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縣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 2020年度實施計畫》是2020年高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邑縣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 2020年度實施計畫
- 發布單位:高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布日期,全文,
發布日期
高政辦函〔2020〕22號
高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高邑縣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2020年度實施計畫》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為全面落實河北省推進華北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2020年度實施計畫》有關要求,紮實做好2020年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各項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研究制定了《高邑縣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2020年度實施計畫》,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高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21日
全文
高邑縣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2020年度實施計畫
為全面落實《關於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的實施意見》(冀辦〔2019〕17號)、《關於深入開展重點領域清理規範的意見》(冀辦〔2020〕2號)的要求,紮實做好高邑縣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各項工作,特制定本實施計畫。
一、總體目標
按照《河北省深入開展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冀水超采治理辦〔2020〕4號),省下達我縣2019--2022年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目標任務為429萬m3,其中:2019年20萬m3,2020年70萬m3。我縣2019—2020年實際完成壓采量476.48萬m3(其中:2019年度江水置換二期105萬m3,冬小麥節水品種推廣312萬m3;2020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33.48萬m3,江水置換評審結餘及獎補資金項目26萬m3),已提前完成省市下達壓采任務目標。
2020年,我縣將繼續通過強化節水、増加引水、調整結構、擴容增蓄、生態補水、嚴格管控等綜合措施,壓減地下水超采量139.48萬m3。其中,實施農業節水增效,新增壓減地下水超采量33.48萬m3;農村江水置換評審結餘及獎補資金工程,新增壓減地下水超采量26萬m3;用足用好引江水,城鎮實現新増壓減地下水超采量80萬m3;爭取河湖生態補水0.5億m3。
二、重點工作
(一)優先實施節水行動,壓減地下水超采量33.48萬m3
1.實施農業節水增效。因地制宜發展節水灌溉,新增實施高效節水灌溉0.5萬畝,壓減地下水超采量33.48萬m3。(牽頭部門:縣農業農村局;配合部門:各鄉鎮)
2.加快工業節水減排。在最佳化高耗水行業結構和布局,依法依規淘汰低水效、高污染落後產能的基礎上,加強工業節水減排,大力推廣高效冷卻洗滌循環用水、廢污水再生利用等節水工藝和技術,支持企業開展節水和再生水回用。建立重點用水單位監控名錄,配備完善計量設施,強化節水監督管理。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15年累計下降22%,抑制工業用水增長,控制地下水開採量増加。(牽頭部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水利局;配合部門:縣住建局、縣統計局)
3.加強城鎮節水降損。大力推行非常規水利用,統一配置常規水和非常規水資源,開展污水處理提標改造。加快老舊小區的管網改造,今年完成65.8千米的改造任務,將我縣城區供水漏損率控制在9.6%。提高公共領域節水水平,因地制宜推廣城市園林綠化節水耐旱型植被,配套高效節水灌溉設施;推廣節水新技術、新工藝和新產品,提高節水器具使用率。(牽頭部門:縣住建局;配合部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水利局)
(二)引足用好外調水,壓減地下水超采量106萬m3
4.增加城鎮和工業江水消納量。全縣城鎮和工業最低年消納的引江水量631.8萬m3,加快推進公共供水管網改造,用足用好引江水,最大程度置換城鎮生活和工業取用地下水,初步實現應接盡接、應通盡通,城鎮實現新増壓減地下水超采量80萬m3,基本實現地下水採補平衡。加快建設引江水直供工程,進一步擴大供水範圍。(牽頭部門: 縣水利局;配合部門:縣住建局、縣發展和改革局)
5.推進農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換。我縣實施的江水置換結餘及獎補工程,更換26個村莊連線農村水廠的管路,以及更換倉房水廠外管網部分管路,新鋪供水管道22.795km,新增壓減地下水超采量26萬m3。(牽頭部門:縣水利局;配合部門:各鄉鎮、水務集團)
(三)調整農業種植結構
6.維持非農作物替代面積。通過在一般農田種植生態綠化樹種,國槐、白蠟、法桐等“以育代造”的形式發展造林,林下間作中草藥及耐旱經濟作物,減少地下水開採量。對2016年實施的2000畝壓采項目造林,持續進行維護,年壓采量可達38萬m3,我縣2020年通過非農作物替代農作物的種植模式,可實現壓采能力188萬m3。(牽頭部門:縣農業農村局;配合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鄉鎮)
(四)大力實施生態補水,持續回補地下水
