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行動方案》是水利部為深入貫徹落實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保障國家水安全的重要講話精神、著力解決華北地下水超采問題制定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行動方案
- 制定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 印發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
《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行動方案》是水利部為深入貫徹落實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保障國家水安全的重要講話精神、著力解決華北地下水超采問題制定的方案。
《華北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河湖回補地下水試點方案》是為著力解決華北地下水超采問題而制定的方案。2018年9月,水利部、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華北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河湖回補地下水試點方案》(2018-2019年),選定滹沱河、滏陽河、...
高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高邑縣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2020年度實施計畫》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為全面落實河北省推進華北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2020年度實施計畫》...
實施方案 農業是用水大戶,農業節水對保護水資源、推動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具有重要作用。為加快推進高效節水灌溉,調整農業種植結構,徹底扭轉農田“大水漫灌”現狀,實現農業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一、充分認識重大...
2023年3月,水利部聯合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印發了《“十四五”重點區域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方案》。內容解讀 《方案》明確,到2025年,重點區域較現狀水平年壓減地下水超采量46億立方米左右,壓減比例超40%。其中,遼河平原...
《北京市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實施方案(2023-2025)》是為進一步落實2019年印發的《北京市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鞏固已有治理效果,促進地下水可持續利用特制定的方案 。2023年4月7日,《北京市地下水超采...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下達的地下水取水總量控制指標和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標,應作為地下水目標責任制、考核評價、地下水取水許可管理和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的重要依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指標實施...
河北省要落實《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行動方案》要求,力爭年底前在地下水嚴重超采地區率先完成改革任務。其他省份要抓緊研究制定改革工作驗收辦法,對基本實現改革目標的地區有序推進改革驗收工作。四、積極謀劃“十四五”期間改革工作。...
開展退田還湖還濕試點,推進長株潭地區土壤重金屬污染修複試點、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試點。環境治理 (三十五)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儘快在全國範圍建立統一公平、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依法核發排污許可證,排污者...
編制地面沉降區、海水入侵區等區域地下水壓采方案。開展華北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超採區內禁止工農業生產及服務業新增取用地下水。京津冀區域實施土地整治、農業開發、扶貧等農業基礎設施項目,不得以配套打井為條件。2017年底前,完成...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規,完善節水管理。(三)完善財稅政策。積極發揮財政職能作用,重點支持農業節水灌溉、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水資源節約保護、城市供水管網漏損控制、節水標準制修定、節水宣傳教育等。完善助力節水...
規範地下水禁止開採區、限制開採區的劃定。除特殊情形外,在禁止開採區內禁止取用地下水,在限制開採區內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並逐步削減地下水取水量。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編制本行政區域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方案,明確治理目標、治理...
根據方案,山西省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行動的總體目標是依託引黃水和本地地表水工程,實施水源置換、關井壓采、節約用水等綜合措施,全省地下水開採量與2019年相比顯著減小。引黃水和本地地表水工程覆蓋的區域,超采區地下水開採量大幅壓減...
《關於推行契約節水管理促進節水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關於加快建立健全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的指導意見》《國家鼓勵的工業節水工藝、技術和裝備目錄》《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行動方案》等政策檔案。
12.進一步強化地下水超采治理。推動“十四五”華北地區及其他重點區域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行動方案印發實施。統籌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南水北調東中線一期工程受水區地下水壓采、晉魯豫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以及新增重點區域地下水超...
20.在河北、河南、山東、山西四省推動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工作,為推進地下水超采治理積累經驗。21.落實《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行動方案》,推進“一減”“一增”綜合治理,如期完成河北地下水回補試點任務,做好試點評估工作。22...
開展京津冀“六河五湖”綜合治理與生態修復,永定河北京段時隔 25 年實現全線通水,持續推進塔里木河、黑河、石羊河等生態脆弱河流保護修復。採取“一減一增”綜合措施,系統推進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部分地區地下水水位止跌回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河北省水利廳負責解釋。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2020年10月9日河北省推進華北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河北省取水井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內容解讀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