區人民政府網站集群系統培訓”,進行網站集群系統使用演示和培訓;安排1名政府信息公開專職工作人員於10月13日到16日參加吳江區政府辦舉辦的“政務公開工作培訓班”,學習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解讀、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訴訟研究、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編制、政府網站管理和信息報送、政務新媒體管理、與民溝通技巧等;參加11月11日全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中期評估會,貫徹落實省政務公開工作會議精神,了解各市區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推進情況。
3.分別於5月、10月、11月組織9個科室和2個下屬單位召開專題會議和培訓,深入學習貫徹新《條例》,提升工作能力;研討新《條例》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新問題,梳理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提升工作實效;相關職能科室針對江蘇省政務服務網上的權力事項、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制定本單位政務公開標準化目錄,提升工作質效。
4.進一步研究工作措施,制定工作的目標,並按照相關要求完善《主動公開目錄》,根據省廳發布的行政事項權力清單和行政服務事項清單認領、梳理本單位權力事項、公共服務事項,做好“政務信息政府公開標準目錄”的編制工作。11月,根據認領回來的權利事項16項、公共服務事項7項,用1個月時間完成事項梳理和編碼工作,形成標準目錄第一稿;12月底,重新認領權利事項24項、公共服務事項46項,編制完成標準目錄第二稿;12月31日,根據蘇州市司法局發布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目錄”指導意見,編制完成標準目錄第三稿,權利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總計25項;目前市局的指導意見還在修改完善中,區局將根據市局發布進一步梳理改進和完善“吳江區司法局政務公開標準化目錄”,確保政務公開工作取得新進展。
(二)主動公開情況。
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吳江區司法局主要在政府入口網站,報紙、電視、廣播等主流媒體和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區法律服務中心和吳江公證處等視窗單位的現場制度上牆、法治宣傳小冊子自主領取等線上線下平台上主動公開信息,並重點加強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的建設,形成統一受理、統一辦理、規範服務的工作流程,為公眾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一是全年在“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政府網”共新增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97條,其中,新聞報送106條,重點政務信息37條,民生服務27條,各類檔案公開27條。
二是新聞媒體錄用稿件,省級以上22篇、蘇州市級63篇、吳江區級70篇,信息錄用稿件,省級以上40篇、蘇州市級5篇、吳江區級34篇。
三是新媒體方面,冬粉人數40277,全年共發布信息726 條,其中原創35條;共發布信息462條,其中原創為176條,2020年新增冬粉數20960人,冬粉總數達到了26171人,較2019年增長了近4倍。
1.機關職能及機構設定等信息公開情況
《條例》第二十二條 第二項規定“行政機關應當公開機關職能、機構設定、辦公室地址、辦公室時間、聯繫方式、負責人姓名”信息,區司法局根據2020年領導崗位調整情況,及時更新領導分工、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其他信息等內容,並根據新《條例》修改內容,及時調整政務信息公開指南。
2.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信息公開情況
根據《條例》第二十條 第三項,印發並公開《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2020年度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工作要點》《2020年吳江區司法行政工作要點》《2020年吳江區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要點》等檔案,並向社會公開相關的規劃發展信息。
3.財政預算、決算,政府集中採購信息公開情況
根據《條例》第二十條 第七、九項,按照財政部門相關規定,於2020年2月在“蘇州市吳江區政府網”公布2020年度部門預算,8月公布2019年度部門決算。2020年度未涉及政府集中採購項目。
4.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和實施情況
根據《條例》第二十條 第十項,主動公開各類重點項目、民生實施項目的進展情況。通過區政府網站、新浪微博號“吳江區司法局”、微信公眾號“吳江鱸鄉普法”、《吳江日報》、吳江電視台、吳江人民廣播電台等途徑公布2020年度“關愛民生法治行”活動,共實施9個系列近40個惠民項目的階段進展。同時,年初擬定《區政府辦公室關於報送2020年度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建議項目的通知》,及時公布《蘇州市吳江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計畫綱要》《蘇州市吳江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蘇州市吳江區印染行業規劃》《吳江區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總體規劃》《吳江城市捷運T1線項目》5個項目列為2020年度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項目,向社會公布,並進行民意徵集和社會風險穩定評估,推進決策公開。
5.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聘信息公開情況
根據《條例》第二十條 第十四項,區司法局歷年招聘公務員信息由吳江區統一發布。2020年,區司法局進行了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各1次,相應招聘簡章、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公示名單等均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等主管部門通過區政府網站“公告公示”及“重點政務信息——人事信息”欄目進行公開,共發布1條事業招聘信息、3條公務員招聘信息。
6.其他
根據《條例》第四項關於統計的信息,2020年度未涉及,第(十二)項關於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9月印發《蘇州市吳江區司法局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根據《國務院辦公廳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條例》第二十條 第(一)(五)、(六)、(八)、(九)項內容,適宜以數據方式呈現,因此將通過下文的表格展示。
(三)政策解讀回應情況
積極回應民眾關切,認真做好與民生相關的政策解讀與熱點問答工作。2020年,通過“12348”法治熱線和“12348”法治平台、區政府網站“政策解讀”欄目、新浪微博號“吳江區司法局”、微信公眾號“吳江鱸鄉普法”、《吳江日報》“以案釋法”欄目、吳江電視台、吳江人民廣播電台、吳江區法律服務中心和吳江公證處等視窗,全媒體、全方位就法律援助、公證服務、律師管理、司法鑑定、人民調節、特殊人群管控、法治宣傳教育等公共法律服務方面與百姓息息相關的熱點問題予以解答,並通過政風行風熱線解讀一些最新法律法規。在“4.8”司法日和“12.4”憲法宣傳日當天,吳江公證處遷入新址辦公後,分別舉辦“政府開放日”活動3次,有效增進公眾對司法行政工作的認可和支持。
(四)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2020年度本單位未收到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
(五)政府信息資源管理方面。
1.健全組織構架。成立一把手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局辦公室為政務公開工作的責任科室,指定2名同志為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的具體負責人,負責收集公開信息,做好信息發布。主要領導專門聽取政務公開工作匯報2次並作批示。
2.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與政務服務平台融合。區司法局將“12348”法律服務平台作為信息公開的內容之一,在政務平台對“12348”平台的連結進行公開,提高信息公開線上辦理水平,方便人民民眾尋求法律服務和法律幫助。
3.釐清公開平台和範疇。一是媒體公開。重要檔案、政策措施、組織機構、辦事程式等事項,通過報刊、廣播、電視、政務信息網站等媒體向社會公開。二是會議公開。對不涉及保密內容的各種會議,可採取邀請有關人員和新聞記者旁聽的形式予以公開。三是載體公開。對涉及範圍廣、時效長、內容較為固定的事項,可採取設立便於民眾觀看的視窗公示公告、上牆制度、政務公開欄、印發宣傳資料、辦事手冊和張榜公布、出示公告等形式公開。四是視窗公開。對政策性強、辦理環節較多的事項,在服務視窗予以公開。五是掛牌上崗。將機構設定、工作職責、辦事程式等事項以公示形式在政務平台和本單位進行公布,工作人員掛牌上崗。
4. 建立公開內容審核制度。
嚴格執行信息發布審核流程,經各科室或下屬單位擬稿-核稿-分管領導審核後,由辦公室保密審查,再經政務公開工作分管領導審核,確定為主動公開檔案的,送分管領導簽字核定,重大、緊急信息經主要領導審核,兩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後,再送信息錄入人員及時錄入,確保內容安全。一是信息發布嚴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的原則,層層把關,凡未經審核的信息嚴禁上網發布。二是在轉載其他媒體新聞時,遵守國家和自治區、市的有關規定,轉載國家、自治區、市的政府網站,保證所轉載信息的真實性、權威性。三是建立健全網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堅決杜絕有害信息的擴散,嚴禁涉密信息上網,防止泄露國家秘密。四是嚴格審核內容,涉及黨和政府國家領導人名字稱謂的,錯誤零容忍;注意使用規範用語,確保零差錯;充分利用好糾錯平台和軟體,杜絕錯別字出現。
(六)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情況。
目前,區司法局共有2個政務新媒體,分別是:“吳江區司法局”新浪微博、“吳江鱸鄉普法”微信公眾號,開展線上普法活動、宣傳法律知識。2020年外包給同心法律服務社負責維護管理,發布內容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進行嚴格審查,經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後,由新媒體平台負責人發布,基本做到每個工作日有更新。
(七)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情況。
1.建立政務信息公開行為監督機制。採取單位內部評議加行風政風監督員座談等活動, 鼓勵基層幹部和民眾對機關的辦事效率、服務質量進行監督,認真收集和聽取民眾意見,並進行公開評議,切實維護廣大民眾的合法權益。公布政務信息公開投訴電話和信箱,主動接受新聞媒介的輿論監督,保證監督渠道暢通,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對本單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並及時通報完善情況。
2.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根據實際需要舉辦新聞發布會,由局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分管領導任新聞發言人,他們將代區司法局就社會廣泛關注的內容對外發布新聞,並接受記者的採訪。
3.由局法制科承擔本單位政務公開責任追究工作。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懲處與教育相結合、追究責任與改進工作相結合、責任與處理相適應的原則,對沒有實行政務公開的,政務公開流於形式、政務活動不踐諾的,應當主動公開而未按要求公開、造成不良影響的,不及時處理民眾舉報投訴、不向民眾公開處理結果的,以及其他違反政務公開有關規定、且不按要求整改的5類問題進行追責問責。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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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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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區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問題和不足主要體現在:
(一)對政府信息公開重要性的認識方面。加強對新《條例》的宣傳和學習貫徹,充分認識到政府信息公開對實現公民知情權、有效應對危機事件、穩定社會秩序、實現公民的監督權利、制約權力濫用和腐敗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完善性方面。進一步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梳理主動公開目錄,細化各項工作責任部門,選派專職人員,明確AB崗職責,加強各部門工作責任的落實。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度和廣度方面。進一步擴大政府信息公開途徑,結合政務平台,報紙、電視、廣播媒體,政務公開欄、宣傳報欄、公益廣告電子屏,公交、捷運、計程車等移動廣告端,微博、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等多種方式,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的政府信息服務。
(四)政府信息公開人員的業務水平方面。進一步提升工作人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做好本局各科室、部門工作人員政務公開相關業務學習和培訓,學習並不斷完善政務公開標準化目錄編制工作,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整體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