7.加大河道清理整治力度。全面落實河長制,推進河道疏浚擴挖、河槽規整、灘地清理、砂坑整治等,實現河道清潔通暢。(牽頭部門:縣水利局、縣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
8.加大河湖生態補水力度。利用南水北調中線向退水閘下游午河高邑段補水0.5億m3左右,形成生態水面約0.05平方公里。通過河道規整、生態補水、加強管護,逐步回補地下水、恢復河流生態。(牽頭部門:縣水利局;配合部門:縣生態環境局、縣氣象局、各鄉鎮)
(五)強化管理措施,嚴控地下水開採
9.開展取水井清理排查。4月15日前,制定印發工作方案開展清理排查和電子標識認證技術培訓;5月底前完成取水井清理排查現場查勘,各鄉鎮、各村組織開展取水井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城鎮、農村取水井分布及數量,確保一井不漏;對各類取水井信息進行深入核查,充實完善台賬信息,完成取水井電子標識認證工作,全面實行動態管理。6月15日前,以鄉(鎮)為單位逐級匯總報送成果。(牽頭部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配合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建局、各鄉鎮)
10.實施取水井關停行動。將關停取水井作為考評地下水開採減少量、衡量地下水壓采效果的重要指標。在取水井清理排查基礎上,制定2020~2025年工業、生活和農業灌溉取水井分年度關停實施計畫,準確統計關停取水井的年取水量,嚴格按照城鎮生活和工業地下水用量今年計畫用水量不得超過年度用水量的15%、兩年內用水量為零的要求關停取水井。無證取水且不符合補辦條件的取水井全部關停。在地下水超採區,非生活用深層取水井限期關停。對已關停的取水井,要加強監管,定期組織“回頭看”嚴肅查處明關暗用、停而復用等行為,確保關停到位。(牽頭部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配合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建局、各鄉鎮、水務集團)
11.嚴格取水許可審批監管。進一步最佳化地下水取水許可流程,以地下水許可開採量為紅線,嚴格地下水取水許可和用水計畫管理。水利部門要嚴格監管,設立和公布舉報電話,對違法違規取水、鑿井、供電的單位和個人嚴格查處。(牽頭部門: 縣水利局;配合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12.健全地下水監測計量體系。繼續實施重點取用水大戶的水量計量監控,新建取水線上計量監控點11處,更新取水線上計量監控點4處,基本實現年取水量1萬立方米以上非農取水戶取水量線上監控全覆蓋。建立農業用水計量監控系統,布設2眼農業灌溉取水井監測點,精準核定以電折水係數及不同作物畝均用水量,有效監控各鄉鎮農業灌溉地下水取水量。(牽頭部門: 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配合部門:縣住建局、各鄉鎮)
13.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繼續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健全農業用水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提高農業用水效率,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牽頭部門: 縣發展和改革局;配合部門: 縣水利局、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社、各鄉鎮)
14.科學開展治理成效評估。開展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效果中期技術評估,綜合評價壓采能力和效果,核算現狀地下水超釆量,為指導今後壓采精準施策奠定堅實基礎。(牽頭部門:縣水利局;配合部門: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氣象局、國網高邑供電分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壓實主體責任。強化組織領導,統籌推進治理工作,明確縣直相關部門和各鄉鎮目標任務和推進措施。加強組織協調,統籌各方面資源,按照目標任務推進工作落實,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縣水利、農業農村、住建等部門要把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作為政治任務,牢牢抓在手裡、扛在肩上,成立工作專班,集中力量攻堅克難,確保治理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二)統籌工作部署。根據本實施計畫,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分配的目標任務,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壓采措施,全面完成年度壓采計畫。
(三) 強化輿論引導。大力宣傳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緊迫性,宣傳中央、省、市、縣的治理政策、治理措施和治理成效。發揮媒體監督和社會監督作用,形成正向激勵,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推動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取得更大成效。
附屬檔案 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工作目標分解表
地區 | 新增壓減地下水超采量(萬立方米) | 年引江水量(萬立方米) | 農村生活水源置換(萬人) | 農業灌溉水源置換(萬畝) | 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15年累計下降(%) | 河湖清理整治(公里、萬立方米) | 新增高校節水灌溉面積(萬畝) | 新增旱作雨養面積(萬畝) | |
治理長度 | 蓄水能力 | ||||||||
高邑縣 | 70 | 631.8 | 3.89 | - | 22 | - | - | 0.5 | - |
參考資料: